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04zj385073 (AidenLiu)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未告知店家以蒐證為目的錄音
時間Sun Nov 7 13:39:03 2021
法律版的各位大神午安,
請協助小弟解惑,已經看過法條,
但還是請各位看一下實際情況:
您好,我朋友在上禮拜四在捷運站被「訪問買賣」拉進店內體驗並消費近4000元,
我於今日陪同朋友到店主張權益要退貨。
為求自保,我在未告知店家的情況下有錄音,
他有請警察來,警察表示這樣並不違法,
但店家似有要告我的舉動,
請問這樣子的話他告得成嗎?
(因為我不確定店家監視器是否有拍到他攬客的過程,所以為求證據,我才錄音自保,內
容有涵蓋他有攬客行為之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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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8.2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36263545.A.9A1.html
1F:→ iscu: 非無故且不是出於不法目的就沒事~11/07 14:26
2F:→ ru04zj385073: 謝謝您協助回答11/07 14:27
3F:推 samallan: 補充提一下,除了法院要求外避免散播該錄音11/08 09:09
5F:→ cute101037: 錄音自保,最聰明而邪惡的手段11/11 08:55
6F:推 Kbart: 通常是對方輸不起才會對偷錄音揚言提告妨害秘密,實務上錄11/15 02:25
7F:→ Kbart: 音內容有包含自己的聲音就不會成立妨害秘密11/15 02:25
謝謝您們的協助!感激不盡!
※ 編輯: ru04zj385073 (180.217.27.13 臺灣), 11/15/2021 16: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