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88787 (ke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土地共有問題
時間Fri Nov 6 22:03:21 2020
最近長輩有土地共有要買賣的問題
想請問
1.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在權狀上要怎麼判斷。目前土地及建物權狀上權利範圍部分只寫了
「*****幾分之幾*****」
2.查了土地法34-1條。有提到共有土地之處分可以不需所有共有人同意,只要人數及應有
部分過半或應有部分過2/3,人數可以不算,但下面又提到,「以公同共有準用之」,意
思是分別共有不適用這項規定嗎?但公同共有會有所謂的「應有部分」嗎?
3.土地法有包含地上建物嗎?
不知道發在這合不合適,再請大師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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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有寫[幾分之1],就是[分別]共有11/06 22:28
2F:→ maniaque: 阿就[準用].....[準用] 就是 [比照辦理]11/06 22:31
所以分別共有是適用這項規定 公同共有比照辦理是吧?
3F:→ maniaque: 公同共有就是比人頭數而已11/06 22:31
4F:→ maniaque: 地上建物?? 你要看還有沒有權啊.....而且還有優買權耶11/06 22:34
5F:推 rockido: 謄本會註明公同共有 沒註明通常是分別共有11/07 00:47
6F:→ rockido: 公同共有會這樣標註11/07 00:48
7F:→ rockido: 權利範圍:公同共有*******3分之1********11/07 00:49
※ 編輯: ken88787 (111.249.55.167 臺灣), 11/07/2020 09:09:05
8F:推 taoist9999: 去找最新的專書來看。11/07 09:47
9F:→ maniaque: rock大那個已經是第三代繼承,大家懶得去處理11/07 09:55
10F:→ maniaque: 第一代亡故,第二代繼承,或許還有動力寫分配協議書 11/07 09:56
11F:→ maniaque: 而二代某一位之後百年,第三代懶得去分這些零頭小地 11/07 09:56
12F:→ maniaque: 就演變成這樣11/07 09:56
13F:→ JustSad: 因為繼承的關係所以這種問題很多,要嘛大家比擺爛11/07 11:11
14F:→ JustSad: 例如永和孫家,就乾脆一起捐出來蓋國父紀念館。11/07 11:12
15F:→ JustSad: 要嘛就是協議、無償,其他人辦理拋棄繼承。11/07 11:15
16F:→ JustSad: 要嘛辦理多人簽證拜託書耐心脾氣大考驗11/07 11:17
17F:→ JustSad: 只是意外頻傳,容易演變成前兩種結果浪費時間。11/07 11:18
18F:推 taoist9999: 備妥資料,找懂這方面的專業人士付費諮詢。11/07 11:49
19F:→ taoist9999: 主要是因為你連基本觀念都不清楚。11/07 11:50
20F:→ taoist9999: 土地法第34條之1就是民法第819條第2項及民法第828條第11/07 11:51
21F:→ taoist9999: 3項的特別規定。 11/07 11:51
22F:→ taoist9999: 不然共有物之處分依上述民法規定,是應經全體共有人同 11/07 11:53
23F:→ taoist9999: 意才行。11/07 11:53
我有查到一個84年的判決,裡面有提到土地法34-1條優先於民法828條規定?
24F:→ taoist9999: 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同意處分之共有人的依據有兩說: 11/07 11:55
25F:→ taoist9999: 一、(法定)代理權說。 11/07 11:55
26F:→ taoist9999: 二、(法定)處分權說。 11/07 11:55
27F:→ taoist9999: 光這一個法條,就能寫一本專書了。 11/07 11:57
28F:→ maniaque: 當年要是不修法,很多土地都被綁死動都不能動.... 11/07 12:47
29F:→ Nipperdey: 建議找不動產專長的律師 付費諮詢11/07 15:23
※ 編輯: ken88787 (111.249.55.167 臺灣), 11/07/2020 18:23:04
30F:→ maniaque: 土地法可以視為是民法特別法之一 11/07 19:31
31F:→ taoist9999: 不動產法律是很複雜的法律,因為相關的法令太多了。 11/07 22:42
32F:→ taoist9999: 土地法第34條之1在法律上及實務上都有很多值得研究及 11/07 22:45
33F:→ taoist9999: 探討之處,但一般人要從零開始是不容易理解的,才說 11/07 22:45
34F:→ taoist9999: 不如備妥資料向專業人士付費諮詢。 11/07 22:45
35F:→ ken88787: 謝謝各位 11/08 01:01
36F:→ a9301040: 看你要賣土地及建物,還是持分,兩者完全不同 11/15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