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czgr20 (hsi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爆發疫情旅行社退款問題
時間Wed Jun 9 16:37:37 2021
各位先進好:
事情是這樣的,在2019年底我和先生跟旅行社買了一個2020/3/28出發去冰島的團體旅遊
。
後來2020過完年就爆發疫情,當時冰島還未3級緊戒,所以旅行社還是要照常出團(團費2
人已全額繳清136000/人),但之後國外疫情越來越嚴重,冰島也升級3級緊戒,旅行社就
說要延期到10月中出發,到了10月疫情還是沒好轉,旅行社表示如果要退費只能退68550
(其餘的67450是已經交給冰島當地的費用),如果選擇不退費的話,則是可以延期到我
們可以出發的時候。
這次旅行是我和先生的蜜月旅行,一直抱持著一絲希望,但也是放不下團費必須損失將近
50%的錢,所以一直沒有動作,沒有跟旅行社承諾要出團或放棄。
2021年4月底我發現我懷孕了,到了5月中去照了超音波確定懷孕,醫生也開了孕期期間不
宜出國的證明,馬上告訴旅行社業務,請她幫我們爭取退費,得到的答案還是,一個人只
能退68550。
其實我覺得蠻不合理的,上網爬文,看到其他家旅行社,跟我們時間不多出發歐洲的,都
有全額退費,或扣了一些手續費退款的。
我想請問,依照行政院的公告:解約退費原則-第三級警告:退費金額=旅遊費用-必要費
用(包含轉機),旅行社繳給冰島的費用是在必要費用內嗎?旅遊社一直用這點打壓我們
,我們還有其他站得住腳的法條來反駁他們嗎?
謝謝大家耐心閱讀並給予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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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所謂的必要費用就是旅行社已經代繳而不能退費的錢啊 06/09 16:49
2F:推 KKyosuke: 包括規費(護照等) 退機票的手續費 飯店費用等等 06/09 16:51
3F:→ KKyosuke: 至於67450這數字合不合理要看旅行社提的單據無法置喙 06/09 16:52
4F:→ iscu: 我是覺得 可以考慮認賠殺出... 06/09 20:22
5F:→ iscu: 這波疫情你覺得旅行社還能撐多久~~ 06/09 20:22
6F:→ iscu: 你也可以賭他們不會倒 繼續跟他們耗就是了 06/09 20:23
7F:→ SiaoBen1996: 現在退有一半,萬一倒了就... 06/10 00:44
8F:→ JustSad: 壁紙 06/10 10:22
9F:推 KKyosuke: 如果真的想走法律途徑或談判的話 我只能說單獨去討不了 06/10 10:42
10F:→ KKyosuke: 便宜的 除非你能串連一批受害者走聯合訴訟 否則你拖不 06/10 10:42
11F:→ KKyosuke: 起 更花不起請律師的錢 06/10 10:43
12F:推 taoist9999: 投降輸一半,見好就收。 06/10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