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拿去年的"三倍券"到現在購物會觸犯詐欺嗎
時間Wed Oct 13 14:12:15 2021
雖然應該大部分的人都已經花完了
假設還有人沒花完
而趁五倍券時又拿出三倍券來使用
因為五百和兩百長得很像
如果不專心點還真的容易搞混
這時候拿出來使用,是不是會直接觸犯詐欺罪?
如果收到三倍券,是不是可以直接報警處理?
因為可以認定對方有想要以三倍券混充五倍券的嫌疑
還是可以告更重的偽造文書罪?
如果把手上的三倍券 "視同" "偽造的"五倍券
那是不是可以用偽造文書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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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37.7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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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沒有「偽造」啊 10/13 14:23
2F:→ maniaque: 可以問本版 q 大跟 c 大,他們很懂法律的 10/13 14:28
3F:推 joker7788996: 客觀上並沒有偽變造的行為,而且振興券應屬於有價 10/13 15:22
4F:→ joker7788996: 證券而非文書 10/13 15:22
5F:→ joker7788996: 至於是否該當詐欺,我想或許有討論空間 10/13 15:22
我也覺得 最後如果判刑是偽造文書罪,機率應該是0
但是如果是用偽造文書去"起訴" 甚至只有"偵辦" 而非判刑,應該有空間吧
6F:推 banana321: 苗栗有一家上新聞 10/13 20:29
7F:推 q135q135: 14:28應該是一般公務人員的上班時間吧 身為公務人員的 10/13 20:38
8F:→ q135q135: 某m在這個時間上網玩ptt 似乎很不恰當吧 10/13 20:38
※ 編輯: ultratimes (61.227.37.73 臺灣), 10/13/2021 22:54:42
9F:→ KKyosuke: 沒有 連基本構成要件都不符合了 10/14 01:11
10F:→ KKyosuke: 啊靠又是U大師 10/14 01:11
11F:推 leptoneta: 你要怎麼舉證對方故意拿去年的振興券詐騙? 10/14 09:56
12F:→ a23395080: 三倍券有使用期限吧 10/15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