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wls (世間法是無常、苦和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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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訴願有什麼用?(在面對行政機關處分時)
時間Sun Sep 27 22:02:01 2020
由於有逛軍旅板的習慣,想看看軍中又有什麼怪奇現象,可以用來回味、印證一下過去當
兵的情景。
然後就留意到了兩則和訴願相關(行政機關處分)的新聞。
像是,這一個:
https://reurl.cc/8n00nX
以及,這一個:
https://reurl.cc/Xkqqk7
後來自己去查了一下,發現:
https://reurl.cc/1433x8
所以很好奇,到底訴願在面對行政機關處分時,到底有什麼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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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01.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601215323.A.DCC.html
※ 編輯: hawls (114.136.101.14 臺灣), 09/28/2020 00:44:47
1F:→ mayth: 給行政機關自省的機會,降低訴訟必要與成本。 09/28 02:08
2F:→ hawls: 所以訴願主要不是用來保障訴願人嗎?如果那個公共政策網路 09/28 09:33
3F:→ hawls: 參與平台所言為真,訴願人如果想要獲得保障,仍必須要進入 09/28 09:33
4F:→ hawls: 到行政訴訟,不是嗎? 09/28 09:33
5F:→ maniaque: 公共政策那個過於抽象,更不用講行政裁量法院沒管那麼遠 09/28 09:36
6F:→ maniaque: 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重行適法處分不服就是在打而已 09/28 09:37
7F:→ maniaque: 打到當法院說...。這[處分適法],高行還是一樣,結案 09/28 09:37
8F:→ maniaque: 還不服,就去釋憲吧 09/28 09:38
9F:→ maniaque: 而空軍那個,也是重新處分,但已經是屢犯,兩大兩小留校察 09/28 09:39
10F:→ maniaque: 看,都可以選,直接身分變更這一塊的理由過於抽象 09/28 09:39
11F:→ maniaque: 他算是有腦袋的,畢竟退學後就拼一下考得上警特了 09/28 09:40
12F:→ maniaque: 他大概目的也是要改成自願休學,而非開除這樣的重處分 09/28 09:41
13F:→ maniaque: 以後應該三特,甚至司法官都會去考吧.... 09/28 09:41
14F:→ hawls: 那則士官長新聞內有提到: 09/28 10:35
15F:→ hawls: 「記過處分沒濫用裁量權,但軍方所列另3項違失行為與事實 09/28 10:35
16F:→ hawls: 不符」。 09/28 10:35
17F:→ hawls: 即使有多項與事實不符的瑕疵,但是當事人提起訴願卻還是被 09/28 10:35
18F:→ hawls: 駁回。 09/28 10:35
19F:→ JustSad: 類似我們調解和解,你能說他無效完全無作用嗎? 09/28 21:03
20F:→ CKYww: 訴願原則上是向原處分機關的上級機關提起 而他們本身就是同 09/28 21:15
21F:→ CKYww: 一個機關的 原處分大多都是依照上級機關的指示來做 因此訴 09/28 21:15
22F:→ CKYww: 願到上級機關被駁回是很常見的 09/28 21:15
23F:→ CKYww: 而基於權力分立 就算真的撤銷原處分 法院也只能要求機關 09/28 21:15
24F:→ CKYww: 依判決意旨做新的處分 如果行政機關擺爛 只做了大同小異的 09/28 21:15
25F:→ CKYww: 處分 人民還是只能重來一次 09/28 21:15
26F:→ hawls: @CKYww:不太明白,訴願不是到行政院嗎? 09/28 22:35
27F:→ hawls: 以原文中兩則新聞為例,行政院下轄國防部。因此軍人不服國 09/28 22:35
28F:→ hawls: 防部的行政處分而要提起訴願,則要向行政院提起。但是行政 09/28 22:35
29F:→ hawls: 院和國防部並非是同一個機關吧? 09/28 22:35
30F:→ CKYww: 我的意思是國防部本身就是行政院的一個部會 而且是上下級關 09/28 22:53
31F:→ CKYww: 係 規則當然也是用同一套 09/28 22:53
32F:→ hawls: @CKYww:你說「原處分大多都是依照上級機關的指示來做 因 09/29 05:34
33F:→ hawls: 此訴願到上級機關被駁回是很常見的」這段看不太懂。舉例而 09/29 05:34
34F:→ hawls: 言,行政院是國防部的上級機關,那國防部應該要依照行政院 09/29 05:34
35F:→ hawls: 的指示來做。那為什麼會「因此」軍人提起訴願到行政院被駁 09/29 05:34
36F:→ hawls: 回是很常見?「因此」是誤打嗎? 09/29 05:34
37F:→ maniaque: 國防部可以[代行行政院授權的文] 09/29 08:44
38F:→ maniaque: 所以,有差嗎? 對啦,公文上面發文機關寫著 [行政院] 09/29 08:44
39F:→ maniaque: 結果文號是 院授防XXXXX, 結果繞一圈還是國防部處理 09/29 08:45
40F:→ maniaque: 更何況,軍事學校的上級機關,應該是國防部 09/29 08:46
41F:→ CKYww: 因為很多規則是上級機關定的啊 舉例來說 軍校訴願到國防部 09/29 09:45
42F:→ CKYww: 但是軍校和國防部本身就是同一個體系的 而且很多規定都有經 09/29 09:45
43F:→ CKYww: 過國防部 所以訴願到國防部之後 自然會認為軍校的處分沒有 09/29 09:45
44F:→ CKYww: 問題 09/29 09:45
45F:→ saltlake: 訴願成功的狀況: 下級機關沒有按規定為處分 09/29 09:48
46F:→ saltlake: 或者下級機關賴以處分的事實錯誤。 還有其他狀況嗎? 09/29 09:50
47F:→ hawls: @CKYww:了解,謝謝你! 09/29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