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Ya (知足常樂即是幸福)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離職當月薪資問題
時間Wed Nov 6 10:25:11 2019
各位大家好,有薪資上的疑問再麻煩大家解答了。
前提:
這份工作作了七年多,今年10月因故我主動提了離職。
有離職預告,所以給公司30天找人交接。
但老闆娘說我把全部東西交接給她即可,
所以10月只上班了3.5天,就沒上班了!
------------------------------------------
上班 3.5 天
特休剩 12.5 天 (可一次休完的特休假)
十月月休 8 天
國慶日 1 天 →共25天
我的理解的十月薪資,沒上班的6天是用事假算
月薪/31天 x 25 - 勞健保保費 = 10月薪資
------------------------------------------
離職當天有跟公司提出,我希望勞健保可以保到10月底,
老闆娘說好,寫完離職單,當天上半天班就走了。
離職日填上的是10/31,老闆娘也有看到,
因為我拿著單子詢問她要怎麼寫。
某天,會計偷偷跟我說,
老闆娘給我的薪資只有算我上班16天的薪資,
聽到的當下,馬上打電話給老闆娘,
跟她說一例一休,至少要給我20天的薪資才合理。
問題1:離職隔天就退保的話,十月薪資是要算上班幾天呢?
(有朋友說其實要22天才正確,那國慶日那天要怎麼算)
問題2:假設公司真的月底才退保,表示公司同意我十月底離職,
我可以要求沒上班的六天以事假計算嗎?
問題3:如果薪資金額差太多,我當下不領(公司主管教我最後一個月領現金)
拿著離職證明、退保單、出勤紀錄去勞工局檢舉她薪資不符,
那 <問題2> 可以變成佐證嗎?證明我十月份整個月是在職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29.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73007113.A.D90.html
1F:→ loveyou0307: 請問你的離職日期是哪一天? 11/06 10:34
2F:推 KKyosuke: 25天要不到 但是20天應該是要得到的 11/06 10:39
3F:→ KKyosuke: 上班3.5天 有薪假12.5天 等於上班了16天 11/06 10:40
4F:→ KKyosuke: 15天 那麼例假應該是有4天沒錯..就算扣國慶也有19天 11/06 10:41
5F:→ KKyosuke: 然後拿退保日說公司同意十月底離職不太有證明力 11/06 10:41
6F:→ KKyosuke: 前提是你離職日打10/16...如果離職日10/4就.... 11/06 10:42
7F:→ loveyou0307: 這中間也沒有任何請假申請的記錄的話 11/06 10:44
8F:→ loveyou0307: 實在不太有證明力 11/06 10:44
9F:→ loveyou0307: 月薪制勞工未工作至月底離職,當月份工資應依在職日 11/06 10:52
10F:→ loveyou0307: 數計算發給。如您於十月四日中午離職,在職日數即為 11/06 10:53
11F:→ loveyou0307: 3.5日+未休完特休12.5日=16日。 11/06 10:54
12F:→ loveyou0307: 若離職單上的職離日寫十月三十一日且於十月四日起有 11/06 10:55
13F:→ loveyou0307: 申請請假(特休及事假)可證明,薪資就需計算於三十一 11/06 10:55
14F:→ loveyou0307: 日止;反之若無請假作業即計算於十月四日中午止。 11/06 10:56
15F:→ CCWck: 10/4離職,補12天特休。沒算錯 11/06 11:01
16F:→ CCWck: 離職預告是保護公司的,公司放棄的話,在10/4就雙方合意終 11/06 11:03
17F:→ CCWck: 止僱傭契約了 11/06 11:03
18F:→ CCWck: 板上10/1才有一篇類似的文章 11/06 11:05
19F:→ SmartYa: 謝謝回文的各位,讓我又多學了一課,感謝! 11/06 20:59
20F:→ sindyevil: 離職日是哪天? 特休是有確實休,還是乾脆換工資? 11/07 13:15
21F:推 banana321: 依照離職日計算薪水。月薪制度六日是有薪水的,所以看 11/09 17:08
22F:→ banana321: 你離職日那一天來計算 11/09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