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sh320 (愛吃嫩草的老牛)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建築越界
時間Tue Aug 24 09:00:15 2021
根據今年鄰居土地鑑界的結果
我老家二樓的後陽台有越界 (二樓後陽台比一樓的牆還要往外凸)
越界面積小於 0.5 坪 (長小於 6m,寬約 0.5m 的直角三角形)
在和家人討論後,我們規劃的處理流程為
1. 先申請土地重新鑑界 (已申請並安排於 10/7 鑑界)
2. 如果確定有越界,則把越界的後陽台打掉
不知道這樣的處理流程是否恰當?
另外想再請教隔壁土地仲介施壓騷擾的問題,該如何處理
仲介一直逼迫我們簽不合理的承諾書,承諾以下幾點
1. 建物維持現狀,後續不會再擴大加蓋
2. 若後續該 xxx 地號有需本人配合之事宜,會全力配合,不得要求其他補償
3. 不得為有礙 xxx 地號興建或使用之事宜,若所有權移轉會誠實告知新所有
權人,並遵守此承諾
覺得不合理的點主要是
1. 我根本不知道他會要我們配合什麼,無法評估要怎麼給予承諾全力配合
請仲介條列需要配合的點讓我們評估,但他回復說沒有什麼特別要配合的
或者要我們自己改寫承諾書的第二點
2. 不得要求賠償很怪,因為鄰居未來要蓋大樓,樓高約為 15 層
如果我們家因為蓋大樓而受損,就不能賠償...
3. 說一直逼迫我們簽且用片面資訊誤導
給我的感覺是半哄半騙,不給時間考慮
細節如下
3.1 當天就要我父母簽,說這個是他們給的誠意
沒有要我們拆除,只要我們承諾不要往外蓋
但第二點跟第三點都不提
3.2 隔兩天後又來要我們簽,我回復他說可能會自行拆除時,勃然大怒
並且開始跟我們施壓,比如
說他們那個是一個 9 億的大案子,我們已經延誤到他們了,需要鉅額賠償
或者要我畫押拆除越界部分的時間,比如9/25之前
但重新鑑界就要等到 10/7 號
我的疑惑是,仲介應該沒有權限來施壓我們拆除的時間吧?
4. 騙我爸媽說是梁柱的部分越界,梁柱拆除對房子會有影響,或者要移動房子等等
但實際上是二樓陽台外推的部分越界
想問一下,關於仲介的行為,除了應付他之外,有什麼比較好的處理方法嗎?
先跟大家謝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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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說真的,我覺得耽擱別人的是你們耶~~~~08/24 09:04
2F:→ maniaque: 人家切結書內容很合理,是你們在跟人家搞技術阻礙08/24 09:05
3F:→ maniaque: 對方是幾億的案子,土地仲介不希望受到四界地主搞阻礙08/24 09:06
4F:→ maniaque: 導致整個買賣破局08/24 09:06
5F:→ maniaque: 假如你擔心未來對方如因蓋樓導致的權益受損,你自可提出08/24 09:07
6F:→ maniaque: 並且把這加在協議書的但書排除事項 08/24 09:08
7F:→ maniaque: 況且補償不是賠償,補償就是 膠帶膠帶08/24 09:08
8F:→ maniaque: 賠償是因為權利受損,才叫賠償08/24 09:09
9F:→ maniaque: 全力配合那一句話,解釋起來就是未來地主真要求拆掉時08/24 09:09
10F:→ maniaque: 你們要配合拆掉,不能在另外索要補償的意思08/24 09:10
11F:→ maniaque: 人家現在趕著,只要能夠拿到承諾書,地主才會安心買地08/24 09:11
12F:→ maniaque: 當然,擋是你的意願,你的選擇,鄉民基本上是尊重08/24 09:11
13F:→ maniaque: 我不認為你錯,也不認為你有多少對的 08/24 09:12
14F:→ maniaque: 假如要對方給膠帶,那也是你的選擇08/24 09:12
15F:→ maniaque: 不然,你以為什麼叫做 釘子戶??? ^_^08/24 09:12
16F:→ maniaque: 畢竟,你們走的是法律程序,也沒什麼大不了的08/24 09:13
17F:→ chsh320: 感謝 m 大的回覆,我們並沒有要耽擱對方的意思 08/24 09:13
18F:→ maniaque: 確實那是你們可以做的法律手段08/24 09:14
19F:→ chsh320: 查了一下,發現承諾書是有法律效應的08/24 09:14
20F:→ maniaque: 抱歉歐...你有算過,15億的資金,一天要多少利息嗎?? ^_^08/24 09:14
21F:→ chsh320: 加上對於承諾書上的內容有疑慮08/24 09:14
22F:→ maniaque: 透過法律手段,合法延宕對方工程進度,造成對方額外支出08/24 09:15
23F:→ maniaque: 甚至無謂的損失 ,這種事情,不是新聞常在上演,沒在看嗎??08/24 09:15
24F:→ chsh320: 想說與其簽了一個不懂的承諾書,倒不如自己拆掉算了08/24 09:15
25F:→ maniaque: 當然,做這種事的,都說自己沒有耽擱對方的意思...08/24 09:16
26F:→ maniaque: 人家deadline 是9/25,你卻拿一個 10/7 在擋啊08/24 09:17
27F:→ maniaque: 這就是技術阻擋啊,不然以為這是啥???您真有趣~~ ^_^08/24 09:17
28F:→ maniaque: 一鑑你都不信了,還申請要二鑑,不是嗎??? 08/24 09:17
29F:→ maniaque: 一鑑結果上方有凸,人家也沒要你現在拆,只要你寫個承諾08/24 09:18
30F:→ maniaque: 承諾以後真要拆時,不主張對方要給補償啊08/24 09:19
31F:→ maniaque: 人家仲介就是要跟買方說...鑑出來是有越,但是對方承諾08/24 09:20
32F:→ chsh320: 這部分是我把補償跟賠償搞混,感謝您的提點08/24 09:20
33F:→ maniaque: 越界的部分不主張要討補償,搞定了08/24 09:20
34F:→ chsh320: 請問,如果第二點改成08/24 09:21
35F:→ chsh320: 如果隔壁地主要求把越界部分拆除時,得全力配合 08/24 09:21
36F:→ chsh320: 並不得要求補償08/24 09:21
37F:→ chsh320: 您覺得是否恰當呢?08/24 09:22
38F:→ maniaque: 你二鑑之後還是可以做啊,這張切結又不承諾合法權益拋棄08/24 09:22
39F:→ chsh320: 因為如果改成這樣子,我對於承諾書上的內容 08/24 09:22
40F:→ chsh320: 就沒有疑慮,就可以簽給他了08/24 09:22
41F:→ jasonyeh: 假設越界是事實,但看起來原PO也同意拆除樂界的部分,個08/24 09:27
42F:→ taoist9999: 什麼書面都不要簽,趕快把越界建築的部分拆除。08/24 09:27
43F:→ jasonyeh: 人滿質疑為什麼還要簽這個承諾書08/24 09:27
44F:→ jasonyeh: 尤其第 2和第 3點,原PO越界本來就不能向隔壁索取補償了08/24 09:29
45F:→ jasonyeh: ,到底還要配合什麼,以及我把自己的土地所有權移轉給別08/24 09:29
46F:→ jasonyeh: 人,為什麼我還必須通知隔壁?08/24 09:30
47F:推 taoist9999: 對方頂多是請求五年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連一坪都08/24 09:30
48F:→ taoist9999: 不到是能有多少錢?08/24 09:30
49F:→ chsh320: 非常感謝 t 大和 j 大的建議08/24 09:44
50F:推 taipoo: 別人要蓋房子是他的事情,跟你沒關,有誠意就會來跟你商量 08/24 09:46
51F:推 d8613518: 承諾書這種東西,除非很清楚內容,否則不要簽08/24 10:07
52F:→ d8613518: 法律沒有說不能二次鑑界,那就去申請。卡不卡到對方時08/24 10:08
53F:→ d8613518: 間,那是對方的事。完全不覺得你有什麼地方站不住腳08/24 10:08
54F:推 sindyevil: 不要簽書面然後快拆除, 如果這些人逼迫家人簽文件就先08/24 10:27
55F:→ sindyevil: 警告後直接報警, 可以開始安裝收錄聲音的監視器材08/24 10:28
56F:→ celtics1997: @taipoo 錢奴又在答非所問08/24 10:42
補充時間軸來解釋為什麼我認為沒有拖延對方
上星期五下午仲介拿承諾書要我父母,但我父母沒簽
星期六早上父母告知我這件事後,馬上去跟代書請教該怎麼處理比較好,代書建議重新鑑
界且先不要簽承諾書
星期一早上去地政事務所辦理重新鑑界。我有問承辦人員是否可以提早,但他說不行。
會來這邊請教,是因為在跟仲介談的過程中,我問他是否能自行拆除就不用簽承諾書。但
仲介勃然大怒,用我們拖延到他們來施壓,或者要我們壓拆除時間的日期。因為不太清楚
怎麼處理比較好,因此才來詢問是否有更好的處理方法。
最後非常感謝版友給的建議,我們會盡快拆除,不影響對方的權益!
※ 編輯: chsh320 (42.73.20.93 臺灣), 08/24/2021 13:32:46
57F:推 tomshiou: 等他告再說 08/24 13:20
58F:→ tomshiou: 不要自己簽 法院判定再說 08/24 13:20
59F:→ sindyevil: 不用理他 如果鑑界結果沒超過 就好笑了 08/24 13:36
60F:推 banana321: 你是幾年前的房子?有無增建? 08/24 13:45
61F:→ banana321: 如果很老的房子,一般都會有所謂的防火巷,不太可能2 08/24 13:46
62F:→ banana321: 樓陽台越界,但還是以鑑界為準 08/24 13:46
63F:推 q135q135: 簡單回復:1.別簽任何書面 2.如期進行二鑑 3.別再理會 08/24 23:47
64F:→ q135q135: 該仲介 4.與該仲介的所有談話均建議錄音 5.某m的話無 08/24 23:47
65F:→ q135q135: 參考價值 建議略過別看 08/24 23:47
66F:推 Blue6: 不要理仲介 08/25 00:12
67F:推 jenoren: 一點都不覺得承諾書合理啊…建案幾億又如何?有無犧牲別 08/25 12:27
68F:→ jenoren: 人合法權益和違反土地正義才是重點。 08/25 12:27
69F:→ jenoren: 原波等鑑界完後再說;與對方之接觸記得要蒐證自保。 08/25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