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ttyboop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公然侮辱
時間Thu Dec 2 02:07:30 2021
A君的家人B君開了一間公司,B君某天替他的公司員工在某個百貨裡的樓上吃到飽自助餐
廳辦聚餐,並且要求A君也一定要去。
A君到達餐廳內時,當大部份員工都去夾菜時,女員工C君指著前面一桌空的座位並且跟A
君說這邊的座位都可以坐喔。當A君選了一個座位要坐下來時,C君突然大吼”這是X先生
要坐的”。餐廳的服務生聽到C君的大吼聲以為A君不屬於C君公司的員工就把A君趕出餐廳
外。
A君於是就坐在餐廳外的位子上等家人B君來。過不久有個同一間公司的女員工D君突然蹲
著走到餐廳門口並只把整顆頭伸出來左轉臉朝向A君並且眼睛翻白眼的看著餐廳外的A君。
A君覺得備受歧視針對D君這舉動。因餐廳內外均屬公眾場合,並且餐廳內外的天花板
都有監視器監控。
請問D君有涉嫌公然侮辱罪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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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ttyboop (27.53.186.247 臺灣), 12/02/2021 02:19:55
※ 編輯: bettyboop (27.53.186.247 臺灣), 12/02/2021 02:21:37
1F:推 q347: A不會講喔? 是不會表達?12/02 03:13
2F:→ bettyboop: 講啥?12/02 03:39
3F:→ bettyboop: 跟D君反應?就算要講時D君也已經頭像烏龜一樣縮回去。12/02 04:50
4F:→ bettyboop: D君通常會否認有此伸縮頭動作。12/02 04:50
6F:→ JustSad: 如果內心那麼脆弱那麼容易受傷害,可以躲在家裡不要出門 12/02 05:05
7F:→ bettyboop: 文章有提到A君是被”要求”去聚餐,如不去家人B君不會12/02 05:10
8F:→ bettyboop: 讓A君住B君家。A君在外名下沒房子。 12/02 05:11
9F:推 JustSad: 寄人籬下本來就要看人臉色,不想被瞧不起自己搬出去。12/02 05:14
10F:→ JustSad: 被要求要去吃飯,告對方的職員公然侮辱~對方認同?12/02 05:15
11F:推 JustSad: 如果你的理解能力與正常人不同,我換個方式說:12/02 05:17
12F:→ JustSad: 被要求去吃飯~不想給對方難堪,所以一定要參加。12/02 05:18
剛有說過,A君不去不是給對方難看,是A君會沒地方住。之前A君被B君趕出去住在外面過
。A君才不管B君的面子,而是只管自己有沒地方住。
13F:→ JustSad: 不管你有沒有被侮辱~告對方的職員,就不會給對方難堪?12/02 05:19
A君才不管B君的面子難不難堪,因為告D女並不會造成B君不給A君住家裡的情況。
14F:→ JustSad: 要嘛就不要去吃飯,要嘛私底下跟對方反應~你選擇提告?12/02 05:20
有跟B君反應,但B君說不去會不讓A君住家裡。
15F:→ JustSad: 再講白一點,你覺得兩個職員看輕,主要是你自己看衰自己12/02 05:21
16F:→ JustSad: 而且我覺得翻白眼,是他們覺得你的舉動太奇怪太極端。12/02 05:23
17F:→ JustSad: 會告訴你哪邊可以坐,不是叫你去坐主位,白目被吼以後~12/02 05:24
18F:→ JustSad: 不管服務生有沒有搞清楚,正常人會解釋清楚或打給B說明。12/02 05:26
19F:→ JustSad: 一開始裝熟,有爭執就裝可憐到外面候位~翻白眼很奇怪?12/02 05:29
20F:→ bettyboop: B君沒瞧不起A君,只是被要求去聚餐。然後事後A君告知B12/02 05:29
21F:→ bettyboop: 君D君跟C君等人種種侮辱行為時,B君竟然說出”那就好12/02 05:29
22F:→ bettyboop: 啊”,或是針對有些君的行為說不相信要請餐廳調監視器12/02 05:29
23F:→ bettyboop: 。但B君事後跟本沒向餐廳調監視器。12/02 05:29
24F:推 JustSad: 你們都沒有資格調監視器,現在有個資法一般餐廳不會給。12/02 05:32
25F:→ JustSad: 你邏輯真的很奇怪!覺得B沒有瞧不起你,事發時卻不打給他 12/02 05:33
因為A君遭C君大吼跟一名女員工E君大小眼,A君跟本不想進去吃,一般人遇這種狀況也不
會進去吃吧。如果打給B君,B君也只會叫A君進去吃。所以A君只能坐在外面等B君來看到
,讓B君知道A君有來不至於不讓A君住家裡。
26F:→ JustSad: 有狀況不敢據理力爭,而且還覺得被對方的員工汙辱~ 12/02 05:34
27F:→ bettyboop: 沒坐主位啊,C君說位子都可以坐時大家都去夾菜,看不出12/02 05:35
28F:→ bettyboop: 哪些位子有人坐也沒人放東西在座位上。X先生不是坐主 12/02 05:35
29F:→ bettyboop: 位,是坐在C君對面的一般小位子。12/02 05:35
30F:→ JustSad: 我那張貼圖你不覺得在侮辱你?為什麼你覺得員工翻白眼是12/02 05:35
喔,你那圖A君剛沒仔細看。A君跟你沒仇恨不會想太多。A君覺得你那張圖剛好可以昭告
天下D君就是這種眼。D君曾經把A君20年前暫時寄放在D君家的三萬塊的床佔為己有跟D君
的先生拿去睡,前幾年D君想起要拿回來時A君不願意歸還。跟B君反應B君竟然跟A君說A君
已經送D君了。但A君跟本沒有要把床送給D君。
31F:→ JustSad: 我只是隨便猜12/02 05:37
32F:→ bettyboop: 而且一開始也沒跟C君裝熟,我到達時總該跟C君打聲招呼12/02 05:39
33F:→ bettyboop: 說來了,難不成自己不讓公司人知道來了然後去坐別桌?12/02 05:39
34F:推 JustSad: 你不認識的人也不是他同事去跟他打招呼不是裝熟?12/02 05:41
雖然所有君不是B君同事但是都是B君雇用的員工,文章第一行有寫”A君的家人B君開了一
間公司,B君某天替他的公司員工.....”
https://i.imgur.com/A3TpTkN.jpg
35F:→ JustSad: 你後面都可以躲在外面候位了,為何不可?12/02 05:42
自己去坐別桌就沒辦法讓C君知道A君有來,A君無法被算到公司付費的人頭數。
36F:→ JustSad: 我也不只一次去參加過幾乎我都不認識的餐會~12/02 05:43
37F:→ JustSad: 但從未跟任何一個我不認識的人開頭就打招呼,沒介紹不會12/02 05:45
38F:→ JustSad: 要麼乖乖坐著有我認識的人來,要裝熟一定互相自我介紹。12/02 05:47
39F:→ bettyboop: 我解釋清楚一下,文章中所有君都是B君公司的員工A君也都認識。12/02
05:4
7
40F:→ JustSad: 你們的關係好複雜,你還有很多細節關係沒有講清楚~12/02 05:48
41F:→ JustSad: 你自己玩吧,恕不奉陪。 12/02 05:49
42F:→ bettyboop: 雖然所有君不是B君同事但是都是B君雇用的員工,文章第12/02 06:25
43F:→ bettyboop: 一行有寫”A君的家人B君開了一間公司,B君某天替他的12/02 06:25
44F:→ bettyboop: 公司員工.....” 12/02 06:25
文章中所有君都是B君公司的員工A君也都認識。 A君認識C君已經三十多年了,A君沒有跟
她裝熟。B君的公司只是一間小公司,人不多所以彼此都認識,因為A君之前也有在裡面上
過班。大部份員工都是B君跟A君的親戚。
46F:推 q347: 認識三十多年不熟 坐錯位置大罵? 我看了也笑笑的 12/02 07:51
47F:→ bettyboop: 所以認識三十多年不會不熟啊,可能一開始文章沒提到所 12/02 07:57
48F:→ bettyboop: 以被J大誤解。12/02 07:57
49F:→ bettyboop: 而且還不是坐錯位置,是C女一開始說謊說那些座位都可以12/02 08:01
50F:→ bettyboop: 坐,等坐了之後又那個不能坐這個不能坐。 12/02 08:01
51F:推 tommy134075: 先不說前面落落長的廢話,光是「翻白眼」這個動作有 12/02 08:38
52F:→ tommy134075: 沒有第三人看到就不清楚了,哪來「公然」侮辱的要件12/02 08:38
53F:推 tommy134075: 再問一個更刁鑽的,哪台監視器的解析度好到可以看到D 12/02 08:40
54F:→ tommy134075: 君翻白眼,如果有的話我覺得我也想買一台12/02 08:40
55F:→ bettyboop: D君蹲著走到餐廳門口時有蹲著停止腳部幾分鍾,餐廳門口12/02 09:25
D君半蹲著走到餐廳門口時在翻白眼時有半蹲著停止腳部幾分鍾
56F:→ bettyboop: 是很大的開放式出口,地點又位於百貨內,來吃自助餐的12/02 09:25
57F:→ bettyboop: 群眾人來人往,不看到D君的白眼也難。12/02 09:25
餐廳外的監視器是位於餐廳開放式門口前方不遠處的牆角
58F:→ bettyboop: 餐廳外的監視器是位於前方不遠處的牆角,顏色全紅360 12/02 09:34
59F:→ bettyboop: 度圓型的監視器。有點像以下照片。 12/02 09:34
61F:→ bettyboop: 下次去有看到再拍上來。 12/02 09:35
62F:推 susaku: ...整篇看下來我覺得A是不是交流障礙或自卑產生被害妄想症 12/02 09:54
63F:→ bettyboop: 以監視器內容為憑。12/02 10:05
64F:推 q347: 法官超討厭這種關係不說清楚的 有些法官會很反感 12/02 10:17
65F:→ bettyboop: 什麼關係不說清楚?我補充不夠多?12/02 10:18
66F:→ iscu: 為什麼要討論這麼多,原po的問題不就是 "翻白眼能否定罪嗎?" 12/02 12:35
67F:→ iscu: 基本上單純翻白眼幾乎無法定罪,以前也沒有這種案例 12/02 12:36
了解,除了翻白眼,A君還有氣跟翻白眼一起的偷偷摸摸躡手躡腳鄙視著走的動作組合(
鄙視著半蹲著走到餐廳門口把整顆頭偷偷伸出來左轉臉朝向A君並且眼睛翻白眼偷偷且鄙
視著看著餐廳外的A君)
68F:→ iscu: 題外話: 家人開的公司一般不都是自己作威作福嗎~?12/02 12:52
69F:→ iscu: 怎麼還搞到被員工鄙視,究竟是A做人太差,還是B不會當老闆?12/02 12:52
70F:→ iscu: 這問題可以不用回 跟法律無關~ 12/02 12:52
71F:→ bettyboop: i大,大部份網友也認為不會定罪,謝謝大家回應。12/02 13:28
72F:→ maniaque: 某樓出現了八卦版版主之一....:D 12/02 16:09
73F:→ maniaque: 說真的啦,a 過這篇 id 的文章,大家其實心裡有譜了12/02 16:10
如果心裡有譜可以向版主檢舉。
如果a過的文章也都可以向版主檢舉。
不過到目前為止我的文章在法律版還沒違反版規過。
74F:→ maniaque: 說真的,您的狀況,您自己若不自知,那真不知道該怎說了 12/02 16:41
你誤會大了,我之前的文章都是在法律諮詢,並沒有說要告。
75F:→ maniaque: 之前大家勸過的,個人相信您應該都聽不太進去吧 12/02 16:42
76F:→ maniaque: 要是因為白眼就可以告,那大聲一點也可以告? 12/02 16:43
看了J大推文那張外國人照片,A君氣已消沒有要告,謝謝大家的意見。
77F:→ maniaque: 要是大家隨興說可以告,你告了,然後檢察官問你為何提告 12/02 16:44
78F:→ maniaque: 是要甩給鄉民說是鄉民說的???12/02 16:44
79F:→ bettyboop: 喔喔,你是說這件事啊,我有回應表示知道了,謝謝大家12/02 16:51
80F:→ bettyboop: 的回應。12/02 16:51
83F:→ bettyboop: 我的之前文章如有忘了推文謝謝詳細解說,在此表達我對12/02 16:59
84F:→ bettyboop: 每篇文章回覆我的版友謝意。12/02 16:59
※ 編輯: bettyboop (110.28.64.189 臺灣), 12/17/2021 16: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