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sjim37 (Bo)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個人資料保護法
時間Mon Jun 29 14:25:49 2020
之前買了小孩的床墊
發現商品瑕疵就跟線上客服做聯絡
然後客服處理態度不滿意
我老婆就把對話po在公開的社團
對話的內容沒有留下任何個資
只有店家的姓名
當然還有一些氣話
沒有人身攻擊的
例如:大家去這邊買要小心
結果店家告我們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目前進度已經做完筆錄
明天要去台中地檢署說明
請問這樣可以成立罪名嗎?
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
想請問一下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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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luedolphin: 如果真的只提到公開可取得的資訊 不會成立 06/29 14:31
2F:推 CKYww: 真的單純只有這樣的話不會啦 06/29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