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pigy (榴璉)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管委會修頂樓漏水損害賠償,勝訴不修?
時間Tue Jun 23 09:31:03 2020
搜尋到一個判決,大意是說今天頂樓平台空間因為管委會沒有定期維護,
所以住在頂樓的人有漏水,而頂樓住戶提起訴訟,法院判管委會賠錢確定。
事後,管委會發現頂樓住戶拿了錢,卻不打算做頂樓防水,所以管委會
就向法院起訴,但想了想好像沒有請求權基礎可以要求住戶拿了錢一定
要修漏。不知道同學老師們大家有甚麼見解?感恩
判決連結:
https://bit.ly/37Tsh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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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Wck: 如果賠錢是損害賠償,本來就沒有修繕義務啊 06/23 09:35
2F:→ CCWck: 你撞我的車,我請求賠償,不代表我要去修車 06/23 09:35
3F:推 maniaque: 修繕樓頂?? 跟頂樓住戶啥鳥關係??? 損害賠償賠裡面的漏 06/23 10:39
4F:→ maniaque: 頂樓防水工程還是管委會的事啊? 樓主有問題嗎???? 06/23 10:39
5F:→ maniaque: 請記得看法院心證的 (三) 06/23 10:44
6F:→ maniaque: 管委會侵權,所以賠錢,但住戶拿了錢之後,修與否,兩回事 06/23 10:45
7F:→ maniaque: 除非因為他的不修,導致惡化甚至讓其他住戶受漏水損害 06/23 10:46
8F:→ maniaque: 那這就是另外一個的侵權項目,再告而已 06/23 10:46
9F:推 KKyosuke: 前案賠的又不是維修費用 06/23 11:56
10F:推 CCWck: 兩邊都沒請律師... 06/23 11:59
11F:→ a9301040: 管委會還是要修繕 06/23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