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tsukijun (0916)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鄰居要告我們樓上水滴到他陽台
時間Sun May 31 17:37:53 2020
我們的大樓沒有明文規定陽台面不能曬衣服
但99%的住戶都在後陽台曬
因為我的住家靠山區 最近螞蟻出沒嚴重
我們用水沖陽台時水噴出陽台滴到樓下陽台
沖的時候已經很注意了還是噴下去
不是每天沖陽台 我們也很小心了
樓下上來跟我們大吼大叫後說他有錄影要去環保局告我們 並要我們等著收罰單
想請問各位專業人士
遇到這種狀況該怎麼辦?
我們真的會收罰單嗎?
另外鄰居對我們大吼大叫是可以反蒐證嗎?
謝謝大家 真的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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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你可以大喊:你把你家螞蟻管好,不然我就去環保局檢舉你 05/31 18:07
2F:→ wim1990: 1.收到再說。2.反什麼?他有罵你打你恐你幹嘛?沒有你要 05/31 18:29
3F:→ wim1990: 反什麼... 05/31 18:29
4F:推 JustSad: 如果對方不是喊爽喊心酸的有蒐證能告 05/31 18:52
5F:→ JustSad: 但若不是長期滴水或單次嚴重滴水 05/31 18:53
6F:→ JustSad: 我也很好奇他們可以告什麼? 05/31 18:54
7F:→ JustSad: 意圖使人不舒服?意圖使人阿雜? 05/31 18:54
8F:→ JustSad: 大吼大叫你若沒架攝影錄音問心酸的 05/31 18:56
9F:→ JustSad: 有罵人看情況內容是公然侮辱。 05/31 18:56
10F:→ JustSad: 晚上十點後或超過80分貝(印象是80 05/31 18:57
11F:→ JustSad: 但噪音要蒐證、舉證、檢舉比較麻煩 05/31 18:58
12F:→ JustSad: 簡單法:大台北24小時1999立案檢舉 05/31 18:59
13F:→ JustSad: 外縣市上班時間1999或縣市衛生局立案 05/31 19:00
14F:→ JustSad: 例如南投經費有限前南投縣長貪污 05/31 19:01
15F:→ JustSad: 歷任仁愛鄉長不分藍綠也都貪污拔官 05/31 19:02
16F:→ JustSad: 所以沒經費委外,縣府員工自己接。 05/31 19:03
17F:→ JustSad: 而且1999是民眾自費,所以不限10分鐘 05/31 19:04
18F:→ JustSad: (大台北委外=24小時專人接+免費 05/31 19:04
19F:→ JustSad: 衛生局會推說分貝測噪音機器10幾萬 05/31 19:05
20F:→ JustSad: 只能單次檢測不能把機器留在預測位置 05/31 19:06
21F:→ JustSad: 欲測位置 05/31 19:06
22F:→ JustSad: 但有綜藝節目那種800~1600元手持 05/31 19:07
23F:→ saltlake: 沖的時候已經很注意了還是噴下去 <- 真的很注意了? 05/31 19:08
24F:→ JustSad: 手持分貝無法舉證,只能輔助佐證或搭配 05/31 19:08
25F:→ saltlake: 大吼大叫 <- 沒有罵人的話,你能告甚麼? 噪音? 05/31 19:08
26F:→ JustSad: 一般錄音錄影,除非對方聲音真的巨大 05/31 19:08
27F:→ saltlake: 人類噪音不歸環保局管,麻煩找警察局 05/31 19:09
28F:→ JustSad: 錄起來再播放,都不會很吵很明顯。 05/31 19:09
29F:→ JustSad: (警察也不管噪音 05/31 19:10
30F:→ JustSad: 講白一點,事倍功半而且成果有限。 05/31 19:10
31F:→ JustSad: 你可能錄365天的監視檢測器材+費用 05/31 19:11
32F:→ JustSad: 找不到有利能一刀斃命的證據出招 05/31 19:12
33F:→ natsukijun: 對方說要去工務局檢舉 要我們等著收罰單.. 05/31 19:56
34F:→ natsukijun: 要去工務局檢舉 05/31 19:57
35F:推 JustSad: 你也可以去聯邦或國際法庭啊(喂 05/31 21:12
36F:→ saltlake: 噪管法裡面明文規定的是各種動機機械和商業、娛樂、營業 05/31 21:41
37F:→ saltlake: 、營建等場所和擴音設備的噪音,雖然還有其他經主管機關 05/31 21:41
38F:→ saltlake: 公告之行為,但是這會把本案那類行為納入,相當令人懷疑 05/31 21:42
39F:→ saltlake: 有了,噪管法第6條︰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 05/31 21:43
40F:→ saltlake: 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 05/31 21:44
41F:→ saltlake: 處理之。 05/31 21:44
42F:→ saltlake: 所以說像本案那種人類大吼啥的,請找警察葛格或姐姐處理 05/31 21:44
43F:→ saltlake: 可基於社維法第72條請條杯杯們出動 05/31 21:50
44F:→ saltlake: 順便一提,網路上可蒐到很多樓下住戶反映樓上澆花洗地 05/31 22:22
45F:→ saltlake: 等對廢水噴濺或傾倒的惡劣行為,對此也是有各種反制方式 05/31 22:23
46F:→ saltlake: 比方說其中一種是樓下勸阻樓上不聽,就直接接水管回噴 05/31 22:24
47F:→ saltlake: 樓上。這時候樓上號稱自己往下噴倒水沒有造成人物損害 05/31 22:24
48F:→ saltlake: 一切合法。同樣的,樓下往樓上噴水回敬,也無人物損壞 05/31 22:25
49F:→ saltlake: 很多事情用來辯護自己行為的時候覺得理所當然,但是 05/31 22:25
50F:→ saltlake: 別以為同樣或類似的方式就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05/31 22:25
51F:推 spmark: 環保局會要求你改善,複查的時候才看情況要不要開單 06/01 23:49
52F:→ natsukijun: 謝謝大家回覆!!現在只能再觀察看看 好想搬家啊.... 06/02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