作者miumiux (miu miu)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懷孕資遣被要求填寫離職申請單才給錢
時間Thu Jan 6 13:56:27 2022
目前懷孕已經28週
老闆建築師在2021年11月22日告知我,因為考量我的工作狀況、學習狀況及身體狀況,
公司已經開始再找我的接班人,說以事務所的立場需要找接班人
我也有再詢問老闆是否能讓我待到111年3月底生產完再離開,但是老闆婉拒,並說我可
以用不工作只是借掛勞健保在公司,但沒有工作上班也無薪資的狀況下每個月我還是必須
得支付我應付給公司的勞健保費用,僅掛名在公司一直到生產完
並讓我做到2021/12/10 到職
這個月要領12月份的薪資了,公司提供我一份離職申請單並要我拿申請單去公司才能領最
後一個月的薪資
並要我勾選第11條第五款
請問我該勾選並去拿現金嗎?還有一個疑問是公司為什麼不能用匯款方式給我最後的薪資
呢?還有哪些地方需注意的嗎?
感謝各位大大!!
https://i.imgur.com/vDUuGVy.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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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67.14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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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esil: 參考一下勞基法13條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吧 01/06 14:05
2F:推 scott2009: 非自願性離職01/06 14:18
※ 編輯: miumiux (49.217.67.145 臺灣), 01/06/2022 14:27:24
3F:推 seebrave: 現在的資方還敢這樣,都不怕被檢舉嗎 01/06 14:52
4F:推 batanray: 01/06 14:54
5F:推 nottodo: 先請產假 紀錄拍照 找職安署申訴 01/06 14:55
6F:推 skypilot: 絕對不能勾,直接去勞工局申訴 01/06 15:24
7F:推 saccharomyce: 都民國幾年了還敢這樣搞 告公司賺年終啊 01/06 17:34
8F:推 kevinwillmas: 可怕的慣老闆啊 01/06 19:16
9F:推 cherrywo: 建議你去法扶基金會問律師比較快 01/06 23:43
10F:噓 darkMood: 台灣只有假民主+不存在的法治,和民國幾年沒關係,笑死 01/07 01:26
11F:→ darkMood: 只要違規的人夠多,就沒人敢動,違建/農地工廠...... 01/07 01:27
12F:推 jenoren: 忙完睡前看到這篇,若原潑所述為真,令人憤慨。以下六點 01/07 02:43
13F:→ jenoren: 具體建議,供參: 01/07 02:43
14F:→ jenoren: 1.蒐證:因為雇主或主管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之言行, 01/07 02:43
15F:→ jenoren: 極可能存在於與妳接觸的過程中,故一切接觸過程中的言談 01/07 02:43
16F:→ jenoren: 、文件等,請妳自行錄音和保存。(日後進入勞資爭議調解 01/07 02:43
17F:→ jenoren: 或法院訴訟程序時,再剔除與勞動契約無關部分之內容即可 01/07 02:43
18F:→ jenoren: 。) 01/07 02:43
19F:→ jenoren: 2.不要簽署自願離職相關文件。如果雇主主張要解僱妳,請 01/07 02:43
20F:→ jenoren: 其明示解僱之理由及所援引之勞基法依據。同1.,切記要保 01/07 02:43
21F:→ jenoren: 存證據。 01/07 02:43
22F:→ jenoren: 3.妳仍然必須正常上、下班,並紀錄及蒐集自己確實已依照 01/07 02:43
23F:→ jenoren: 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提供勞務之證據。倘雇主受領遲延或拒 01/07 02:43
24F:→ jenoren: 絕妳服勞務,妳依法不須再提供勞務,但雇主仍應給付妳報 01/07 02:43
25F:→ jenoren: 酬。 01/07 02:43
26F:→ jenoren: 4.如果雇主不依照勞動契約給付報酬或是違反勞動契約、勞 01/07 02:43
27F:→ jenoren: 工法令,致有損害妳權益之虞,妳亦可選擇按勞動基準法第 01/07 02:43
28F:→ jenoren: 14條終止契約。 01/07 02:43
29F:→ jenoren: 5.雇主之行為顯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規定之虞,妳 01/07 02:43
30F:→ jenoren: 可向地方主管機關[即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訴。經其 01/07 02:43
31F:→ jenoren: 查證屬實後,將依同法第38條之1對雇主做出裁處罰鍰、公 01/07 02:43
32F:→ jenoren: 布姓名、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應按次處罰等行政處分。 01/07 02:43
33F:→ jenoren: 6.妳可以諮詢律師獲取法律意見,甚至直接委任律師,尋求 01/07 02:43
34F:→ jenoren: 更進一步的專業協助。 01/07 02:43
35F:推 paradis: 離職申請單千萬不要簽,然後去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 01/07 09:32
37F:推 puffypuffy: 雇主不能資遣孕婦或解僱,你檢舉他會被罰錢,我建議你 01/12 21:12
38F:→ puffypuffy: 可跟勞工局問清楚,然後跟雇主好好談談,我之前有個朋 01/12 21:12
39F:→ puffypuffy: 友解僱一個孕婦,最後被罰很多錢 01/12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