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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上的大大好 目前案件狀況為調解失敗準備到法院的程序 事情是這樣 五月的時候我要牽我家的狗從公園回家(狗有繫牽繩),當時走在路邊因為前面有路邊停 車所以我為了繞過去車子所以我就走到靠近馬路中間。 這時候後方來車經過,我家的狗不知是否被嚇到,就衝上去咬了一位七十多歲的阿伯的腳 。 因為我家的狗沒有咬過人的案例所以當下我也很慌一直跟阿伯道歉。阿伯騎很慢所以機車 只是微微傾斜也沒有整個倒下來,後座的阿姨也沒有事,然後就是阿姨報警然後警察來, 阿伯去醫院,一個小時後去警察局做筆錄。 (但我現在唯一後悔的就是我沒有陪他去醫院) 事情到了八月,中間我有去關心阿伯所以陪他去換藥,他一直說他會得狂犬病所以要去市 區(我們家住鄉下),他要多少費用,我表示我有疫苗證明。後來阿伯也沒有打電話給我 ,然後八月底我就收到調解委會會來函。 目前狀況是:阿伯提的醫療費我都可以負擔,但他除了腳上的傷口,還表示他腰骨脫節, 腳的傷口要磨皮,坐骨神經痛,如果他得到狂犬病打疫苗要多少,因為我家的狗所以每天 睡不著的精神賠償,總共30萬。 在車禍當天阿伯的診斷證明只有寫到腳的傷口,但阿伯表示當下不會痛,之後才痛所以他 七月又去照了x光,證明寫:患者口述因狗咬傷而導致腰骨脫節。 故事到這邊 現在想知道: 1.這樣的證明到法院是否有效?就損害賠償哪些是我需要負擔的? 2.阿伯為低收入者所以可以免費申請律師,我是否不該單獨面對需要律師的協助? 3.警方表示監視器只有三個月有效所以我無法證明到底是因為車子導致我的狗嚇到而造成 這起車禍,我是否就沒有別的辦法? 4.我會得到這樣的判決?(目前網路上大多是狗沒繫繩的案例,但我又繫繩子,我個人立 場是覺得就是你騎太近不然我的狗怎麼會咬上你,而且你是從後面來的我在前面,後方的 人也是應注意而未注意)(不知是否這樣用?) 5.這算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損害賠償?(阿伯就是想要錢...) 6.到法院我應該從哪方面去論述我這邊的責任才會最少? 感謝大家看到這邊,我沒有認為我與狗都沒錯,但作為後方來車他也有一部分責任,我不 應該付全責。 其實我也真心想要和解但阿伯開的金額實在.. ..而且調解委員會開的時候,連同調解委員看到她提出的金額跟理由都很大開眼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106.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99764804.A.A74.html ※ 編輯: mvp5716716 (42.74.106.206 臺灣), 09/11/2020 03:14:31
1F:→ justicesword: 責任全在你,沒什麼責任最小。09/11 06:10
2F:→ justicesword: 過失傷害罪易科罰金也可能要幾萬,民事賠償不會那09/11 06:10
3F:→ justicesword: 麼高,自己衡量。 09/11 06:10
4F:推 Lailungsheng: 整篇都是故事啊...他告你什麼?你要告他什麼?要講啊 09/11 08:18
5F:→ Lailungsheng: 因為我只看懂原PO的狗咬人.對方要求不合理高額賠償09/11 08:19
6F:→ Lailungsheng: 1.狗咬人是事實.你要證明是對方的行為讓狗脫序咬他09/11 08:20
7F:→ Lailungsheng: 2.高額賠償.對方要證明要求的金額是合理的09/11 08:21
8F:→ Lailungsheng: 應該就這樣.09/11 08:21
9F:→ Lailungsheng: 對了.低收入戶要求30萬.叫他拿去買棺材比較快QQ"09/11 08:23
10F:→ Lailungsheng: 再補充一下,上法院可以強調自己願意負擔被狗咬傷09/11 08:34
11F:→ Lailungsheng: 的醫藥費,但是精神賠償部分你無法負擔,說詞怎麼09/11 08:34
12F:→ Lailungsheng: 講最好還是去找律師(鄉下就找議員或立委服務處的 09/11 08:34
13F:→ Lailungsheng: 免費諮詢)09/11 08:34
14F:→ CKYww: 這頂多緩刑 甚至緩起訴 不可能易科罰金唄09/11 08:35
15F:→ CKYww: 原po可以想辦法證明民法190條你已盡管束義務 或是就算你已09/11 08:45
16F:→ CKYww: 盡管束義務也難免發生意外 09/11 08:45
17F:→ CKYww: 如果無法的話 就請對方直接拿出相關醫療證明和收據 讓他證09/11 08:45
18F:→ CKYww: 明那些跟咬傷有因果關係 拖這麼久才腰骨脫節? 而且輕微的09/11 08:45
19F:→ CKYww: 咬傷還可以拖到8月還在看診? 他應該也沒跌倒什麼的吧?09/11 08:45
20F:→ CKYww: 主要是原po不要因為對方是老人和有律師就自己先怕了 你自己09/11 08:47
21F:→ CKYww: 覺得不合理的就提出來直接談09/11 08:47
22F:推 taoist9999: 和解不成的話,這種案件在刑事上通常就是過失傷害判幾09/11 09:45
23F:→ taoist9999: 個月得易科罰金,民事上就看法院怎麼判?09/11 09:45
24F:推 taoist9999: 《動物保護法》第7條,就是飼主在法律上之注意義務的09/11 09:47
25F:→ taoist9999: 明文規定。 09/11 09:48
26F:→ iscu: 狗咬傷人就是你的錯, 你不能保證狗不咬人那就不要帶出門 09/11 10:43
27F:推 wyzsteven: 建議不要來這裡問,就這樣09/11 11:01
28F:推 maniaque: 狗被車子嚇到所以咬人??? 飼主不是出門就該避免這發生嗎09/11 12:09
29F:→ maniaque: 更不用講,想必飼主牽狗時,整條散步過程應該遇到很多車09/11 12:09
30F:→ maniaque: 從後方經過,為何不是每一台車就衝一次咬人???09/11 12:10
31F:→ maniaque: 又牽扯到"因為被害者騎太近,所以被狗咬,因此責任在對方?09/11 12:11
32F:→ maniaque: 那我可不可以犯下強姦罪後,主張09/11 12:11
33F:→ maniaque: "因為女生穿得太性感,引誘我的小頭硬梆梆,所以是她的錯?09/11 12:11
34F:推 iscu: 樓上。你這樣說沒錯啊。有些國家就是這樣判。 09/11 12:15
35F:推 jasonyeh: 感受不太到你的真心,或許對方請求的金額不一定合理,但09/11 13:09
36F:→ jasonyeh: 你的狗咬傷對方是事實,你卻有意將責任推諉卸責給對方09/11 13:10
37F:推 jasonyeh: 而且你還指是對方騎太近,但從你的文字應該是你們走到馬09/11 13:13
38F:→ jasonyeh: 路中央,那為什麼騎在馬路上的機車看到你們就必須騎遠 09/11 13:13
39F:→ jasonyeh: 現在看到很多飼主如果發生寵物傷到人,第一時間都是檢討09/11 13:15
40F:→ jasonyeh: 受害人,好像有養寵物最大,走在路上其他人都不應該靠近09/11 13:15
感謝大家的意見!覺得我的的確要修正我的想法但還是釐清一下我沒有認為我沒有錯,也 不是要推卸責任,只是想要知道有沒有別的切入想法可以幫助我降低對方的賠償金額,而 不是到法院被對方提出的東西全盤接受,改天會到公所的免費律師諮詢詢問,謝謝大家。 ※ 編輯: mvp5716716 (42.74.106.206 臺灣), 09/11/2020 13:22:18
41F:→ JustSad: 法院的判決結果所總賠償金額一定比較低 09/11 16:46
42F:→ JustSad: 但過程中你要浪費不少時間出庭,自己斟酌 09/11 16:46
43F:→ JustSad: 訴訟的過程你沒有辦法掌控時間除非你不用上班 09/11 16:47
44F:→ maniaque: 你沒有認為你沒錯,但[你認為對方也有錯(騎太近你的愛犬] 09/11 18:21
45F:→ maniaque: 你帶狗出門,沒讓狗戴面罩,就全都是你的責任了,好嗎? 09/11 18:22
46F:→ maniaque: 人家正正常常騎在路上,也沒有逗弄你家的狗兒,還想說啥? 09/11 18:22
47F:→ maniaque: 然後又把責任推給後面的來車,靠~~~人家合法開在路上耶 09/11 18:23
48F:→ maniaque: 大家就等你上調解,然後看委員瞠目結舌的聽你的辯解吧 09/11 18:24
感謝大家認真的把文章看完,在發文之前已完成調解目前是等待上法院的狀態。在調解時 我並沒有把我的想法提出,就是阿伯在講出30萬之後我才有這樣的想法並來詢問大家,或 許這樣可以幫助我降低談判的金額,所以才會想問問大家這樣。 但現在了解這樣的想法完全錯誤QQ是我不好,第一次被告有點慌張也很怕在法庭上什麼都 全盤接受也說不出話。 順便報告已在今早詢問了公所律師,律師也有給我很好的建議。謝謝各位。 ※ 編輯: mvp5716716 (42.74.106.206 臺灣), 09/11/2020 19:47:45 ※ 編輯: mvp5716716 (42.74.106.206 臺灣), 09/11/2020 19:53:52
49F:→ rebuildModel: 精神賠償30萬就是笑死人,告給法院判吧 09/12 02:40
50F:推 JustSad: 回樓上,如果老人家跌倒受傷,30萬有可能都還不夠 09/12 07:34
51F:→ JustSad: 復健跟看護的費用,老人家復原的速度原本就很緩慢 09/12 07:35
52F:→ JustSad: 遇到身體比較差、不喜歡聽醫生指示,變數更多。09/12 07:36
53F:→ JustSad: 如果皮膚傷口多,沒有使用高壓氧,可能會有其他的併發症 09/12 07:38
54F:→ JustSad: 老人家應該沒有那麼聰明什麼東西都有單據舉證 09/12 07:40
55F:→ JustSad: 但如果老人有工作,醫師證明在家休養1個月以上 09/12 07:41
56F:→ JustSad: 有薪資證明,通勤、看護都有單據證明,都能請款。 09/12 07:42
57F:→ JustSad: 一個月薪資、看護、通勤費用,大概五萬。 09/12 07:45
58F:→ JustSad: 三個月能好的,老人家拖個半年,不難也不奇怪。 09/12 07:47
59F:→ JustSad: 老人家如果沒有工作也沒有請看護,就走法院訴訟。 09/12 07:48
60F:推 kejun: 我家人6月和一個70多歲的對撞, 8月底才和解, 是還好保險有 09/12 11:29
61F:→ kejun: 理賠, 和解金包6600元. 對方還好是皮外傷, 但是也是開刀2次 09/12 11:30
62F:→ kejun: , 還有去弄什麼清洗之類的. 過程中我家人去探望了6次左右也 09/12 11:31
63F:→ kejun: 一直有誠意要和解, 最後看他們一直拖才交由保險處理.09/12 11:31
64F:→ kejun: 年紀大的人真的傷口很難復原, 所以我們後來有理解到這點,09/12 11:34
65F:→ kejun: 就全權交由保險人員處理了. 09/12 11:34
66F:推 JustSad: 簡單說,不嚴重的就走訴訟,或小額和解。09/12 16:39
67F:→ JustSad: 半大不小,能接受的範圍能和解就和解避免夜長夢多。09/12 16:40
68F:→ JustSad: 老人家隨時都會有很多種併發症跟其他的可能性插曲09/12 16:40
69F:→ JustSad: 不和解走訴訟,除非老人沒有親友也不懂法律沒保留單據09/12 16:41
70F:→ JustSad: 有時候覺得好像被敲一筆,真的走訴訟不只賠錢還要浪費時09/12 16:43
71F:→ JustSad: 間 09/12 16:43
72F:→ JustSad: 我們不是當事人家屬很難斷定真的需要?還是敲一筆? 09/12 16:44
阿伯當下其實人跟車都沒有倒下來,他的賠償收據也沒有修車的費用,腳的撕裂傷有輕微 出血但沒有到滴血的那種程度,阿伯年紀大也沒有在工作了,所以目前不知道阿伯提出的 併發症跟我的案件有沒有關聯,但就怕如大家說的也有可能時間拖久了才出現病症。但診 斷證明並沒有寫到除了腳以外的傷害。 中間我一直想要跟阿伯和解但他不接受,說他還要去打狂犬病疫苗要做計程車(但一直拖 著沒去),所以從五月拖到八月開了兩次調解委員會,還是無法接受阿伯開的金額。 ※ 編輯: mvp5716716 (42.74.106.206 臺灣), 09/12/2020 17:18:15
73F:→ JustSad: 你覺得對方小題大作並沒有將心比心,認為金額太高 09/12 18:05
74F:→ JustSad: 對方覺得你沒有誠意,覺得你只是敷衍了事不想賠錢。 09/12 18:05
75F:→ JustSad: 走訴訟,賠償金額小的可能性很高。 09/12 18:06
76F:→ JustSad: 但你無法預測老人家什麼時候會有什麼病,甚至死亡。 09/12 18:07
77F:→ JustSad: 任何一個老人家只要跌倒就算沒有明顯外傷,都可能提早離 09/12 18:08
78F:→ JustSad: 開 09/12 18:08
79F:→ JustSad: 自己評估斟酌 09/12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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