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hch (渡船人)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鎖車為什麼強制罪
時間Fri Jan 22 09:46:16 2021
每次看到新聞
有人佔用別人車位
被鎖車或者用各種方法讓車主無法出來
這時候就會有律師說:恐犯強制罪
我一直不懂台灣法律的定義
這種情況
會被告強制罪
不過很奇怪,我沒有限制你自由
你可以不開車啊
為什麼強制罪?
好,你說沒有車沒辦法去哪去哪
那我說,我沒有車位不能回家
那你算不算強制?
我可以去停別的地方?
那你為什麼不能坐計程車?
所以我把你車鎖了
到底強制你什麼?
一直用強制罪來恐嚇守法買車位的人
保障強佔車位的人?這是什麼邏輯什麼法律?
明知私人車位硬要佔
最後只能罰他停車費?
我每個月養車位是白癡?
所以這樣真的是強制罪?
被侵佔的只能走民法索賠?
我不能用不碰到車子但是讓他出不來的方式反制嗎?
而且這種索賠只能拿到幾十元的停車費
根本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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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32.16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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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chch (101.12.32.169 臺灣), 01/22/2021 09:47:43
1F:→ maniaque: "妨礙他人權利的行使" 01/22 10:07
2F:→ maniaque: 你把民事問題,用觸犯刑事的手段來解決,當然有事啊 01/22 10:08
3F:→ maniaque: 假如要玩這招,記得留下電話跟聯絡人,來付費解鎖 01/22 10:09
4F:→ maniaque: 記得拍照記下時間點點點,民事是比舉證的 01/22 10:10
5F:→ maniaque: 換言之,鎖車只是通知你來找我的手段,不是限制你行動的 01/22 10:10
6F:→ maniaque: 我沒空一直盯著你何時離開,當你來找我你還是可以解鎖 01/22 10:11
7F:→ maniaque: 離開,而我也可以因你來找我,確定你侵害我的權利多久 01/22 10:12
8F:→ maniaque: 而若你因為他侵權,你可以找相當的車位停你的車 01/22 10:12
9F:→ maniaque: 相關的費用支出都可以求償,或者是算費用直接收 01/22 10:14
10F:→ ichch: 原來如此。學起來了。謝謝 01/22 10:17
11F:→ maniaque: 當然,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01/22 10:24
12F:推 KKyosuke: 對方不讓你停車位對你是一種侵害 但是你鎖車對對方也是 01/22 11:18
13F:→ KKyosuke: 法律不保障以牙還牙 01/22 11:18
14F:→ mudafucka: 有無強制罪,見解不一? 01/22 12:01
15F:→ CCWck: 在車位旁寫停車一小時200,錄影監視中 01/22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