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ggity (相信就有奇蹟)
看板LAW
標題最高限額抵押權確定期限屆滿,可否延長
時間Sat Jul 11 13:55:16 2020
想請問版上高手,如果最高限額抵押抵押權設定期日,根據民法第881條之四規定,約定
期曰不得逾30年了,現實生活中,如果快到30年,是否可以再延長展延呢?如果可以,是
要去地政機關辦理嗎?這是家中目前遇到的問題,是否能幫忙回答?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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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oist9999: 可以啦! 07/11 15:16
2F:→ taoist9999: 這個我研究過。 07/11 15:17
3F:→ taoist9999: 現行《土地登記規則》第115條之1第3項。 07/11 15:18
4F:→ taoist9999: 你的盲點是沒注意到《民法》第881條之4第3項。 07/11 15:25
5F:→ diggity: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感恩 07/11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