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ufman (夏天)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这种情况
时间Sat May 8 11:13:38 2021
双重国籍(中华民国跟C国美国)的A君在中华民国犯下的B案子在A君自愿丧失中华民国国
籍後才被发现。案子是在A君还没丧失中华民国国籍时犯的。被发现的A君已定居C国并且
是C国的公民。这时检察官可以寄传票到国外给A君要求A君以外国人的身份回来出庭地检
署吗?或是这种情况下A君已经不是中华民国国民所以没办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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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9.10.226.134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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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kaufman (39.10.226.134 台湾), 05/08/2021 11:18:26
1F:→ maniaque: 你在写啥? 第一行B案子,第二行变成 B君,後面还C君05/08 11:19
2F:→ maniaque: 师爷你来解释解释05/08 11:19
3F:推 taoist9999: u大师 2.0版05/08 11:30
4F:→ kaufman: 改了,抱歉没注意写错。05/08 11:52
5F:→ kaufman: u大师有常常写错吗?05/08 11:53
6F:→ maniaque: 中华民国国籍除特殊条件才有彻的05/08 12:10
7F:→ maniaque: 基本上就是对岸设籍05/08 12:11
8F:→ maniaque: 传票寄国外要怎签收?05/08 12:12
9F:→ maniaque: 台湾没有人可以代收通知回台吗?05/08 12:12
10F:→ maniaque: 刑事案件,以台湾通讯地书面不到直接发布通缉不是比较快?05/08 12:12
11F:→ maniaque: 不要期待政府会派人去国外抓人回来,ok ?05/08 12:14
12F:→ maniaque: 连外国人在台湾杀了外国人,台湾都不准对方入境台湾受审05/08 12:15
13F:→ kaufman: 例如C国是美国。问过户政单位是说没欠税刑事服刑完然後05/08 12:54
14F:→ kaufman: 还拥有他国国籍就可撤销中华民国国籍。除非是跟本没有他05/08 12:55
15F:→ kaufman: 国国籍户政不会让人成为无国籍的人。例如有美国籍的人要05/08 12:59
16F:→ kaufman: 去美国当公务员也可以撤销中华民国国籍。05/08 12:59
17F:→ kaufman: 不能用引渡法把在美国的通缉犯引渡回台受审?05/08 13:12
18F:→ kaufman: 因为他已经不是中华民国国籍的人所以不适用引渡法?05/08 13:28
19F:→ a9301040: k大湿05/08 13:59
20F:→ kaufman: a大湿怎麽了?05/08 14:02
22F:→ kaufman: 我有讲错吗?05/08 14:06
23F:→ kaufman: 国籍法第11条第一项第三款,中华民国国民有下列各款情形 05/08 14:18
24F:→ kaufman: 之一者,经内政部许可,丧失中华民国国籍:依中华民国法 05/08 14:18
25F:→ kaufman: 律有行为能力,自愿取得外国国籍。外国不限於对岸吧。自05/08 14:20
26F:→ kaufman: 愿取得也包含已经取得吧。05/08 14:20
27F:→ maniaque: 那叫 "自愿放弃中华民国国籍" 05/08 17:15
28F:→ maniaque: 现行法令实务上,只会针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主动删户籍 05/08 17:16
29F:→ maniaque: 因为那是"户籍" ,户籍一人只有一个 05/08 17:16
30F:→ maniaque: 所以当初法规就是这样设定,你在对岸有户籍,台湾就删户籍 05/08 17:16
31F:→ kaufman: 嗯嗯,我的意思就是A君自愿放弃中华民国国籍。 05/08 18:03
32F:→ kaufman: 我以上的推文提到撤销其实是在讲自愿放弃。 05/08 18:38
※ 编辑: kaufman (110.30.58.0 台湾), 05/08/2021 18:38:43
33F:→ ktvzn: 都只能走引渡流程啊 差异不大 对外国而言他是本国公民 05/08 18:54
34F:→ ktvzn: 而台湾跟主要国家基本上没引渡协议的 正常国家之间就算有 05/08 18:55
35F:→ ktvzn: 协议 也不是你说要引渡就引渡 这有司法主权的问题 05/08 18:55
※ 编辑: kaufman (110.30.58.0 台湾), 05/08/2021 18:59:05
※ 编辑: kaufman (110.30.58.0 台湾), 05/08/2021 18:59:31
36F:→ kaufman: 就截图里u大提到引渡是把自己国家的人引渡回来,就算台湾 05/08 19:11
37F:→ kaufman: 跟美国有签引渡条约,但因为A君已经不是中华民国国籍的人 05/08 19:11
38F:→ kaufman: 所以没办法把A君引渡回中华民国? 05/08 19:14
39F:→ kaufman: 原文补充:案子是在A君还没丧失中华民国国籍时犯的。 05/08 19:18
※ 编辑: kaufman (110.30.58.0 台湾), 05/08/2021 19:19:39
40F:推 windwater: 就当成外国人在本国犯罪就好了,传不到人就通缉呀 05/08 19:23
41F:→ kaufman: 通缉的意思是世界各国都有A君被中华民国通缉的纪录还是只 05/08 20:07
42F:→ kaufman: 有中华民国有A君被中华民国通缉的纪录? 05/08 20:21
※ 编辑: kaufman (110.30.58.0 台湾), 05/08/2021 20:23:13
43F:→ kaufman: 新闻写英国籍林克颖於 2010 年在台北因酒驾撞死人遭判处 05/08 20:58
44F:→ kaufman: 有期徒刑 4 年後逃回英国,我国法务部要求英国将林克颖 05/08 20:58
45F:→ kaufman: 引渡回台执行刑罚。看来也不需要是中华民国本国人才能引 05/08 21:00
46F:→ kaufman: 渡回中华民国。 05/08 21:00
※ 编辑: kaufman (27.247.227.105 台湾), 05/08/2021 21:01:21
47F:→ ktvzn: 引渡有一个基本原则 "本国公民不引渡" 你可以要求对方引渡 05/09 17:31
48F:→ ktvzn: 非本国的对方公民 但基本上会被拒绝 05/09 17:32
49F:→ ktvzn: 这种情况基本上都是拒绝引渡 请你提供资料 由他国自己审 05/09 17:34
50F:→ kaufman: 嗯,例如中华民国要求英国引渡林克颖来中华民国但遭英国 05/09 19:29
51F:→ kaufman: 拒绝。 05/09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