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ri17 (小淘氣)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勞基法問題
時間Thu Oct 8 16:39:34 2020
爬過勞基法但真的無解
求各位大大提點
員工A來面試+觀摩第一天
第二天正式工作
第三天詢問是否能接受工作內容
表示自己多份兼職無法勝任 但其室友員工B願意試試
員工B來面試+觀摩共五個小時
第一天告知隔天可以來正式上班
但第二天上班前二十分鐘傳line給另一個同事表示無法上班
老闆很生氣 經由電話告知這樣的行為十分不負責任 如果隔天不來上班就不支薪
發薪日當天員工A來店裡領薪水
老闆跟員工A說明了員工B的事情經過
並給予面試+觀摩+第二天上班的薪水
並表示這樣造成老闆的困擾
該發的薪水還是會發
但員工B從來沒出現也沒有傳訊息給任何人
今天勞工局來店裡表示接到檢舉
想調閱員工B的出勤卡
但員工B只觀摩五個小時
原本第二天正式上班要給他出勤卡與納入勞保的資料
現在陷入個羅生門
想問大大這樣的情況有違反勞基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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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6.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02146378.A.CF6.html
1F:→ SiaoBen1996: 直接給他監視器畫面上班頭尾呀 出勤紀錄只是要證明 10/08 18:33
2F:→ SiaoBen1996: 工時及薪資有沒有少發 不是唯一依據10/08 18:33
3F:→ SiaoBen1996: 另外如果是月薪制的話 建議兩天直接用月薪/30*2就好10/08 18:35
4F:→ SiaoBen1996: 沒差多少不用自找麻煩 如果真的無法勝任 早點走總比10/08 18:35
5F:→ SiaoBen1996: 卡位東西擺爛放著到你趕他走好 那時候不止浪費薪水10/08 18:35
6F:→ SiaoBen1996: 還浪費時間10/08 18:35
是啊 但現在是他來檢舉我們
我們真的一頭霧水
只是想確定我們沒有理虧
※ 編輯: lori17 (39.9.16.253 臺灣), 10/08/2020 19:39:02
7F:→ SiaoBen1996: 檢舉是他的權利 稽查來確認是他的工作 不用想太多 10/08 23:25
8F:→ SiaoBen1996: 之前得罪鄰居一直被檢舉 結果縣府人員來覺得很棒主 10/08 23:25
9F:→ SiaoBen1996: 動幫忙送優良餐廳評鑑還過了 被檢舉不用往心裡去 雖 10/08 23:25
10F:→ SiaoBen1996: 然準備資料很煩 反正有問題就改善而已 10/08 23:25
11F:→ aaheecuv: 「觀摩」是指? 10/09 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