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harma (達)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居民集體連署要求指定人士搬離?
時間Fri Oct 29 22:25:16 2021
屏東縣高樹鄉50歲楊姓男子患有思覺失調,多次傷害村民,讓村民飽受驚嚇,猶如不定時炸
彈,周日又發生襲擊超商女店員雙眼,造成眼睛受傷眼中,新南村長張吉源說,很頭痛,一
陣又一陣,6月還拿菜刀砍老婦人脖子,每次送醫又很快出來,村民醞釀連署希望他們搬離
社區;縣長潘孟安說,因為社會安全網漏失,發生精神病患攻擊超商店員事件,感到很遺憾
,會深切檢討。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780089
台灣的法律有允許居民能夠集體連署
要求指定人士搬離該地?
有這種事嗎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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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scu: 沒用~ 10/29 22:26
2F:→ stevenchiang: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要住戶搬離 10/29 22:50
3F:→ iscu: 那條很嚴苛,驅離是最後手段, 而我們政府覺得這種人還有救 10/29 22:57
4F:→ iscu: 而且那邊應該都是透天吧 10/29 22:59
5F:推 tnssh211448: 與本案無關的話 公寓大夏可以 10/30 00:08
6F:推 KKyosuke: 可以也不會是用連署這種方式 10/30 01:11
7F:推 jasonyeh: 搬離是要搬去哪裡?你們不想,其他地方的人也不想,這 10/30 09:02
8F:→ jasonyeh: 樣只是把問題丟給其他人,根本無濟於事 10/30 09:02
9F:→ maniaque: 社會安全網的瑕疵,再真出事就考慮找國賠告縣府吧 10/30 15:34
10F:→ q135q135: 告國賠?唉 真無言 10/3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