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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同父異母從小就沒見面的姐姐去世(他根本不知道還有這號人物) 然後姐姐住桃園,桃園那邊的親人全部都辦了拋棄繼承 於是法院通知我先生。 我們收到法院通知時,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從來也沒辦過, 於是就到屏東地院(我們住屏東)去詢問 結果屏東地院的法律諮詢人員叫我先生辦理他父親的拋棄繼承就好(真的是ooxxooxx) 我先生的親生父親早就過世二十幾年了,這個地院人員真的太誇張 明明很簡單只要辦同父異母姐姐的拋棄繼承就好…… 然後我們自己也笨笨的,沒有再多查一點資料,就真的傻傻的辦了爸爸的,而不是姐姐的 等到發現好像辦錯了,法院請我們補齊資料時,已經超過拋棄繼承三個月的時限 於是被迫轉限定繼承。 我們去國稅局查了姐姐的財產,有一台設定給中租迪和的車及200多股的股票 於是我們向桃園地院申請陳報財產清冊 因為那台車不知道在哪裡,為了避免各項車子的稅一直累積,所以也向警察報案辦失竊 就在登報後的三個月後,警方來電說找到車子了,車子在台中,要我們把車子領回 問了一下警方車子的現況,警方說法是停在路邊很久了,車上都是落葉,也不確定能不能 開 這下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了。因為目前還在陳報財產清冊的等待期間 我們應該還不能處分任何的資產, 如果要把車子拖回屏東,又要花一筆金額不低的拖吊費 重點是這根本也不該是我們要付的啊!!! 這台車是設定抵押給中租迪和了,已經設定抵押權,也沒有辦法辦報廢或做其他處理 中租迪和請我們去問車商,看有沒有車商要出錢買下這台車 如果有的話,把錢匯轉進中租,中租就會把抵押權及文件一併給我們 但是目前還在陳報期間,我們可以先處分那台車嗎? 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了。 真的很想趕快處理這些本來就跟我們無關的事啊~~ 版上有版友能給我些建議嗎??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160.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06521775.A.DE3.html
1F:推 taoist9999: 我不清楚你問的人是不是法院訴訟輔導科櫃台的人?有 11/28 08:07
2F:→ taoist9999: 時候是很年輕的職員跑去值班,就要小心了。 11/28 08:07
因為是先生去詢問的,所以不確定是不是年輕人,不過是訴訟輔導科無誤 *[1;37m推 taoist9999: 還有多請教一些人。 11/28 08:10 當初真的應該多問一些人,現在看來是很簡單的事,當初辦好就沒事了。>"<
3F:推 taoist9999: 陳報財產清冊→定期限搜索債權人→清算…… 11/28 08:21
4F:推 taoist9999: H我的了解,要搜索債權人的期間要走完,才能按各債 11/28 08:23
5F:→ taoist9999: 權人的債權比率去以被繼承人之遺產清償。 11/28 08:23
6F:推 taoist9999: 就是因為很麻煩還有一堆問題,所以板上通常會建議: 11/28 08:25
7F:→ taoist9999: 確認被繼承人的債務遠大於遺產的話,繼承人就直接拋 11/28 08:25
8F:→ taoist9999: 棄繼承。 11/28 08:25
猜想姐姐應該也是資產<負債,不然母親、兒女、兄弟(和姐姐同父同母的,我先生是同父異母,從小就沒見過他們)都拋棄繼承。 真的,如果當初直接辦拋棄繼承就沒接下來的事了。
9F:→ taoist9999: 然後收到法院拋棄繼承的回函,要保存好。 11/28 08:26
※ 編輯: npicyun (39.8.160.242 臺灣), 11/28/2020 08:47:23 ※ 編輯: npicyun (39.8.160.242 臺灣), 11/28/2020 08:50:34
10F:推 cape129: 要報遺產稅後才能辦車、股票繼承過戶 11/28 09:08
11F:→ cape129: 車子中租有優先權,賣了之後對其清償沒問題。 11/28 09:09
請問遺產稅的申報是不是也要等到陳報財產清冊公示宣告期滿才可以進行呢? 車子設定抵押給中租,中租有優先受償權,所以可以先把車子處分掉嗎? 因為不清楚是不是還有其他債權人,這部份也是要等法院通知嗎? 如果先處分車子,把車子賣掉的價金償還給中租,那以後其他債權人出現會對他們造成損失嗎?
12F:推 cape129: 股票的部份賣了,如果沒有其他債權人向你們申報,時間到 11/28 09:11
13F:→ cape129: 就分給已知的債權人吧! 11/28 09:11
14F:推 cape129: 如果沒有其他遺產出現,之後就沒事了。頂多回覆晚出現的 11/28 09:13
15F:→ cape129: 債權人,債務人所留遺產處分分配情形 11/28 09:13
請問公示宣告期滿後,是法院會通知我們有哪些債務要處理嗎?? 變賣資產的部份是繼承人自行與債務人處理嗎? 車子部份還有燃料稅及牌照稅有欠稅,這部份也可以用遺產處理嗎? ※ 編輯: npicyun (39.8.160.242 臺灣), 11/28/2020 09:29:27
16F:推 cape129: 對不起,車子要過戶還需中租的清償證明,所以你們無法單 11/28 09:23
17F:→ cape129: 獨處理,請中租走拍賣的方式吧! 11/28 09:23
車子目前無法過戶,只是因為我們是繼承人身份,所以車子不見也是我們去報的案 警方找到車子聯絡我們領回,這樣的話我們可以主張車子不是我們的(因為尚未過戶) 讓車子繼續停在台中,等公示期滿再請法院進行車子拍賣嗎? ※ 編輯: npicyun (39.8.160.242 臺灣), 11/28/2020 09:38:26
18F:→ maniaque: 我比較相信是妳們聽錯而辦錯 11/28 09:51
19F:→ maniaque: 不然就是說錯了問題,然後得到錯的答案 11/28 09:51
因為當初是先生自己跑法院詢問,得到辦對爸爸的拋棄繼承的答案 法院人員說,只要辦了爸爸的,就等於辦了姐姐的了 所以先生就只辦了爸爸的 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其實等同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20F:→ maniaque: 不然單拿法院通知函上面就有被繼承人的名字了 11/28 09:52
21F:推 taoist9999: 可能誤以為是代位繼承,但不符民法第1140條的要件。 11/28 10:00
22F:推 taoist9999: 本件繼承人就是民法第1138條規定的第三順位兄弟姐妹 11/28 10:03
23F:→ taoist9999: ,跟代位繼承無關。 11/28 10:03
24F:→ taoist9999: 免費的本來就是最貴的啊! 11/28 10:04
發現錯誤之後,真的只能靠自己找法扶律師詢問了 繼承問題是否可以找專業律師來辦呢?感覺繼承問題應該還不用出動到律師 但是後續好多繁瑣的問題…… ※ 編輯: npicyun (39.8.160.242 臺灣), 11/28/2020 10:14:58
25F:推 taoist9999: 拋棄繼承較簡單,但觀念錯誤也是會出問題。 11/28 10:25
26F:→ CCWck: 法院訴輔科一堆大學沒畢業的在那邊亂回... 11/28 10:28
27F:→ CCWck: 有些很專業,但也很多邊唸國考邊打工上班的 11/28 10:29
28F:推 taoist9999: 民法第1148條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程序沒作好作滿作對 11/28 10:29
29F:→ taoist9999: 的話,有可能變成無限責任。 11/28 10:29
對的,因為怕沒有處理好,導致其他債權人權益受損,違反民法第1148條規定 所以才不敢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目前在警局的車 ※ 編輯: npicyun (39.8.160.242 臺灣), 11/28/2020 10:45:49
30F:推 taoist9999: 一般來說,訴訟輔導科應該由資深書記官輪班比較好。 11/28 11:11
所以我們對案件有問題也可以直接打電話去詢問承辦的書記官嗎?? ※ 編輯: npicyun (39.8.160.242 臺灣), 11/28/2020 11:28:34
31F:推 JustSad: 免費的最貴,才剛吃悶虧,現在又來找免費詢問是? 11/28 12:05
32F:→ JustSad: 想再次體驗更深刻的教訓? 11/28 12:06
對正常家庭來說,如果能盡快找到解決事情的方法,可以找律師是最好的了 但對於中低收入戶來說,真的會想盡自己的能力,能有資源可以用 能知道該怎麼做最好,每一個建議都是考量的點。 J大的意思是可以委任律師承辦嗎? ※ 編輯: npicyun (39.8.160.242 臺灣), 11/28/2020 12:13:36 限定繼承是用繼承到的資產償還負債 如果因為這樣金額不是很龐大的繼承案件委任律師 那也失去了限定繼承的用意了 畢竟繼承的不是資產,卻要處理其負債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我們因為不懂,所以才要問。 ※ 編輯: npicyun (39.8.160.242 臺灣), 11/28/2020 12:17:30
33F:→ JustSad: 1,才剛吃悶虧,如果我是你,我會找公家機構+存證 11/28 12:21
34F:→ JustSad: 2,如果你們條件符合,可以申請法扶律師。 11/28 12:23
35F:→ JustSad: 3,委任律師的用意就是怕吃虧和不可預期。 11/28 12:24
36F:→ JustSad: 中租迪和專門在吃債務人公司再出售,你覺得呢? 11/28 12:25
37F:→ JustSad: 4,如果當初你們是被誤導才辦理錯誤,應該有法律救濟 11/28 12:26
38F:→ JustSad: 這部分我比較沒經驗。 11/28 12:27
當初一發現辦理錯誤,馬上就有再補辦對姐姐的拋棄繼承,這個有跟書記官說過,也有呈上我們辦理對爸爸的拋棄繼承文件證明 但因為超過期限就是超過了,沒有任何理由可以通過我們的申請,所以才去陳報財產清冊。
39F:推 JustSad: 你就沒想過,如果其他人和我又再次誤導你們,然後呢? 11/28 12:33
40F:→ JustSad: 沒事搞成負債不說,聽說你存證能告我們什麼? 11/28 12:34
41F:→ JustSad: 意圖使他人記取教訓? 11/28 12:36
如果可以就自身經驗提醒未來可能遇到和我們類似經驗的人 或者給和我們一樣不知道該怎麼辦或該辦理什麼的人參考,也沒什麼不好。 希望不要再有人和我們一樣了啊~ J大,不是很懂"聽說你存證能告我們什麼?"的意思 我沒有存證也沒有想提告,很單純的就是想知道我有什麼該注意的 或者有什麼我沒注意到的。
42F:→ maniaque: 我現在怕建議後,你又看錯,然後又怪我們亂講亂教~~~ 11/28 12:36
謝謝M大寶貴意見,眼前當下對我們來說就是想趕緊積極的處理完事情 而不是放著不管擺爛,所以每個建議對我們來說都是很寶貴的。
43F:推 taoist9999: 去看最新的繼承法教科書,去找看看相關實務書籍,還 11/28 12:38
44F:→ taoist9999: 有上網查資料。 11/28 12:38
※ 編輯: npicyun (39.8.160.242 臺灣), 11/28/2020 12:49:09
45F:推 taoist9999: 如果要委任專業人士辦理的話,你要確認對方是有辦過 11/28 12:44
46F:→ taoist9999: 這方面案件經驗的人比較好。 11/28 12:44
謝謝T大,目前就是先盡量找資料,然後再對照自己的情形,徵詢多方意見 事情一天沒有解決完,卡在心裡就是怪怪的,想趕緊回到最原本的單純生活。 ※ 編輯: npicyun (39.8.160.242 臺灣), 11/28/2020 12:53:27 ※ 編輯: npicyun (39.8.160.242 臺灣), 11/28/2020 12:55:05
47F:推 taoist9999: 拋棄繼承事件是專屬於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住所地之法 11/28 13:21
48F:→ taoist9999: 院管轄(家事事件法第127條第1項第3款意旨參照)。 11/28 13:21
49F:→ taoist9999: 而每個地方法院拋棄繼承的相當表格都不盡相同。 11/28 13:21
50F:→ taoist9999: 無論一開始是向誰諮詢,最終是要以管轄法院的標準為 11/28 13:21
51F:→ taoist9999: 準。 11/28 13:21
當初在屏東地院辦理對爸爸的拋棄繼承時,用的是屏東地院的書例格式, 但就我所知,因為不是屬於被繼承人的戶籍所在地法院,所以屏東地院會轉台中法院(父親往生時最後戶籍在台中)
52F:→ JustSad: 存證提告是最後的手段,重點是有沒有補救申訴管道 11/28 13:39
53F:→ JustSad: 我不確定法律救濟的部分。 11/28 13:40
J大,請問存證提告是要告誰??我們沒有想要告誰了,只希望就姐姐留下資產償還她的債務 不希望債留給我們,或者要我們自掏腰包處理。 其他與我們無關的部份就不處理了。 ※ 編輯: npicyun (39.8.160.242 臺灣), 11/28/2020 13:45:49
54F:→ JustSad: 法律上判的是死刑,非常上訴才可能扭轉。 11/28 13:41
55F:→ JustSad: 你們最好的情況是能扭轉,其次才是止損。 11/28 13:42
56F:→ JustSad: 如同你原本判斷,如果限定即可為何他們要辦拋棄繼承? 11/28 13:44
57F:→ JustSad: 換句話說,其實是限定繼承對你們可能不利。 11/28 13:45
真心希望姐姐桃園親友只是因為想省事省麻煩而直接辦拋棄繼承 除了中租迪和,目前還沒有其他債權人資訊
58F:→ JustSad: 其實你們需要的應該是專業有經驗專門處理這種案子的律師 11/28 13:46
謝謝j大,我會和先生討論尋求法律扶助的幫忙。 ※ 編輯: npicyun (39.8.160.242 臺灣), 11/28/2020 13:51:35
59F:→ JustSad: 而不是每個人說一句話你們自己根本就不清楚東西搞得更亂 11/28 13:47
60F:→ JustSad: (如果連我的推文你都可以畫錯重點 11/28 13:48
61F:推 cape129: 我局外人,我資質駑鈍,我看不出J寫了一大串有何重點。 11/28 15:26
62F:→ JustSad: 沒有重點也好,不會是把重點放在存證提告要告誰。 11/28 15:29
J大,真的很抱歉,因為不是很懂法律,所以每個建議每則留言我都很認真的記住 有疑問的就提出詢問,所以才會詢問提告要告誰。(請原諒我很直接很單蠢) ※ 編輯: npicyun (39.8.160.242 臺灣), 11/28/2020 16:01:56
63F:→ JustSad: 你不需要跟我道歉,我覺得你們可能緊張時會鬼打牆 11/28 16:05
64F:→ JustSad: 我換種方式說。 11/28 16:06
65F:→ JustSad: 你自知不懂數學,所以虛心求解,然而 11/28 16:07
66F:→ JustSad: 有人說三角函數,有人說微積分,有九九乘法 11/28 16:09
67F:→ JustSad: 你們該做的是針對目前的問題找解答,但你們前面出錯過 11/28 16:10
68F:→ JustSad: 聽再多三角函數,學微積分,對目前的問題未必有幫助 11/28 16:11
69F:→ JustSad: 你該做的:找到一個專門的老師,釐清確認問題。 11/28 16:14
70F:→ JustSad: 前面你說委任律師太貴,可見律師這一塊你們可能不熟悉。 11/28 16:16
71F:→ JustSad: 有提到中低收入,申請法扶律師可能是目前最好最快的選擇 11/28 16:16
72F:→ JustSad: 。 11/28 16:16
73F:推 scott2009: 法院不誇張,原本就是不需要介入太多,你需要找律師諮 11/29 11:05
74F:→ scott2009: 詢,而不是把自己的人生賭在別人的善意之上 11/29 11:06
75F:推 susaku: J大跟其他人的一直在表示的重點就是叫原po找律師啊 與其 11/29 11:27
76F:→ susaku: 一直在板上問不確定能否得到答案不如把心力拿去找對這方面 11/29 11:29
77F:→ susaku: 比較專業的律師 11/29 11:29
78F:推 taoist9999: 本來是可選擇較簡單的拋棄繼承,結果連被繼承人都搞 11/29 14:20
79F:→ taoist9999: 錯(法院公文都有明示被繼承人是誰了),概括繼承有 11/29 14:20
80F:→ taoist9999: 限責任的程序沒走好的話,就會變成無限責任。 11/29 14:20
81F:推 taoist9999: 沒搞清楚之前,建議被繼承人的存款不要領、車子不要 11/29 14:23
82F:→ taoist9999: 過戶,維持被繼承人的名字是最保險的。 11/29 14:23
83F:推 kamayer: 拋棄繼承是三個月 限定繼承不是也是三個月嗎? 11/30 12:00
84F:推 kamayer: 而且爸爸都過世二十幾年了怎麼辦拋棄? 另外一個點就是 11/30 12:03
85F:→ kamayer: 是姊姊過世超過三個月 還是你們收到法院通知姐姐過世超過 11/30 12:04
86F:→ kamayer: 個月? 如果是前者的話 那可能還有救 去找個律師或代書吧 11/30 12:04
87F:推 emily20: 法院陳報遺產清冊,不要動任何她名下財產。 12/01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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