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theley (Violet)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對方肇事逃逸 卻無直接證據
時間Thu Oct 24 18:31:18 2019
107/03/24 晚間11點多在新莊復興路與中華路交叉
口停紅燈,遭後車撞倒,駕駛在我的要求下才下車
查看,在我表明要報警處理後對方表示沒空便離
開,對方離開後路人來幫我把車扶起來後就走了,
事後有提 對方過失傷害罪。
107/12/04第一次偵查庭有提供報案三聯單、診斷證
明、初判表、對方欲和解的簡訊等當書證。當庭被
告不願承認有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
今天開第二次偵查庭,因為對方不承認有撞倒我,
所以檢察官針對此事要我提供直接證據證明碰撞的
瞬間,我表示當時做筆錄警察說他們會提供監視器
畫面給檢察官,可是檢察官回我警方說沒拍到,問
我還有沒有其他證據,被告表示她有同車有人能證
明我沒倒車。
事隔一年多,我該去哪裡找當時幫我扶車證人或其
他行車記錄器畫面?
請問現在的情況我能怎麼做?明明對方肇事逃逸,
卻因為我無法提供直接證據而將對方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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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atheley (114.36.86.251 臺灣), 10/24/2019 18:48:46
1F:→ wim1990: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10/24 19:03
2F:→ JustSad: 當時沒確認證據?就只能找出那個協助你的證人。 10/24 19:55
3F:→ JustSad: 「明明」<要有證據佐證,否則只是一面之詞。 10/24 19:56
4F:→ Batheley: 我能提供的證據都給了,但檢察官要我提供畫面。 10/24 20:37
5F:→ Batheley: 到警局提出刑事告訴時警察說會提供畫面給檢察官,結果 10/24 20:39
6F:→ Batheley: 事隔一年多,檢察官才跟我說沒有畫面。 10/24 20:39
7F:→ a9301040: 當初沒有拍照,車輛的碰撞痕跡嗎?一個物體撞到另一個 10/24 20:45
8F:→ a9301040: 物體就會產生特殊的痕跡,只不過輕重問題 10/24 20:45
9F:→ Batheley: 有拍照 但檢察官說她要「碰撞瞬間」的畫面 10/24 20:49
10F:→ JustSad: 車禍後可以申請車禍初判表+現場圖+照片。 10/24 20:59
11F:→ JustSad: 法律並不會主動幫你伸張正義,警察也不會吃到飽服務。 10/24 21:00
12F:→ JustSad: 講難聽一點,警察兩手一攤說沒這樣說過,你找誰投訴? 10/24 21:00
13F:→ JustSad: 你目前除非能提出當時警察的自白、錄音、白紙黑字。 10/24 21:01
14F:→ JustSad: 證明警察說會移交證據,所以你才沒另外蒐證自保。 10/24 21:02
15F:→ JustSad: 最重要的就是找出這位證人,他的佐證能力比對方親友強。 10/24 21:03
16F:→ yesohya: 當然不能認,承認知道撞到妳是承認肇事逃逸 = = 10/24 21:36
17F:→ Batheley: 那在簡訊中承認撞到我,並希望我原諒她跟她和解,這樣 10/24 21:40
18F:→ Batheley: 的證據還不足夠嗎? 10/24 21:40
19F:→ wim1990: 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供參 10/24 22:09
20F:→ a9301040: 有碰撞瞬間的案件比例這麼低…還好行車紀錄器變多,不然 10/24 23:28
21F:→ a9301040: 去哪找 10/24 23:28
22F:→ a9301040: 反正不起訴,你就再議 10/24 23:29
23F:推 TaiwanDPP: 簡訊可以當證據 10/25 09:24
24F:推 cute101037: 你有這樣的簡訊,檢察官還不相信你??要你提出碰撞( 10/25 13:08
25F:→ cute101037: 瞬間)的畫面?!!?!不知道你說的有出入還是檢察官 10/25 13:08
26F:→ cute101037: 收錢,哈哈,碰撞瞬間就只有行車記錄器或路邊監視器了 10/25 13:08
27F:→ cute101037: @@要是對方承認犯罪,很可能不會特別留證據阿。 10/25 13:08
28F:→ Batheley: 如果對方沒有撞到我,為何要在簡訊中哀求我原諒她?難道 10/25 13:25
29F:→ Batheley: 就因為沒有畫面就定不了罪嗎? 10/25 13:25
30F:→ spirit119: 2壞了 10/26 03:09
31F:推 jay111101: 沒用的啦!像我朋友走在路上出車禍被撞死,對方很明顯 10/26 10:18
32F:→ jay111101: 超速,筆錄中也承認超速,而且也不是第一次!但因沒有 10/26 10:18
33F:→ jay111101: 科學依據證明超速,行車記錄器拍到也沒用,提告後就不 10/26 10:18
34F:→ jay111101: 起訴,然後聲請再議交付審判也一樣,得到的結果感覺就 10/26 10:18
35F:→ jay111101: 是複製貼上,開快車撞死人可以沒事,鬼島不意外! 10/26 10:18
36F:→ vincentix: 樓上是想過失轉未必故意嗎?判決書可以提示一下嗎? 10/27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