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04zj385073 (AidenLiu)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未告知店家以蒐证为目的录音
时间Sun Nov 7 13:39:03 2021
法律版的各位大神午安,
请协助小弟解惑,已经看过法条,
但还是请各位看一下实际情况:
您好,我朋友在上礼拜四在捷运站被「访问买卖」拉进店内体验并消费近4000元,
我於今日陪同朋友到店主张权益要退货。
为求自保,我在未告知店家的情况下有录音,
他有请警察来,警察表示这样并不违法,
但店家似有要告我的举动,
请问这样子的话他告得成吗?
(因为我不确定店家监视器是否有拍到他揽客的过程,所以为求证据,我才录音自保,内
容有涵盖他有揽客行为之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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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00.28.20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36263545.A.9A1.html
1F:→ iscu: 非无故且不是出於不法目的就没事~11/07 14:26
2F:→ ru04zj385073: 谢谢您协助回答11/07 14:27
3F:推 samallan: 补充提一下,除了法院要求外避免散播该录音11/08 09:09
5F:→ cute101037: 录音自保,最聪明而邪恶的手段11/11 08:55
6F:推 Kbart: 通常是对方输不起才会对偷录音扬言提告妨害秘密,实务上录11/15 02:25
7F:→ Kbart: 音内容有包含自己的声音就不会成立妨害秘密11/15 02:25
谢谢您们的协助!感激不尽!
※ 编辑: ru04zj385073 (180.217.27.13 台湾), 11/15/2021 16: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