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nana321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職災問題
時間Fri Oct 2 05:36:42 2020
各位大大
請問職災,但是沒住院,腳踝2條韌帶2級撕裂。目前地區教學醫院的醫生採取保守治療(
復健),他也沒有明確告訴我多久會好,只告訴我不要一直走,久站,負重,診斷書當然
沒有寫修養多久,我也去上班了,當然一樣無法恢復原來工作。(我老闆叫我坐著不要一
直動,而不是完全不要動)
我有看了一下公司的團險只有2萬額度(
一般門診),我想去打在PRP(換去一般診所),但是這是全自費。
這屬於勞基法的59條稱的必要費用嗎(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
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目前我主管還是不願意先換工作內容,醫囑有註明不宜走動 久站 負重,而我的原有工作
內容就符合這三項。我主管叫我坐在現場指揮就好。腳踝韌帶很難好,難道坐在工廠三個
月?
工廠在挑高的2、3樓,辦公室在3樓,只有貨梯,沒有一般電梯,雖然貨梯可以坐,但是
對於腳受傷的人,不適合走夾層地板(擴張網),因為還有一個大斜坡
因為PRP很貴,向來職災一般傷害,團保2萬應該夠支付,不過PRP屬不屬於必要費用,如
果不是我想我公司一定不會賠。
另外公司的職災認定和團險和公傷假是不同單位處理的。我的職災認定是通過的(在工廠
受傷的,那個啟動勞動檢查一定會被罰款)
團險是人資在處理,問人資同事,他們也不太懂,畢竟他們沒有很大的權利,我也不想為
難他們,問有權利可以處理的人,又以為我要跟公司對幹,不然就是要問主管機關....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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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212.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01588204.A.DE0.html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10/02/2020 05:40:35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10/02/2020 05:55:11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10/02/2020 05:58:14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10/02/2020 05:59:08
1F:推 Hermess: 團險有保險專員,請公司給你他的聯絡方式就好10/02 10:49
2F:→ Hermess: PRP療程(自體血小板增生療法)是否施作,不是你想不想, 10/02 10:53
3F:→ Hermess: 而是醫生判斷是否有必要性。10/02 10:53
4F:→ Hermess: 如果無法勝任自己崗位的工作,不如請醫生判斷,直接請三10/02 10:56
5F:→ Hermess: 個月療養請領勞保給付,不過依照台灣公司可能對之後復職 10/02 10:57
6F:→ Hermess: 有影響,要自己評估。10/02 10:57
因為之前同事車禍職災,放太久,人事有意見(說為啥不來上班,左手受傷還有右手,可
以做簡易的工作),不過他是手。我是腳,就算我不去工廠,辦公室在3F,沒有電梯,我
光走樓梯我都覺得困擾。
目前我主管就是不願意調整我原來工作,說找其他同事協助你工作,你坐著指揮就好(原
本是領班,但是也要做),醫生都沒跟我說幾個月會好了,實在有點困擾。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10/02/2020 11:13:40
7F:→ banana321: 傷病給付應該不會過,會被打槍。10/02 11:23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10/02/2020 12:15:06
8F:→ Hermess: 因為沒辦法調整吧,畢竟每個位置都有人了。所以這問題很10/02 13:57
9F:→ Hermess: 難解,站在公司角度就兩種方式最好,一個是你留職停薪到10/02 13:57
10F:→ Hermess: 你可以上班為止,期間的生活花費由勞保補助,這之間的空10/02 13:57
11F:→ Hermess: 檔公司另外請人來補你的缺,只是你復工時間未定,公司很10/02 13:57
12F:→ Hermess: 難安排,最有可能就是你之後要復職可能被調去別單位。10/02 13:57
13F:→ Hermess: 另一種就是讓你待在原來崗位上,你不便及不足的地方由同10/02 13:59
14F:→ Hermess: 單位的同仁協助直到你康復,這對公司影響最小,也不需要10/02 13:59
15F:→ Hermess: 額外支出。 10/02 13:59
16F:→ Hermess: 無法調整可能就剛好其它你就算受傷都能做的工作都沒空缺 10/02 14:03
17F:→ Hermess: ,也沒有人能臨時調來你的位置。有些必備人材是公司寧可 10/02 14:03
18F:→ Hermess: 另開閒職讓他休養領乾薪也要留下的,努力成為這樣的人材 10/02 14:03
19F:→ Hermess: 吧。 10/02 14:03
20F:→ Hermess: 然後是否「需要」在家休養是看醫生評斷,「適宜」在家休 10/02 14:05
21F:→ Hermess: 養可能是領不到勞保補助的喔 10/02 14:05
大大,你說的勞保補助是勞保是傷病給付那塊嗎?因為我看到跟職災有關的,第4天開始
不能工作可以請,但是裡面有寫,是完全不能工作,非指不能從事原來工作。
我想公司,也不想讓員工放太久,當時勞保拿不到,會有爭議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10/02/2020 15:01:42
22F:→ banana321: 謝謝你10/02 15:04
23F:→ Hermess: 是的,我說的就是那個,具體狀況因為我不是你,所以還是 10/02 17:18
24F:→ Hermess: 要看醫生怎麼說喔10/02 17:18
25F:→ banana321: 原來職災公傷 應該是領"原領工資",而不是約定的薪資 10/03 20:26
26F:→ banana321: 日薪 10/03 20:26
27F:推 KKyosuke: 醫生如果願意幫你掛保證說這是必要療程就可以要求公司 10/04 13:57
28F:→ KKyosuke: 給付 跟額度無關 10/04 13:57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10/04/2020 19:36:44
https://i.imgur.com/OTmcOVY.jpg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10/04/2020 19:37:23
KK,大您好,如果先不看勞基法第59條,這個團保保險可以支付自費部分嗎?如果醫生沒
寫“必要”的話,謝謝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10/04/2020 19:40:17
※ 編輯: banana321 (223.141.195.184 臺灣), 10/04/2020 23:19:25
29F:推 cyjonas: 1是否必需醫療費用,法無明文。司法實務大多醫生有建議 10/04 23:59
30F:→ cyjonas: 使用或是對病況有療效有幫助的,蠻容易被認定為必需(但公 10/04 23:59
31F:→ cyjonas: 司是否認同是另一碼事」 10/04 23:59
32F:→ cyjonas: 2.醫師診斷書有寫明傷勢,且確不能從事原本約定工作者, 10/05 00:01
診斷書沒有寫,不能從事原本約定工作,因為醫生也不知道我做啥,有寫不宜久站,行走
,負重
33F:→ cyjonas: 就已屬勞基法59條的「不能工作」,請公傷假原則上是可以10/05 00:02
34F:→ cyjonas: 的,休了之後申請傷病給付應該沒問題。至於「不能從事任10/05 00:04
35F:→ cyjonas: 何工作」那是勞保的定義,通常是你傷病給付日期較長、或10/05 00:05
36F:→ cyjonas: 和公司協商調動工作後回去上班了,勞保局才會以此為由不10/05 00:05
37F:→ cyjonas: 繼續賠傷病給付 10/05 00:05
38F:→ cyjonas: 不過實務部分,還是要看你和公司爭取到什麼程度就是 10/05 00:07
當然我也不想佔公司便宜,只想不要讓腳一直動,會好才有鬼,我老闆雖然沒有明講不準
請假,但他就是在說腳不能動,還有手可以動。
但我原本的工作 就是走 站 和辦重物
我會換家看醫生,給我明確的醫囑,和休養時間,和評估打prp或是高濃度葡萄糖
謝謝
※ 編輯: banana321 (223.141.195.184 臺灣), 10/05/2020 00:28:19
39F:推 cyjonas: 醫生不知道你做什麼,但傷病給付申請書會寫工作內容10/05 00:32
40F:→ cyjonas: 抱歉可能我原文沒寫清楚。「診斷書有寫明傷勢,且依「一 10/05 00:34
41F:→ cyjonas: 般常理判斷」確不能從事原本工作… 當然有時是否工作 10/05 00:35
42F:→ cyjonas: 會受影響,易有爭議。若是必要情況可以拿病歷資料去掛職 10/05 00:35
43F:→ cyjonas: 災專科門診請醫師做復工評估 10/05 00:36
C大,因為我有去上班,會不會被認定有工作能力,找同事作證嗎?我都被唸說,腳痛就
不要來上班.....
※ 編輯: banana321 (223.141.195.184 臺灣), 10/05/2020 00:42:38
44F:→ banana321: 病名 右腳踝扭傷合併前距腓和跟腓韌帶部分撕裂。 醫囑 10/05 00:49
45F:→ banana321: 不宜久站行走和負重 10/05 00:49
46F:推 cyjonas: 依你狀況,主要問題是能否回去上班的問題 10/05 02:05
47F:→ cyjonas: 狀況1:有回去上班,公司給薪,不會有職災補償問題 10/05 02:05
48F:→ cyjonas: (↑這邊說的補償單純指原領工資部分) 10/05 02:06
49F:→ cyjonas: 狀況2:若真的因傷勢而不能工作,公司補償原領工資;勞保 10/05 02:10
50F:→ cyjonas: 有給付則公司能少負擔一點,所以應可促請公司幫你送件10/05 02:12
51F:→ cyjonas: 至於你擔心的問題,還是要送件才會知道10/05 02:18
換家看醫生了,醫生檢查不單單只有韌帶部分撕裂,還有肌肉神經受傷,因為不只腳踝會
痛而已
※ 編輯: banana321 (111.83.161.47 臺灣), 10/06/2020 10:09:25
53F:→ sindyevil: 是通勤職災還是一般職災?10/06 16:44
一般職災,上班時弄傷的,謝謝你
今天我有跟醫生討論必要這兩個字,他說他不會這樣寫,不過他會寫做增生治療和持續復
健
※ 編輯: banana321 (111.83.161.47 臺灣), 10/06/2020 18:36:33
※ 編輯: banana321 (111.83.161.47 臺灣), 10/06/2020 19:00:37
54F:推 flyerknight: 如果是工作職災,建議是去看職災門診,門診醫師會去 10/06 19:35
55F:→ flyerknight: 巡視你的工作環境後,提出相關修養及提供雇主配工的10/06 19:35
56F:→ flyerknight: 建議。10/06 19:35
謝謝你,因為公司去上市櫃公司,公司很怕被開罰,如果去看職災門診,不知道會不會被
通報
不過您也知道的,有時後不好說太明白
※ 編輯: banana321 (111.83.161.47 臺灣), 10/06/2020 19:37:52
※ 編輯: banana321 (59.126.212.247 臺灣), 10/06/2020 22: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