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harma (达)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居民集体连署要求指定人士搬离?
时间Fri Oct 29 22:25:16 2021
屏东县高树乡50岁杨姓男子患有思觉失调,多次伤害村民,让村民饱受惊吓,犹如不定时炸
弹,周日又发生袭击超商女店员双眼,造成眼睛受伤眼中,新南村长张吉源说,很头痛,一
阵又一阵,6月还拿菜刀砍老妇人脖子,每次送医又很快出来,村民酝酿连署希望他们搬离
社区;县长潘孟安说,因为社会安全网漏失,发生精神病患攻击超商店员事件,感到很遗憾
,会深切检讨。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780089
台湾的法律有允许居民能够集体连署
要求指定人士搬离该地?
有这种事吗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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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2.78.73.5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35517518.A.70C.html
1F:→ iscu: 没用~ 10/29 22:26
2F:→ stevenchiang: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要住户搬离 10/29 22:50
3F:→ iscu: 那条很严苛,驱离是最後手段, 而我们政府觉得这种人还有救 10/29 22:57
4F:→ iscu: 而且那边应该都是透天吧 10/29 22:59
5F:推 tnssh211448: 与本案无关的话 公寓大夏可以 10/30 00:08
6F:推 KKyosuke: 可以也不会是用连署这种方式 10/30 01:11
7F:推 jasonyeh: 搬离是要搬去哪里?你们不想,其他地方的人也不想,这 10/30 09:02
8F:→ jasonyeh: 样只是把问题丢给其他人,根本无济於事 10/30 09:02
9F:→ maniaque: 社会安全网的瑕疵,再真出事就考虑找国赔告县府吧 10/30 15:34
10F:→ q135q135: 告国赔?唉 真无言 10/30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