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nal (葉子)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酒醉辱襲警無罪新聞
時間Thu Jul 16 12:02:16 2020
今天的新聞
喝醉辱襲警被法官認為無主觀犯意判無罪
想請教 自由行為以及刑法第19條第3項(故意或缺失自行招致)跟這次的無主觀犯意要怎麼
判定,謝謝
https://www.google.com.tw/amp/s/udn.com/news/amp/story/7321/470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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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ock0807: 法官自由心證而已 同樣醉法 改成酒駕撞死人你想會這樣判 07/16 13:55
2F:→ rock0807: 嗎? 07/16 13:55
3F:→ CKYww: 你有先研究一下原因自由行為的定義和要件嗎? 07/16 14:23
4F:→ CKYww: 原因自由行為要原本就有犯罪故意或是無犯罪故意 但對自己醉 07/16 14:26
5F:→ CKYww: 後行為能預見 並因故意或過失自陷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狀態 07/16 14:26
6F:→ CKYww: 而實行犯罪行為 07/16 14:26
7F:→ CKYww: 剛找了一下判決 法官是沒有用到19條 07/16 14:32
8F:→ denal: 自由行為確實很侷限,可是19條有主觀犯意的問題嗎? 07/16 19:47
9F:→ denal: 自由心證的範圍僅在適不適用,而不是想不想用某法條吧,法 07/16 19:47
10F:→ denal: 官應該是認為不適用第19條,而我想不出怎麼用主觀犯意去解 07/16 19:47
11F:→ denal: 釋 07/16 19:47
12F:→ CKYww: 這是從他行為時的狀態以及行為後的態度來推斷的 07/16 20:04
13F:→ CKYww: 他一開始已於便利商店酒醉意識不清 店員請警察處理才發生犯 07/16 20:04
14F:→ CKYww: 罪行為 而且清醒後表示他沒有犯罪故意 完全沒有相關記憶 發 07/16 20:04
15F:→ CKYww: 現其行為後也立刻向警方道歉 07/16 20:04
16F:→ CKYww: 因此認為他一開始就沒有犯罪的故意 07/16 20:04
17F:→ CKYww: 原因自由行為處理的是罪責的部分 而這個案件是在主觀要件的 07/16 20:10
18F:→ CKYww: 問題 而他在酒醉狀態的犯罪行為 充其量只有過失 而妨害公務 07/16 20:10
19F:→ CKYww: 只有處罰故意 所以沒有討論罪責的必要 07/16 20:10
20F:→ denal: 自由行為沒有疑問,可是19條呢? 07/16 20:24
21F:→ CKYww: 刑法第19條是罪責部分的規定 但是本案件在主觀要件就已經不 07/16 20:47
22F:→ CKYww: 該當了 所以就沒用到第19條 07/16 20:47
23F:→ CKYww: 判決中法官也說沒有其他積極證據 證明被告有犯罪或容忍其發 07/16 21:05
24F:→ CKYww: 生之意欲 07/16 21:05
25F:→ mudafucka: 不懂幹嘛管一個爛醉的人,結果警察自己弄的陪了夫人又 07/16 21:34
26F:→ mudafucka: 折兵... 07/16 21:34
27F:→ denal: 如果先看主觀可避開19條,那酒店KTV酒後起衝突的砍人 殺人 07/18 07:55
28F:→ denal: 開槍,不都只能用過失傷害 過失致死? 07/18 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