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dona1d (麥當勞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教一個行政法問題
時間Wed Dec 25 23:20:20 2019
甲行政機關於1/1要求乙公司於1/10前提出計劃書,否則予以開立罰單。
乙公司於1/6向甲行政機關提出計劃書時,於1/7經甲行政機關以計劃書內缺少某些資料
而退回乙公司。
直至1/13乙公司再度向甲行政機關提出計劃書,甲行政機關於1/13審查無誤。
我的問題來了,假設甲行政機關於1/11就向乙公司開立罰單,而乙公司反駁說:在1/6就
送出計劃書了,只是後來因為缺少某些資料而再行補件即可。
請問是甲開單有理??還是乙反駁有理??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50.185.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77287222.A.846.html
1F:→ maniaque: 那....交個封面寫著計畫書,裡面是白卷,算不算交卷? 12/26 00:54
2F:→ maniaque: 以流程來講,是退件,不是補件... 12/26 00:55
3F:→ maniaque: 單從陳述,說不定乙方真的是隨便交, 12/26 00:55
4F:→ bluedolphin: 這算被退件 到補件之前都不算有計畫書 12/26 11:31
5F:推 yesohya: 這不是補件啊 補件是收了叫你增補東西不是整個退回 12/26 11:57
6F:→ KKyosuke: 光看這個敘述沒辦法給答案 要回到為什麼政府機關可以要 12/26 12:21
7F:→ KKyosuke: 乙公司提計畫書的源頭 12/26 12:21
8F:→ KKyosuke: 是要"給"還是要"完成" 罰是根據契約還是根據什麼法令 12/26 12:22
9F:→ maniaque: 這樣講比較快 "退件" or "補件" 取決於 "行政裁量權" 12/26 14:17
10F:→ maniaque: 至於退或補,又可以扯到比例原則來詮釋機關裁量審酌 12/26 14:18
11F:→ maniaque: 好比缺的資料影響機關審核,那該不該退??? 12/26 14:18
12F:→ maniaque: 要是只是裡面錯兩個字,但審查時看得懂,且計畫書內容ok 12/26 14:19
13F:→ maniaque: 那,是補件 還是 退件?? 12/26 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