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gero (動詞)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是否構成恐嚇
時間Fri Dec 4 00:49:07 2020
某人因過去過節,傳簡訊給朋友說要把事件透過上新聞與網路公審,收簡訊的人是否可告恐嚇?
查過資 料,上新聞可能不成立,但上網路有可能,因收件者可能會個資外洩
是否有板友有相關經驗可供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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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ear753951: 我也很好奇,恐嚇條文寫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 12/04 08:46
2F:→ bear753951: 、財產之事恐嚇他人,這應該是關於名譽吧,但若是事 12/04 08:46
3F:→ bear753951: 實的話也算嗎? 12/04 08:46
4F:→ iscu: 合法的行為就不會構成恐嚇 12/04 14:57
5F:→ iscu: 這事件如果損及他人名譽,即使是事實但若涉及私德且與公共利 12/04 15:02
6F:→ iscu: 益無關者,會觸及誹謗... 12/04 15:02
7F:推 KKyosuke: 即使是事實仍然可能構成妨害名譽 12/04 15:41
8F:推 scott2009: 指稱某人啃老與公共利益無關嗎? 12/04 15:42
9F:→ bluedolphin: 啃老是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 12/04 16:43
10F:→ maniaque: 指責人家啃老,若當事人真的是啃老,說真的,我不認為會判 12/04 17:07
11F:→ maniaque: 啊跟他上床後,指責對方GG小,即使是真的,那就應該會中槍 12/04 17:08
12F:→ maniaque: 所謂的"啃老"與否,本就是社會對於某行為的價值觀點 12/04 17:09
13F:→ maniaque: 但若其實是當事人照顧父母親而辭職在家,卻被說是啃老? 12/04 17:16
14F:→ KKyosuke: 如果不是公眾人物,啃不啃老當然是私德 12/04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