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cobc37695 (當天空是我們的)
看板LAW
標題[問] 保全公司保證人之保證書效益?
時間Fri Nov 13 08:44:56 2020
家父原本就在做保全 最近要換保全公司
新換的保全公司要簽一個保證書 內容如下
https://i.imgur.com/1KcgLXn.jpeg
根據我在板上爬文的結果 有以下疑問懇請各位先進解答
1.一般保證人 與 連帶保證人不同
一般保證人:指
被保證人確定無法履行債務(若有工作上造成的損失所衍生之賠償),
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後,如還有未償還之債務,業主使得轉向
保證人要求履行債務。
連帶保證人:其權利及義務與
被保證人相等,
保證人與
被保證人連帶負清償責任的契約,
當
被保證人無法清償債務,業主無須先對法院提出強制執行,即可向
保證人追討債務。
本保證書上面除了第一段的內文中有「本連帶保證人」其他的部分呈現的都是「保證人」
,想請問這份保證書是指簽署人為"保證人"還是"連帶保證人"呢?
2.保證書之「放棄抗告權」是否有其效益
在家父的保證書上有寫著「本連帶保證人願負完全賠償責任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在本版的文中說看到有版友說抗辯權是無法放棄的,也有些版友說可以。
想請問放棄抗告權一詞是否合法及有其效益?
希望能得到各位版上大神的回覆,請不要回復會怕就不要簽這種無法解決事情的建議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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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9.107.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05228302.A.584.html
※ 編輯: gcobc37695 (61.219.107.222 臺灣), 11/13/2020 08:46:38
1F:→ maniaque: "放棄先訴抗辯"=連帶保證人 11/13 08:51
2F:→ maniaque: 先訴抗辯用在一般保證人,所以當同時寫上 11/13 08:53
3F:→ maniaque: 保證人+放棄先訴抗辯,效果等同連帶保證 11/13 08:54
4F:→ maniaque: 但這份保證書本文已經載明是 "連帶保證人" 11/13 08:54
5F:→ maniaque: 所以,自無先訴抗辯權可以放棄..... 11/13 08:55
6F:→ maniaque: 有寫免得你保證人日後在那邊灰小小,說只是簽個名 11/13 08:55
7F:→ maniaque: 不知道法律效果這麼嚴重 11/13 08:56
非常感謝您非常迅速又明確的回覆,但另想請問,
連帶保證人為債主無須申請強制執行就可以追討欠債,但若連帶保證人
不配合償還債款,債主最後一步真的要強行追討,不是還是需要法院強制執行(扣薪)
債主是怎麼繞過法院直接強制執行(扣薪)?
8F:→ CCWck: 一般保證人 債權人要先對"債務人"強制執行無結果 11/13 09:15
9F:→ CCWck: 才能找一般保證人求償 11/13 09:15
10F:→ CCWck: 連帶保證人的情況 債權人無須先對債務人強制執行 即可求償 11/13 09:15
感謝C大的回覆,您的意思是若是連帶保證人,債權人可以直接向連帶保證人強制執行,
無須先對債權人強制執行是嗎?謝謝
※ 編輯: gcobc37695 (61.219.107.222 臺灣), 11/13/2020 09:23:22
11F:→ maniaque: 先訴抗辯就是 保證人說:你先去跟債務人討,討沒有再找我 11/13 10:21
12F:→ maniaque: 另外,連帶保證地位就跟債務人一樣,你要發動強執還是要過 11/13 10:21
13F:→ maniaque: 法院裁定吧......只是不用先跑完債務人強執不成 11/13 10:21
14F:→ maniaque: 債權人你已知沒財產或財產價值低,就可以直接發動連帶人 11/13 10:22
15F:→ maniaque: 討債 11/13 10:23
16F:→ maniaque: 債務人跟連帶保證人,兩者對於債的償還地位相同 11/13 10:24
17F:→ maniaque: 只是,即使債務人跟連帶保證人處同一地位 11/13 10:34
18F:→ maniaque: 若債權方沒有對債務人作任何催討動作,逕向連帶保證人 11/13 10:35
19F:→ maniaque: 對法院請求強制執行,可能還是會有爭議 11/13 10:35
20F:→ CCWck: 強制執行要有執行名義,通常是確定判決 11/13 10:39
21F:→ CCWck: 這個保證書是不能直接當作執行名義的 11/13 10:40
22F:→ CCWck: 另外,這契約書的內容看起來是人事保證 11/13 10:46
23F:推 taoist9999: 一、我查了一下,發現民法並無「連帶保證」及「連帶 11/13 11:09
24F:→ taoist9999: 保證人」的用語。 11/13 11:09
25F:推 taoist9999: 二、建議原PO直接看民法第739條至第756-9條保證及人 11/13 11:11
26F:→ taoist9999: 事保證的條文。 11/13 11:11
27F:→ CCWck: 樓上可以查一下判例,實務是承認的 11/13 11:16
28F:推 taoist9999: 45年台上字第1426號判例 11/13 11:35
29F:→ taoist9999: 保證債務之所謂連帶,係指保證人與主債務人負同一債 11/13 11:35
30F:→ taoist9999: 務,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而言,此就民法 11/13 11:36
31F:→ taoist9999: 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一項規定連帶債務之文義參照觀之甚 11/13 11:36
32F:→ taoist9999: 明。故連帶保證與普通保證不同,縱使無民法第七百四 11/13 11:36
33F:→ taoist9999: 十六條所揭之情形,亦不得主張同法第七百四十五條關 11/13 11:36
34F:→ taoist9999: 於檢索抗辯之權利。 11/13 11:36
35F:推 JustSad: 白話文就是:保證人=幫他背書,有問題找他。 11/13 14:18
36F:→ JustSad: 人逃逸無蹤和遁入深山,債主才會來找你要。 11/13 14:19
37F:→ JustSad: 連帶保證人=替死鬼,隔壁不會生就被抓出去槍斃。 11/13 14:20
38F:→ maniaque: 不是隔壁不會生,你就要負責給人無套中出%%%(SOD是真的?) 11/13 15:03
39F:推 wea567: 這看起來是人事保證契約吧 11/13 17:33
40F:推 molly800110: 人事保證契約+1 11/13 22:10
41F:→ a9301040: 人保契約沒錯啊 11/15 09:55
42F:→ a9301040: 反正如果侵占公款等等,保證人逃不掉 11/15 09:56
43F:→ saltlake: 這類人堡啥的沒有保險公司設計保單嗎? 11/15 16:13
44F:→ a9301040: 你要付保費喔,那有 11/15 19:48
45F:→ sindyevil: 請令尊問公司是否願意限定日期?如果願意那就可以考慮. 11/16 09:26
46F:推 KKyosuke: 這個不用願不願意 民法規定人事保證契約保證期間三年 11/16 10:29
47F:→ KKyosuke: 所以保全公司通常的做法就是每三年要求旗下保全員重新提 11/16 10:29
48F:→ KKyosuke: 出人保... 11/16 10:30
49F:推 KKyosuke: 會簽這種約通常都是運鈔或是其他貴重品的保全公司.. 11/16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