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doroiscute (再想想)
看板LAW
標題[學習] 討論法律真的用字要精準,否則被吐槽很糗~
時間Fri Nov 6 20:50:01 2020
就是我啦
昨天在人家討論鍾明軒跟木棉花的事情
在討論若鍾明軒要主張對方有締約上過失的時候誰是被告
到底是接洽窗口的員工 還是木棉花公司
我一時打太快就說"員工是代表公司"這樣的句子
結果就被有學過民法的鄉民吐槽"代表"這兩個字有誤
當然我知道"代表"、"代理"在民法上的意義不同...
但是一般人口語都會說員工代表公司和他人締約 乍聽之下都不會有問題
只是要用精準的民法用語 這種說法就不太正確
以上跟大家分享一下 我賣弄出糗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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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Wck: 民間用語和法律用語本來就不會一致 11/06 22:33
2F:→ aaabcd: 很多學法律的人會讓人討厭,就是只會玩弄文字遊戲 11/15 22:34
3F:→ aaabcd: 然後在腦羞告訴你法律用字就是要精準...然後,然後, 然後 11/15 22:34
4F:→ aaabcd: 然後就沒有,說不出任何能說服人的法學邏輯 11/15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