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asima19 (mav)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租來的車位遭人佔用
時間Sun Nov 17 23:26:25 2019
想請教車位遭占用的問題
我在上班地點附近大樓的地下室有承租一個全日車位,那整層的車位是該大樓管委會包給
外面停車場業者辦理出租的,所以嚴格來說我是向停車場業者承租的
而我有時假日會把車開回家,
但最近發現假日會被該大樓住戶的車輛占用,而且已持續很長一段時間,已經通知過該大
樓的管委會幫忙處理,但該占用者似乎抱著僥倖心態,想說反正月租車假日不會來,就借
停一下。所以怕管委會也拿他沒輒。
我想請問一下:
1.這情況可以叫警察來處理嗎?我可以去報案嗎?
2.我若想去搜證以便未來提告,使用拍照的方式將該車車牌與我承租的停車格拍下來這可
以當證據嗎?或是有其他更好的搜證方式?
3.以竊佔罪提告是否可行?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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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76.14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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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二租啊.....立牌子說停一天兩百元11/17 23:27
2F:→ samnpc: 民事訴訟11/17 23:34
民事訴訟要用什麼法條呢
※ 編輯: ulasima19 (180.217.176.141 臺灣), 11/17/2019 23:45:41
3F:→ tentaikanso: 照你的敘述,對方是假日圖方便停車,並沒有到不讓你11/18 00:04
4F:→ tentaikanso: 停,竊佔罪成立機會很低。11/18 00:04
5F:→ tentaikanso: 應該民事的不當得利,但你沒有跟停車場業者(出租人11/18 00:06
6F:→ tentaikanso: )反應嗎? 11/18 00:06
有反應過,但他們也說會告知管委會,之後就沒有下文了
7F:→ samnpc: 侵權行為11/18 00:09
※ 編輯: ulasima19 (180.217.176.141 臺灣), 11/18/2019 00:12:01
8F:推 jay111101: 侵佔國有土的攤販都成立不了竊佔了,你覺得停車有可能11/18 07:55
9F:→ jay111101: 嗎?每次看到有人想告竊佔都不由得噗疵一笑11/18 07:55
那可以告他什麼?
※ 編輯: ulasima19 (1.200.218.121 臺灣), 11/18/2019 09:23:48
10F:推 m54k600ive80: 問Jay大 請問原po哪裡有說土地所有人是國家呢11/18 11:24
11F:推 jay111101: 樓上你是看不懂我在打什麼嗎?11/18 12:30
12F:推 currykukuo: 17911/18 14:00
13F:推 alarm70: 告竊佔是為了造成對方麻煩,而不是為求償!11/18 22:15
14F:→ tentaikanso: 明知非竊佔還告,這反而是給自己造成麻煩好嗎11/18 22:29
15F:→ hopecoming: 你請業者幫你那格停車格周圍用鐵鍊圍起來並且上鎖11/18 23:42
16F:→ hopecoming: key放在你和業者那裏11/18 23:42
17F:→ samnpc: 有一種東西叫車位鎖 11/19 00:44
18F:→ sindyevil: 既然是出租的車位就反映給房東 跟他說照天數減價 11/19 08:55
19F:→ sindyevil: 安裝車位所或鐵鍊,管委會和房東都要OK,費用部分你承擔,11/19 08:56
20F:→ sindyevil: 好嗎?如果是機械式車位還要問廠商.11/19 08:56
21F:→ maniaque: 房東沒有用,因為被占用是第三人,非房東授意占用 11/19 08:58
22F:→ maniaque: 減價?no 頂多就是跟房東反映,要裝上管制物件(如s大所說) 11/19 09:00
23F:→ maniaque: 至於誰負擔,其實這部分就比較尷尬 11/19 09:00
24F:→ maniaque: 以一般房屋出租,裝潢費用是自己做,房東不出錢 11/19 09:00
25F:→ maniaque: 但當你不做不租,裝潢有可能房東直接接手11/19 09:01
26F:→ maniaque: 或者是要求你恢復原狀.....個人是認為這裝置具有接續性 11/19 09:01
27F:→ maniaque: 且與車位固著,跟房東反映請求裝設11/19 09:02
28F:→ maniaque: 或者是你代為安裝,費用從租金扣減 11/19 09:02
29F:→ maniaque: 產權歸房東 11/19 09:02
估計管委會不可能同意在車位鑽孔打洞裝車位鎖的
30F:→ sindyevil: 房東(所有權人)可以出面排除第三人侵權啊,原PO單純點不11/19 09:09
31F:→ sindyevil: 好嗎?車位不能好好用,幹嘛繼續租?讓房東想辦法,不然後11/19 09:09
32F:→ sindyevil: 續衍生費用,房東還理所應當要原PO承擔哩~11/19 09:10
33F:→ maniaque: 承租人也可以排除第三人啊(笑~~~~~)11/19 09:12
※ 編輯: ulasima19 (180.217.136.168 臺灣), 11/19/2019 09:58:28
34F:→ maniaque: 另外一種方式就是 基座用黏的 11/19 10:29
35F:→ a9301040: 掛收費標準、裝地鎖就這樣 11/19 18:34
36F:→ a9301040: 車位租的就找房東協調而已 11/19 18:35
37F:推 peggy91522: 你開走就地上擺東西吧 被破壞就可以告了 否則真的很難 11/19 22:24
38F:→ peggy91522: 成 11/19 22:24
39F:→ tentaikanso: 車位鎖有免打孔的 11/19 23:22
40F:→ Daffodil15: 179 12/12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