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ndesu (璃云)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手足间金钱与房屋持份互相赠与的问题
时间Mon Apr 19 11:53:20 2021
法律版的乡民大大们好
在下有个关於房屋持份处理的法律问题想请教各位大大,在此先谢过。
我家的房子一开始持有人是我的父亲,N年前我父亲亡故後,
房子的持份为:我母亲、我、我姐姐 三人共同继承,一人持份1/3
之後我的母亲也亡故了,目前我家的房子是由我与我姐姐两个共同持有,一人持有1/2。
最近我跟我姐姐想把房子产权的事处理一下,於是两人协调,由我本人以400万的现金购
买我姐姐持有的1/2产权。
想请问法律版乡民大大,像这样的行为,是否能用互相赠与的方式来处理,以利节省税金
的产生呢?
我的想法是:我先赠与200万元给我姐姐,待一两年後再一次赠与200万;然後我姐姐也是
利用赠与的方式把房子持分赠送给我。
请问这样子可行吗?
还是这样应该是属於「交易」行为呢?
以上是在下的问题求助,还请法律版大大多多赐教指点,
有其他更好的意见也请不吝告知,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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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土地房屋也可以当作赠与标的......04/19 12:05
感谢大大的回覆;我以为可以,不过猜测您回覆的语意似乎是不可以,我会再多加蒐集资料
2F:推 taipoo: 赠与税可以废掉了04/19 12:06
感谢大大回覆:我不太明白您的回覆是什麽意思,但还是谢谢您
3F:推 alkuma: 互相赠与的行为,应考量当事人履约与否的信用风险,因金额04/19 12:30
4F:→ alkuma: 较大,建议先与律师谘询後再决定04/19 12:30
感谢大大的回覆:身边没认识律师,所以才先爬网路资料,然後才来法律版请益版友;我与
姐姐互信程度是有的,应该不会彼此伤害;非常感谢您的善意提醒
感谢大大回覆:我与姐姐相依为命已久,彼此间互信程度高,且我们预期是先完成产权过户
感谢大大回覆:一开始是因为想省钱,所以想说自己办理就好,所以才提问;仍谢谢您的善
感谢大大回覆:一开始是因为想省钱(我就穷)
但仍谢谢您的善意提醒
※ 编辑: rindesu (123.192.6.112 台湾), 04/19/2021 17:47:20
※ 编辑: rindesu (123.192.6.112 台湾), 04/19/2021 17:50:17
5F:→ maniaque: ? 我说的是可以啊04/19 17:54
6F:→ maniaque: 现金又何必藏?04/19 17:55
7F:→ maniaque: 而且,买卖的税是啥? 比赠与的高? 不就是那些基本开销? 04/19 17:56
8F:→ maniaque: 人家是假买卖真赠与,你们却是想假赠与真买卖04/19 17:57
9F:→ maniaque: 别人是靠假买卖在节税,你们靠假赠与节税....04/19 18:02
抱歉啊 让大家见笑了
10F:→ taoist9999: 假赠与真买卖,未必能节税。 04/19 18:04
11F:推 q135q135: 假赠与真买卖未必能节税+1 然後有400万元可以买房子的04/19 19:43
12F:→ q135q135: 人在那边喊穷 想要上来问免钱的 我看了也是笑笑的04/19 19:43
谢谢大大的指教喔
13F:→ maniaque: 楼上真爱自己打自己脸....04/19 20:02
※ 编辑: rindesu (49.216.136.52 台湾), 04/19/2021 20:29:32
14F:→ q135q135: 低级屎虫还真爱蠕动啊 04/19 21:00
15F:推 KHlawtel: 花点钱还是能避开,不过不想花钱也没办法 04/20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