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y3719 (杰哥)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夾娃娃 故障退費爭議
時間Tue Oct 29 02:07:54 2019
如題
請教各位
我去夾娃娃夾了200多機台故障
因為我不克前往再次消費
可否跟台主要求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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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66.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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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iwanDPP: 我覺得合理。畢竟定位是自動販售機 10/29 04:55
2F:→ maniaque: 你投滿就可以要求取物了.......... 10/29 08:24
3F:→ maniaque: 以民法來講,你付的每一個十元,都等同視為定金的一種 10/29 08:25
4F:→ maniaque: 當你付到跟表定價格相同時,就可以要求賣方履行契約 10/29 08:25
5F:→ sindyevil: 台主可能會說這是一次性或者連續消費同台才有 10/29 10:20
6F:→ jay3719: 謝謝各位回答 所以只能繼續投到保夾而不能退費嗎 10/29 13:29
7F:→ darkMood: 個案,你上法院讓法官來認定。 10/29 14:28
8F:→ maniaque: 從當初修正到二代選物販賣的時候,其實就已經把這一塊 10/29 16:09
9F:→ maniaque: 用函釋解釋,二代機不能有 [射倖性] 10/29 16:11
10F:→ maniaque: [選物販賣機之一般概念係為對價取物方式,其應符合物品 10/29 16:13
11F:→ maniaque: 價值與售價相當之一般消費原則,且無涉射倖性] 10/29 16:13
12F:→ maniaque: 當然,今天你可以主張無法再繼續消費,要求業主退費 10/29 16:17
13F:→ maniaque: 但,又反過來講,這跟你花兩百多沒夾到,轉身離開,也一樣 10/29 16:17
14F:→ jay3719: 這部分能請警察處理嗎 關於搜集錄影畫面部分 因為影像在 10/29 19:25
15F:→ jay3719: 他們手上 這只能民事嗎?謝謝 10/29 19:25
16F:→ jay3719: 第一 台主無法當天處理 我不克再消費 第二機台是館長我才 10/29 19:30
17F:→ jay3719: 不能繼續玩 第三 商品價值明顯不成比例1980包夾東西只有4 10/29 19:30
18F:→ jay3719: 00價值 10/29 19:30
19F:推 kejun: 商品價值明顯不成比例應該可以告, 記得有新聞 10/29 23:32
21F:→ kejun: 夾娃娃機除了提供商品,也有提供娛樂,所以一般設定的保證 10/29 23:37
22F:→ kejun: 取物價格會略高於商品市價.但也不可以有太大的落差.有可能 10/29 23:37
23F:→ kejun: 被認為落差太大成為受管制的電子遊戲機. 10/29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