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ndesu (璃云)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手足間金錢與房屋持份互相贈與的問題
時間Mon Apr 19 11:53:20 2021
法律版的鄉民大大們好
在下有個關於房屋持份處理的法律問題想請教各位大大,在此先謝過。
我家的房子一開始持有人是我的父親,N年前我父親亡故後,
房子的持份為:我母親、我、我姐姐 三人共同繼承,一人持份1/3
之後我的母親也亡故了,目前我家的房子是由我與我姐姐兩個共同持有,一人持有1/2。
最近我跟我姐姐想把房子產權的事處理一下,於是兩人協調,由我本人以400萬的現金購
買我姐姐持有的1/2產權。
想請問法律版鄉民大大,像這樣的行為,是否能用互相贈與的方式來處理,以利節省稅金
的產生呢?
我的想法是:我先贈與200萬元給我姐姐,待一兩年後再一次贈與200萬;然後我姐姐也是
利用贈與的方式把房子持分贈送給我。
請問這樣子可行嗎?
還是這樣應該是屬於「交易」行為呢?
以上是在下的問題求助,還請法律版大大多多賜教指點,
有其他更好的意見也請不吝告知,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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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土地房屋也可以當作贈與標的......04/19 12:05
感謝大大的回覆;我以為可以,不過猜測您回覆的語意似乎是不可以,我會再多加蒐集資料
2F:推 taipoo: 贈與稅可以廢掉了04/19 12:06
感謝大大回覆:我不太明白您的回覆是什麼意思,但還是謝謝您
3F:推 alkuma: 互相贈與的行為,應考量當事人履約與否的信用風險,因金額04/19 12:30
4F:→ alkuma: 較大,建議先與律師諮詢後再決定04/19 12:30
感謝大大的回覆:身邊沒認識律師,所以才先爬網路資料,然後才來法律版請益版友;我與
姐姐互信程度是有的,應該不會彼此傷害;非常感謝您的善意提醒
感謝大大回覆:我與姐姐相依為命已久,彼此間互信程度高,且我們預期是先完成產權過戶
感謝大大回覆:一開始是因為想省錢,所以想說自己辦理就好,所以才提問;仍謝謝您的善
感謝大大回覆:一開始是因為想省錢(我就窮)
但仍謝謝您的善意提醒
※ 編輯: rindesu (123.192.6.112 臺灣), 04/19/2021 17:47:20
※ 編輯: rindesu (123.192.6.112 臺灣), 04/19/2021 17:50:17
5F:→ maniaque: ? 我說的是可以啊04/19 17:54
6F:→ maniaque: 現金又何必藏?04/19 17:55
7F:→ maniaque: 而且,買賣的稅是啥? 比贈與的高? 不就是那些基本開銷? 04/19 17:56
8F:→ maniaque: 人家是假買賣真贈與,妳們卻是想假贈與真買賣04/19 17:57
9F:→ maniaque: 別人是靠假買賣在節稅,妳們靠假贈與節稅....04/19 18:02
抱歉啊 讓大家見笑了
10F:→ taoist9999: 假贈與真買賣,未必能節稅。 04/19 18:04
11F:推 q135q135: 假贈與真買賣未必能節稅+1 然後有400萬元可以買房子的04/19 19:43
12F:→ q135q135: 人在那邊喊窮 想要上來問免錢的 我看了也是笑笑的04/19 19:43
謝謝大大的指教喔
13F:→ maniaque: 樓上真愛自己打自己臉....04/19 20:02
※ 編輯: rindesu (49.216.136.52 臺灣), 04/19/2021 20:29:32
14F:→ q135q135: 低級屎蟲還真愛蠕動啊 04/19 21:00
15F:推 KHlawtel: 花點錢還是能避開,不過不想花錢也沒辦法 04/20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