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上大夜班已經十多年了
但今年因為疫情問題.公司決定暫時關閉大夜.口頭上承諾說.希望大家配合.六月開回大夜
班會再將原本大夜人員找回.
(幾乎都是透過口頭上傳遞保證.沒有簽訂任何文件)
唯一證據有1.手上有當時店長傳賴的對話.有提到恢復後會將我們調回去原本班別.
2.透過賴詢問當時另一位大夜員工.確定當時公司是這樣保證的
店裡大夜員工有的配合去白天.有的調店.
而我則是調到同大區不同小區的門市上白天班.大概上週確定原店要開回大夜.店長想盡快
把我們湊齊回去上大夜班.
但沒想到我原本待著小區.區主管因為這區人力不夠.不放我回去上大夜班.多次溝通無效.
兩邊區主管也鬧得不愉快.
我也提出說當初說好開了大夜我會回去.大夜薪水比較多我有經濟上的負擔.而且我上大夜
班十多年了.已經習慣
而後我提了離職(離職單目前是未簽核.因為有連絡公司人資部處理.但是已經過了三天無
任何消息).
提了離職店長也只是電話聯絡詢問說我是否確定離職.我回應說為什麼寧可讓我離職卻不
讓我調回去.
店長也只是提說因為他們那區缺人.而且一開始沒說我會調回去.
而我因為區主管的自私行為損失了自己的權益.當初也沒想到那麼有規模的藥妝店.上級規
定可以出爾反爾.完全沒有任何誠信可言.
(其實在調到這家門市時有跟店長說了我只是暫時待在白天.六月中開回大夜我會回去上大
夜班的.但是現在完全不提)
目前已經將離職單拿回.想請問各位能爭取自己的權益嗎?
坦白說關閉多家大夜門市.有的門市勞工問題鬧的不是很愉快.導致員工直接PO到FB或是爆
料.雖然後面協調平緩.
但難免讓會我覺得會吵會鬧才有糖吃阿.做好心理準備但還是希望不要走到最後一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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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83.2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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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Sad: 自願離職什麼都沒有,誰對誰錯有差嗎? 06/19 18:14
目前離職單已經拿回.對方也並未簽核
※ 編輯: spykk (219.85.183.26 臺灣), 06/19/2020 18:39:08
2F:→ JustSad: 正常而言,公司必須按照原本勞動合同履行 06/19 18:51
3F:→ JustSad: 但台灣勞動部傾向資方+武漢肺炎影響=不正常 06/19 18:52
4F:→ JustSad: 現實世界,本就會吵才有糖吃有湯喝。 06/19 18:53
5F:→ JustSad: 有時事件未必只是表面那麼簡單,總公司不管? 06/19 18:56
文章底下寫的.兩者情況不一樣.
公司人也以不缺人引導員工是否考慮主動離職.但是對方懂得爭取自己的權益.
用調動五原則去談.
6F:→ q135q135: 勞動合同?法律板也被五毛入侵了嗎? 06/19 21:38
因為人已經調動到白天了不了解能否再爭取自己的權益
當初都是口頭上承諾.想說高階主管說的話應該是沒問題.
共體時艱.配合調度.但現在上級主管知道底下區主管鬧的不愉快.
也無所作為.大事化小.真的令人失望.
完全沒考量員工的經濟負擔.以當初的承諾自己的誠信.
說好聽的是以後會再開大夜到時在調過去.但要開的家數少很多.會不會開也是問號?
而且至少是等開放觀光客.不知道要等何時?當初的保證已經誠信打折了.
這段時間薪水上的差距...生活都有問題了.
7F:推 bear58: 自願離職就什麼都沒了,真的太衝動.... 06/19 22:36
8F:→ bear58: 依照勞退條例第12條規定,每滿一年應給付半個月薪資作為 06/19 22:38
9F:→ bear58: 資遣費,最高上限12年,也就是最高六個月 06/19 22:38
10F:→ bear58: 假設你大夜平均薪資我們算4萬,那你衝動自願離職的代價, 06/19 22:39
11F:→ bear58: 就是少拿24萬的資遣費.......... 06/19 22:39
12F:→ bear58: 如果是我,就會主張調動不合法,違反勞動法令,請求非自願 06/19 22:41
13F:→ bear58: 離職並應給付資遣費....但是一切都來不及了 06/19 22:41
14F:→ bear58: 除非你確定他們沒備份你的離職單,不過連鎖藥妝店會這麼大 06/19 22:43
15F:→ bear58: 意嗎??? 06/19 22:43
確定沒有離職成功.因為上面未有主管的簽名.而且那時店長看到離職單.
一.是詢問是否想清楚要離職 二.是溝通希望繼續待白天.
(畢竟離職或是調回大夜 都是缺人)
然後才提說為什麼寧可讓我離職也不願意讓我調回原本大夜.
但這就牽扯人的自私心理了.
當時溝通過程間持要回大夜.但並無不愉快.也可能感覺同事個性比較溫和.
但同事聽了我的建議決定爭取後將離職單拿回.
※ 編輯: spykk (219.85.183.26 臺灣), 06/20/2020 15:59:52
16F:→ JustSad: 簡單說,每個公司的流程跟內控機制未必相同 06/21 11:03
17F:→ JustSad: 但大方向、避免爭議、不違法這些原則相同 06/21 11:04
18F:→ JustSad: 兩個店長相爭+曾允諾你=除非不知情會有態度 06/21 11:05
19F:→ JustSad: 贊成你回歸大夜、放任兩店搶人、讓你離職 06/21 11:07
20F:→ JustSad: 總公司或高層陳情後的態度,就未必簡單直接了 06/21 11:08
21F:→ JustSad: 或高層知情後 06/21 11:08
22F:→ JustSad: 講白一點,除非不知道你有保留承諾截圖證據 06/21 11:09
23F:→ JustSad: 或高層總公司一直狀況外被蒙在鼓裡 06/21 11:10
24F:→ JustSad: 否則知情還不表態也是一種表態,默許或私下授意 06/21 11:10
25F:→ JustSad: 搶人店長正當紅、揣摩上意,或被暗示當打手 06/21 11:12
26F:→ JustSad: 有信能爭取的方法,但做了跟撕破臉沒兩樣 06/21 11:13
27F:→ JustSad: 有些(sony輸入法很常按錯或一直跳針隔壁 06/21 11:15
28F:→ JustSad: 讓高層知道你很反彈而且有截圖存證,不排除提告 06/21 11:16
29F:→ JustSad: 好好跟主管交涉 06/21 11:16
30F:→ q135q135: JustSad:你高估我了,我沒有法學背景哦 06/22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