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sjim37 (Bo)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个人资料保护法
时间Mon Jun 29 14:25:49 2020
之前买了小孩的床垫
发现商品瑕疵就跟线上客服做联络
然後客服处理态度不满意
我老婆就把对话po在公开的社团
对话的内容没有留下任何个资
只有店家的姓名
当然还有一些气话
没有人身攻击的
例如:大家去这边买要小心
结果店家告我们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
目前进度已经做完笔录
明天要去台中地检署说明
请问这样可以成立罪名吗?
因为第一次遇到这种问题
想请问一下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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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luedolphin: 如果真的只提到公开可取得的资讯 不会成立 06/29 14:31
2F:推 CKYww: 真的单纯只有这样的话不会啦 06/29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