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n141412 (stevenha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這篇文章是否是假消息
時間Thu Oct 24 14:18:39 2019
https://m.forum.babyhome.com.tw/topic/4371410
如果只是點開兒童色情的部分
但沒有做任何下載 上傳的動作
警方應該無權叫人來泡茶吧......
但看這篇風向很多人支持媽媽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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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3.131.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71897922.A.50F.html
1F:推 bassmaster: 跟網路觀看的罰則是44條,條件是要有支付對價 10/24 14:34
2F:→ bassmaster: *跟網路觀看相關 10/24 14:34
3F:推 KKyosuke: 我就問你一句 你不下載怎麼點的開...? 10/24 14:45
4F:→ KKyosuke: 播放的同時要暫存的啊.. 10/24 14:46
5F:推 spirit119: 我點進去才知道是兒童色情阿 10/24 14:48
6F:→ spirit119: 抗辯可以朝向這方向 10/24 14:49
7F:→ KKyosuke: 文章裡不是這樣說的啊 10/24 15:05
8F:推 Lailungsheng: 我覺得是假的,因為沒後續 10/24 16:24
9F:推 Lailungsheng: 但如果使用p2p軟體,就會有ip跟下載上傳資料 10/24 16:38
10F:→ Lailungsheng: 網路文章有時就是真假參雜 10/24 16:39
11F:推 Lailungsheng: 等等,不管消息真假,跟law沒關係啊 10/24 16:42
12F:推 KKyosuke: 線上觀看是否構成重製其實算是著作權法經典問題(? 10/24 16:54
13F:→ steven141412: L大因為此消息涉及兒少法 所以想說這裡的各位比較專 10/24 17:32
14F:→ steven141412: 業 10/24 17:32
16F:→ Lailungsheng: 無關law是指要證明真假不是law能解釋的,然後若是 10/24 18:04
17F:→ Lailungsheng: 因為觀看紀錄被約談,我覺得有牽涉到個人隱私?p2p 10/24 18:04
18F:→ Lailungsheng: 軟體則是因為ip共享有同意了? 10/24 18:04
20F:→ Lailungsheng: 是因為使用p2p下載片名被約談也很合理, 10/24 18:10
21F:→ JustSad: 覺得是假新聞,而且真是媽媽哪有心思看下去? 10/24 20:09
22F:→ JustSad: 不只是看到覺得噁心,媽媽也會擔心木馬跟中毒。 10/24 20:10
23F:→ JustSad: 很像希拉蕊說她小時候寫信給太空人、韓國瑜說投民進黨。 10/24 20:12
24F:→ JustSad: 腳尾飯,想突顯他們的想像力,結果在台中夜市哭訴委屈。 10/24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