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這樣挑釁有犯法嗎?
時間Thu Apr 9 21:24:42 2020
例如 某個沒有犯其他法令的人
不斷挑釁警察說 有本事來抓他 最好把他抓起來
然後嗆警察沒本事動他
但是他除了這樣嗆,本身沒有犯任何罪
或是嗆強制執行處
有種查封他的財產 凍結他帳戶 還表明絕對不跟你配合 絕對跟執行人員對幹到底
但是這個人根本沒欠債 所以也根本沒有凍結的可能
只是單純看別人被查封不高興 嗆公務員有本事來查他的
這樣有可能觸犯其他法律嗎?
或是公務員可以就照做嗎?
例如管你有沒有欠錢就照樣查封你,反正後面要申訴那是你的事情之類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75.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86438685.A.740.html
※ 編輯: ultratimes (1.174.75.143 臺灣), 04/09/2020 21:26:28
1F:→ stevenchiang: 刑法140參考一下 04/09 21:38
又沒有侮辱人家
※ 編輯: ultratimes (1.174.75.143 臺灣), 04/09/2020 21:44:37
2F:推 Bluesemen: 有觸法,想知道是什麼可以去挑釁警察看看 04/09 22:42
3F:→ JustSad: 先告他的委任律師嚇嚇他…… 04/10 00:49
4F:→ rebuildModel: 這就好像問說,一隻狗一直對你叫個不停,犯法嗎? 04/10 01:04
5F:→ Hermess: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可以把你帶回管束24小時 04/10 01:33
法律有給到24並不到表警察可以管束24
可以管束多久甚至能不能管束,比例原則是很大的條件
如果說沒有管束的必要卻管束,就會觸犯比例原則
6F:→ samallan: 如果是我的當事人,我個人傾向主張刑法第19條第一項 04/10 08:54
7F:→ maniaque: 看情節輕重吧,言論自由跟妨礙公務那條線 04/10 09:13
妨礙公務不少人說的講很厲害
但你看法條,幾乎都要有妨礙的明確事實,或是侮辱到公務員
挑釁和侮辱應該不一樣吧
嗆對方 "有本事來打我" 對方不可能告你公然侮辱是一樣的
※ 編輯: ultratimes (1.174.75.143 臺灣), 04/10/2020 14:24:54
8F:→ mudafucka: 如果我是警察我只會把這種的當小丑看,理這種人根本浪 04/10 15:58
9F:→ mudafucka: 費生命 04/10 15:58
10F:推 wieter: 社會秩序維護法 04/11 01:51
11F:推 dtft003: 社維法第85條 04/13 13:48
12F:推 cute101037: 一堆阿,妨害公務板上釘釘,但是也判不到什麼罪,大家 04/21 11:21
13F:→ cute101037: 會容忍你吧,民進黨執政下,公務員不忍耐不太行,要是 04/21 11:21
14F:→ cute101037: 外面工作的人,可以回嗆你,可以笑話妳,也可以趕走你 04/21 11:21
15F:→ cute101037: ,一堆啦@@ 04/21 11:21
16F:→ cute101037: 一般這樣的人大家都會害怕閃避,因為亂發脾氣到處挑釁 04/21 11:23
17F:→ cute101037: 表示已經無法自控,離動手或是殺人都一線之隔了@@ 04/21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