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caen5566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告訴人委任代理人閱覽卷宗的問題
時間Tue Apr 20 14:03:47 2021
如題
案由是妨害名譽
告訴人若想要在審判程序中閱覽卷宗需要委任代理人,這沒問題。
但告訴人將所聲請到的卷宗影本,
裡面有被告與家屬的私下對話,涉及隱私。
某日告訴人約出被告家屬並且
還有一些與本訴訟案無關的人在場
當場朗讀卷宗內容並評論之,
目的是為使被告家屬難堪。
被告是否就必須承擔所有的不利益?
如果上述答案為否,被告可以主張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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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ipoo: 問題應該是在被告為什麼當初要犯罪,而不是一直找理由狡辯 04/20 14:17
2F:→ ocaen5566: 被告已經要談和解了,告訴人才會答應此次邀約。 04/20 14:28
3F:推 KHlawtel: 個人資料保護法 04/20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