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ufman (夏天)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這種情況
時間Sat May 8 11:13:38 2021
雙重國籍(中華民國跟C國美國)的A君在中華民國犯下的B案子在A君自願喪失中華民國國
籍後才被發現。案子是在A君還沒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時犯的。被發現的A君已定居C國並且
是C國的公民。這時檢察官可以寄傳票到國外給A君要求A君以外國人的身份回來出庭地檢
署嗎?或是這種情況下A君已經不是中華民國國民所以沒辦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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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226.13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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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ufman (39.10.226.134 臺灣), 05/08/2021 11:18:26
1F:→ maniaque: 你在寫啥? 第一行B案子,第二行變成 B君,後面還C君05/08 11:19
2F:→ maniaque: 師爺你來解釋解釋05/08 11:19
3F:推 taoist9999: u大師 2.0版05/08 11:30
4F:→ kaufman: 改了,抱歉沒注意寫錯。05/08 11:52
5F:→ kaufman: u大師有常常寫錯嗎?05/08 11:53
6F:→ maniaque: 中華民國國籍除特殊條件才有徹的05/08 12:10
7F:→ maniaque: 基本上就是對岸設籍05/08 12:11
8F:→ maniaque: 傳票寄國外要怎簽收?05/08 12:12
9F:→ maniaque: 台灣沒有人可以代收通知回台嗎?05/08 12:12
10F:→ maniaque: 刑事案件,以台灣通訊地書面不到直接發布通緝不是比較快?05/08 12:12
11F:→ maniaque: 不要期待政府會派人去國外抓人回來,ok ?05/08 12:14
12F:→ maniaque: 連外國人在台灣殺了外國人,台灣都不准對方入境台灣受審05/08 12:15
13F:→ kaufman: 例如C國是美國。問過戶政單位是說沒欠稅刑事服刑完然後05/08 12:54
14F:→ kaufman: 還擁有他國國籍就可撤銷中華民國國籍。除非是跟本沒有他05/08 12:55
15F:→ kaufman: 國國籍戶政不會讓人成為無國籍的人。例如有美國籍的人要05/08 12:59
16F:→ kaufman: 去美國當公務員也可以撤銷中華民國國籍。05/08 12:59
17F:→ kaufman: 不能用引渡法把在美國的通緝犯引渡回台受審?05/08 13:12
18F:→ kaufman: 因為他已經不是中華民國國籍的人所以不適用引渡法?05/08 13:28
19F:→ a9301040: k大濕05/08 13:59
20F:→ kaufman: a大濕怎麼了?05/08 14:02
22F:→ kaufman: 我有講錯嗎?05/08 14:06
23F:→ kaufman: 國籍法第11條第一項第三款,中華民國國民有下列各款情形 05/08 14:18
24F:→ kaufman: 之一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依中華民國法 05/08 14:18
25F:→ kaufman: 律有行為能力,自願取得外國國籍。外國不限於對岸吧。自05/08 14:20
26F:→ kaufman: 願取得也包含已經取得吧。05/08 14:20
27F:→ maniaque: 那叫 "自願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05/08 17:15
28F:→ maniaque: 現行法令實務上,只會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主動刪戶籍 05/08 17:16
29F:→ maniaque: 因為那是"戶籍" ,戶籍一人只有一個 05/08 17:16
30F:→ maniaque: 所以當初法規就是這樣設定,你在對岸有戶籍,台灣就刪戶籍 05/08 17:16
31F:→ kaufman: 嗯嗯,我的意思就是A君自願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05/08 18:03
32F:→ kaufman: 我以上的推文提到撤銷其實是在講自願放棄。 05/08 18:38
※ 編輯: kaufman (110.30.58.0 臺灣), 05/08/2021 18:38:43
33F:→ ktvzn: 都只能走引渡流程啊 差異不大 對外國而言他是本國公民 05/08 18:54
34F:→ ktvzn: 而台灣跟主要國家基本上沒引渡協議的 正常國家之間就算有 05/08 18:55
35F:→ ktvzn: 協議 也不是你說要引渡就引渡 這有司法主權的問題 05/08 18:55
※ 編輯: kaufman (110.30.58.0 臺灣), 05/08/2021 18:59:05
※ 編輯: kaufman (110.30.58.0 臺灣), 05/08/2021 18:59:31
36F:→ kaufman: 就截圖裡u大提到引渡是把自己國家的人引渡回來,就算台灣 05/08 19:11
37F:→ kaufman: 跟美國有簽引渡條約,但因為A君已經不是中華民國國籍的人 05/08 19:11
38F:→ kaufman: 所以沒辦法把A君引渡回中華民國? 05/08 19:14
39F:→ kaufman: 原文補充:案子是在A君還沒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時犯的。 05/08 19:18
※ 編輯: kaufman (110.30.58.0 臺灣), 05/08/2021 19:19:39
40F:推 windwater: 就當成外國人在本國犯罪就好了,傳不到人就通緝呀 05/08 19:23
41F:→ kaufman: 通緝的意思是世界各國都有A君被中華民國通緝的紀錄還是只 05/08 20:07
42F:→ kaufman: 有中華民國有A君被中華民國通緝的紀錄? 05/08 20:21
※ 編輯: kaufman (110.30.58.0 臺灣), 05/08/2021 20:23:13
43F:→ kaufman: 新聞寫英國籍林克穎於 2010 年在台北因酒駕撞死人遭判處 05/08 20:58
44F:→ kaufman: 有期徒刑 4 年後逃回英國,我國法務部要求英國將林克穎 05/08 20:58
45F:→ kaufman: 引渡回台執行刑罰。看來也不需要是中華民國本國人才能引 05/08 21:00
46F:→ kaufman: 渡回中華民國。 05/08 21:00
※ 編輯: kaufman (27.247.227.105 臺灣), 05/08/2021 21:01:21
47F:→ ktvzn: 引渡有一個基本原則 "本國公民不引渡" 你可以要求對方引渡 05/09 17:31
48F:→ ktvzn: 非本國的對方公民 但基本上會被拒絕 05/09 17:32
49F:→ ktvzn: 這種情況基本上都是拒絕引渡 請你提供資料 由他國自己審 05/09 17:34
50F:→ kaufman: 嗯,例如中華民國要求英國引渡林克穎來中華民國但遭英國 05/09 19:29
51F:→ kaufman: 拒絕。 05/09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