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ness (時光如槍)
看板LAW
標題[法規] 出國要有陰性證明
時間Wed Jul 7 18:31:22 2021
出國要有陰性證明才能上飛機,請問這是行政命令還是法規呢?
最近北市疫情為了要控制下來所以進批發市場要有陰性證明,
這算是台北市的行政命令嗎?還是說是市場自己的內部、而且可能沒有罰則的規範?
有沒有罰則倒其次,我想問如果市場可以訂定的話,那麼防疫期間公司法人或大樓
管委會可以自行規定要有陰性證明才能進入某某公司、某某大樓嗎?
這是不是變相能強迫住戶都要去快篩呢?
會不會抵觸哪條法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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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oker7788996: 行政機關制定的應為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行政 07/07 19:16
2F:→ joker7788996: 程序法第150條參照 07/07 19:16
3F:推 OAzenO: 管委會原則上比 所有權人會議 還小 07/07 19:20
4F:→ OAzenO: 管委會的自行規定原則上可以用所有權人會議對抗 07/07 19:21
5F:→ Longness: 也就是說進市場不帶陰性證明會被市府以行政命令處罰 07/07 19:25
6F:→ Longness: 但進大樓只有管委會要求要出示陰性證明的話,這其實目前 07/07 19:28
7F:→ Longness: 是沒有法源依據、無法比照北農這樣辦理的意思對嗎? 07/07 19:29
8F:→ shelley0628: 1.出國應該就不用說吧~就內政部管的2.不是市場可以制 07/07 19:33
9F:→ shelley0628: 定是環南市場本身就是屬於台北市政府管理的3.等管委 07/07 19:33
10F:→ shelley0628: 會變成部會機關再來討論有沒有抵觸~ 07/07 19:33
11F:→ buzzard: 沒有陰性證明不准登機,宜解釋為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07/07 22:23
12F:→ buzzard: 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所作成的對人一般處分,否 07/07 22:23
13F:→ buzzard: 則相對人無從救濟 07/07 22:23
14F:→ buzzard: 住戶快篩陰性才能進入大樓,若不符合個資法第6條規定,可 07/07 22:25
15F:→ buzzard: 能成立刑法304條強制罪 07/07 22:25
16F:推 q135q135: 推樓上 07/08 00:25
17F:推 taipoo: 疫情規則涉及憲法生存權,因此權限極高更大於任何現行法令 07/08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