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caen5566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告诉人委任代理人阅览卷宗的问题
时间Tue Apr 20 14:03:47 2021
如题
案由是妨害名誉
告诉人若想要在审判程序中阅览卷宗需要委任代理人,这没问题。
但告诉人将所声请到的卷宗影本,
里面有被告与家属的私下对话,涉及隐私。
某日告诉人约出被告家属并且
还有一些与本诉讼案无关的人在场
当场朗读卷宗内容并评论之,
目的是为使被告家属难堪。
被告是否就必须承担所有的不利益?
如果上述答案为否,被告可以主张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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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0.26.229.10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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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ipoo: 问题应该是在被告为什麽当初要犯罪,而不是一直找理由狡辩 04/20 14:17
2F:→ ocaen5566: 被告已经要谈和解了,告诉人才会答应此次邀约。 04/20 14:28
3F:推 KHlawtel: 个人资料保护法 04/20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