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nesa (vanesa)
看板LAW
標題簽了這份合約代表我變派遣員工嗎?
時間Tue Nov 10 19:50:00 2020
我只是普通員工 領月薪 跟著勞基法規定休假
最近老闆突然給我這個 叫我們簽名
但是開頭的這些字讓我很不解
為什麼要有日期 ?
感覺自己很像派遣人員?
而且上面還寫
如果莫名被資遣 還不能拿資遣費
因為這是律師擬的,所以一定是合法的吧?
很錯愕 也很困惑...
https://i.imgur.com/zj0Uni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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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scu: 正職轉約聘 11/10 20:11
2F:推 susaku: 看起來是變約聘 11/10 20:16
3F:推 maniaque: no no no ,應該是說從不定期雇傭,變成定期性雇傭 11/11 00:22
4F:→ maniaque: 正職也可以是定期的....:D 11/11 00:23
5F:推 KKyosuke: 不要傻到簽啊 11/11 04:35
6F:→ KKyosuke: 如果沒加薪這等於就是自己放棄自己的權益 11/11 04:35
7F:→ KKyosuke: 這就是老闆賺到員工血虧的契約 而且是不是真的合法難說 11/11 04:36
8F:→ saltlake: 是律師擬的,所以一定是合法的吧 <-律師可能搞錯 11/11 07:50
9F:→ saltlake: 就算沒搞錯,合法但是對老闆有利還是對你有利,兩回事 11/11 07:51
10F:→ sindyevil: 先去確認一下為何要改約聘?四種前提的哪一種?特定性 11/11 08:13
11F:→ sindyevil: 也要核備。資遣費為何不給? 11/11 08:13
12F:→ vanesa: 聽說應該是老闆不想付資遣費才會叫我們要簽這個 11/11 19:45
13F:→ vanesa: 但是當場又不能不簽...老闆親自拿來。 11/11 19:48
14F:→ maniaque: 可以不簽,不簽就是當場請老闆資遣 11/11 19:50
15F:→ vanesa: 想請問10樓,特定性核備的意思是老闆要先告知政府機官才 11/11 19:51
16F:→ vanesa: 可以叫員工簽嗎? 11/11 19:51
17F:推 KKyosuke: 看要不要撕破臉吧 可以從現在開始蒐集這是被強迫簽署的 11/11 22:17
18F:→ KKyosuke: 證據以及不符合定期性契約的證據以利將來打勞雇官司 11/11 22:18
19F:→ KKyosuke: 不過我覺得如果老闆已經把這種玩意直接逼你簽的話 直接 11/11 22:18
20F:→ KKyosuke: 找勞工局申訴拿筆資遣費另謀高就靠譜的多... 11/11 22:19
21F:→ vanesa: 原來如此...那我還是快點找別的工作吧…謝謝大家的幫忙, 11/11 23:17
22F:→ vanesa: 太專業了 11/11 23:17
23F:→ sindyevil: 員工要先同意 他們拿去行政單位核備 基本上不是他們說 11/12 13:22
24F:→ sindyevil: 了算 但是這樣弄 真的沒意思 11/12 13:22
25F:→ a9301040: 申訴資遣比較好,垃圾公司快逃 11/15 10:07
26F:→ vanesa: 申訴資遣的意思是? 去投訴公司讓她資遣我?@@ 11/16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