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shit (天屎or神火)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被罵算什麼東西 能告嗎?(內附影片)
時間Sun Feb 21 22:46:34 2021
我原本是停好車了
要走路回家
那邊路口的警衛過來趕我走
我解釋道:此處為公家土地,又沒畫紅線,為什麼我不能停,如果我有違規你可以請警查
來取締
警衛說那區的住戶交代的
我回家後
覺得不放心
又再騎車過去拍照
做個紀錄
剛好碰到有兩個警後再對我的車拍照
然後就發生這樣的畫面了
我被警衛罵:算什麼東西。 (罵了好幾次)
旁邊的住戶都跑出來看
後來我去旁邊的警察局問我停車的位置能不能停車
警察的回覆是可以的
這樣的情況我能提告嗎?能告什麼罪名?
https://youtu.be/bKVeMRcyJ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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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27.10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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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scu: 算什麼東西比較難...不過他有講一句你孬種 這個比較有機會02/21 23:35
3F:→ godshit: 我是有查到新聞02/21 23:44
4F:推 rinatwo: 可以告阿 只是你得想清楚你要的是什麼02/21 23:50
5F:→ rinatwo: 如果只是想討一口氣 那我會勸你不要02/21 23:50
6F:→ rinatwo: 因為訴訟過程通常你只會更不爽而已02/21 23:51
7F:→ rinatwo: 遇到恐龍檢察官 會反嗆你 為什麼要讓保全難做事02/21 23:52
8F:→ godshit: 謝謝,還是把影片給媒體?02/21 23:52
9F:→ ruthertw: 好像有聽到髒話,但不清楚02/22 00:39
10F:→ godshit: 建議我該怎麼做?02/22 00:42
※ 編輯: godshit (223.136.127.102 臺灣), 02/22/2021 01:50:37
11F:推 iscu: 告訴對方道歉或提 不道歉你再決定下一步吧02/22 02:18
12F:推 taipoo: 直接投訴內政部警政署會更有用的02/22 02:53
13F:→ taipoo: 我看錯了,我以為對象是警察,原來是警衛,這方法就不適合02/22 02:54
14F:→ Henghengpig: 提告就兩個結果 1.頂多付個幾千完事(沒前科) 2.你被02/22 03:06
15F:→ Henghengpig: 認證算什麼東西 看你要哪一個02/22 03:06
16F:→ Henghengpig: 這個很吃心證 甲告可能起訴後有罪判決 乙告就直接不02/22 03:07
17F:→ Henghengpig: 起訴02/22 03:07
18F:→ JustSad: 如果警衛有保全公司,拿影片向保全公司投訴。02/22 07:29
19F:→ JustSad: 就算你提告,警衛會辯解,因為住戶請託之類的。02/22 07:31
20F:→ JustSad: 你不認識記者、不是知名人物,影片給媒體能怎樣?02/22 07:32
21F:→ godshit: 我想要讓人人都可以在這裡停車02/22 09:10
22F:推 JustSad: 路霸可以檢舉,但附近警衛當人形路霸好像無法可管? 02/22 10:39
23F:→ JustSad: 重點是:不管你能不能告成,告他並不會解決這個問題啊。 02/22 10:41
24F:→ JustSad: 找里長或民意代表陳情看看,看運氣跟地區。 02/22 10:42
25F:→ JustSad: 六都就打1999,但可能成效有限。 02/22 10:42
26F:→ godshit: 我主要是要告 他罵我什麼東西 孬種 他媽的 你在放屁 02/22 12:34
27F:→ shelley0628: 可以告,只是提告很曠日廢時,而且不一定告成,最後 02/22 13:02
28F:→ shelley0628: 你只會很心累而已~ 02/22 13:02
29F:→ shelley0628: 另外,我覺得你告之後也不可能變得人人都可以停,除 02/22 13:15
30F:→ shelley0628: 了警衛,另外一直主張"你是不是社區的人"的那位先生 02/22 13:15
31F:→ shelley0628: ,就看得出來除非上面有畫停車格,不然就我們說了算 02/22 13:15
32F:→ shelley0628: 的感覺~02/22 13:15
33F:推 JustSad: 之前還沒看影片,剛剛點開看了幾秒~02/22 14:30
34F:→ JustSad: 簡單講,影片之前還有故事,只是擷取這一段。02/22 14:32
35F:→ Kennyq: 如果你是該社區的人,保全才有機會被撤換02/22 15:16
36F:→ Kennyq: 你要給媒體,除非很離譜,一面倒是保全的錯02/22 15:17
37F:→ Kennyq: 不然你要等刑民事判完才比較會被媒體報導02/22 15:18
38F:→ godshit: 謝謝大家的意見,已經提告02/22 15:38
39F:推 bear753951: 你要上法庭解釋你是什麼東西嗎02/22 18:23
40F:→ godshit: 解釋我不是孬種02/22 19:01
41F:推 JustSad: 有判決結果你可以上來更新,至少半年。02/22 19:18
42F:→ JustSad: 不和解的前提,走司法訴訟,我猜結果一樣是不起訴。02/22 19:19
43F:→ Kennyq: 影片不能看了...起訴/不起訴時來告知版友一下02/22 21:46
44F:→ Kennyq: 刑事如果起訴,也不是幾千就完事,刑附民,還是得賠 02/22 21:51
45F:→ Kennyq: 有本事這輩子都不要保勞保、工作,不然一定扣的到你薪水 02/22 21:52
46F:→ Kennyq: 如果原告很有心要強制執行的話... 02/22 21:54
47F:→ godshit: 抱歉,因為已經提告,警察建議我先把網絡上的關掉,我是 02/23 09:19
48F:→ godshit: 打算逼他們和解,條件是全面畫停車格 02/23 09:19
49F:推 JustSad: 認同你的訴求,但你方向好像搞錯了吧? 02/23 09:31
50F:→ JustSad: 社區會為了一個保全畫停車格? 02/23 09:31
51F:→ JustSad: 設立停車格可以找里長。 02/23 09:33
52F:→ JustSad: 該路段如果是私人土地,為什麼要開放給外人停車? 02/23 09:34
53F:→ JustSad: 該路段如果不是私人土地,你告社區管委會或警衛想逼誰? 02/23 09:35
54F:→ JustSad: 影片我只看了幾秒,警衛講話內容看來你們之前就爭吵過。02/23 09:37
55F:→ JustSad: 如果社區有監視器、保全有密錄器,他們就可能有其他畫面02/23 09:38
56F:→ JustSad: 除非他們完全無法提供任何證據佐證,你們應該是爭吵。02/23 09:39
57F:→ JustSad: 有些法官會認為兩人爭吵無好話,非惡意不起訴。02/23 09:40
58F:→ JustSad: 更正,檢察官。02/23 09:41
59F:→ godshit: 之前並無爭吵過,我只有跟他們說,如果我有違規你們可以02/23 14:40
60F:→ godshit: 找警察來,他們就認定我在恐嚇他們02/23 14:40
61F:推 JustSad: 你太高估警察的功能、警察的素質。02/23 17:01
62F:→ JustSad: 當時就算有找警察來,警察也有可能擺爛。02/23 17:04
63F:→ JustSad: 警察建議有兩種:實務經驗真心分享、喇叭唬爛推託亂說~02/23 17:06
64F:→ JustSad: 一個天堂、一個地獄,你不知道他會帶你走哪一個。02/23 17:06
65F:推 smt3457: 一定要告。而且最好請律師提告,勝算比較大。02/23 21:03
※ 編輯: godshit (223.137.51.152 臺灣), 02/24/2021 00:14:26
66F:推 JustSad: 兩個都有罵你,有畫面為證據,告的成。 02/24 10:40
67F:→ godshit: 感謝你,給我信心 02/24 12:19
68F:推 lu0713: 我會告 02/25 07:43
69F:→ lu0713: 看完影片,這提告95%會成立 02/25 07:46
70F:→ godshit: 謝謝,警察是跟我說不用請律師 02/26 11:51
71F:推 JustSad: 證據確鑿,不需要委任律師,但你要先想好你的訴求。 02/26 15:13
72F:→ JustSad: 什麼樣的情況下你同意和解?講白一點就是~ 02/26 15:14
73F:→ JustSad: 什麼條件滿足你解氣?你的底線在哪? 02/26 15:15
74F:→ JustSad: 形勢大好,你有時間陪對方耗,前者能達成。 02/26 15:16
75F:→ JustSad: 但要有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每次開庭要到場跟法官搏感情 02/26 15:17
76F:→ JustSad: 形勢嚴峻、你沒閒時間玩,又遇到愛幫被告殺價的法檢 02/26 15:18
77F:→ JustSad: 你要先想好後者能接受的底線範圍,才不會事後悔。 02/26 15:19
78F:→ shelley0628: 原po訴求不是在社區中的不是門前的道路畫停車格嗎? 02/26 18:17
79F:→ JustSad: 我前面就說了我覺得他的訴求正在做的動作根本是兩件事 02/26 18:33
80F:→ JustSad: 上次建議我只看了幾秒,覺得可能有斷章取義。 02/26 18:34
81F:→ JustSad: 他補上完整影片,兩個警衛自己找死,可能不知道他有錄影 02/26 18:34
82F:→ JustSad: 簡單講就是他的訴求他自己都忘了初衷,反正也跟我們無關 02/26 18:36
83F:推 JustSad: 錄影畫面證據明確,私人恩怨可以處理,算是安慰獎。 02/26 18:37
84F:→ JustSad: 不能變成公設停車格,至少以後警衛都怕他。 02/26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