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50905 (z50905)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台灣改採英美法,就不會有林奕含的憾事吧
時間Tue Sep 14 13:26:06 2021
英美法,也就是不成文法
比較有彈性
個案比較有裁量空間
畢竟世界萬物日新月異
就像林奕含誘姦案
成文法就無法處理,但若是不成文法就能還給受害者公平正義
台灣是不是改採英美法體系比較好
也省的法官一直被罵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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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oker7788996: 題示案件何以成文法就無法處理,改採英美法就能還 09/14 13:37
2F:→ joker7788996: 人家公平正義? 09/14 13:37
3F:→ KKyosuke: 然後辛普森就無罪了 09/14 15:14
4F:推 RaY4451: 我剛crtl+F整個刑法都沒"誘姦",你說的是哪一條? 09/14 15:46
5F:推 GeorgeKimo: 只是法解釋論的問題,民事的解釋空間較大,當初只靠 09/14 17:39
6F:→ GeorgeKimo: 本來定罪的機率就超低。 09/14 17:40
7F:推 JackLondon: 不太認同這篇文章,就算是採取不成文法的英國,亦受到 09/14 19:35
8F:→ JackLondon: 罪刑法定主義和權力分立的影響,禁止法院創設新罪名, 09/14 19:38
9F:→ JackLondon: 固於原po舉的例子,縱採不成文法,亦不會比較好 09/14 19:42
10F:推 jenoren: 沒有哪一種法系就必定是完美無瑕的。 09/14 20:07
11F:→ jenoren: 英美法也不全是成文法,舉美國來說,也有除Louisiana州 09/14 20:07
12F:→ jenoren: 、Puerto Rico外,全國統一適用的成文法(e.g.《Unifor 09/14 20:07
13F:→ jenoren: m Commercial Codes,UCC》中文應該是翻「統一商法典」 09/14 20:07
14F:→ jenoren: )存在。 09/14 20:07
15F:推 jenoren: *英美法也不全是「不」成文法(漏字) 09/14 21:42
16F:噓 edieedie: ==? 09/14 22:24
17F:推 tnssh211448: 不要亂掰好嗎 09/15 00:11
18F:推 higger: 一堆10年以上的兒時性侵案,只要有法官心證都能成立了 09/15 17:08
19F:→ malemma: 總覺得是騎士團的反撲 09/20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