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wanDPP (偉)
看板LAW
標題Re: [法規] 月薪制離職後休假要算成薪水
時間Wed Oct 2 19:20:53 2019
有點看不懂你的問題
不過有個問題一般人常會搞錯邏輯
補休、特休這個問題很好算
跟你禮拜幾離職完全不影響你拿到的金額
例如你月薪30000,週休二日,算月休9天好
了
日薪30000/(30-9)=1428.57
特休+補休=11天*1428.57=15714.28
跟你哪天離職完全無關,
除非公司公式弄錯了才有爭議
另外如果被資遣有另外的規定
※ 引述《eyesliu0715 (LIU)》之銘言:
: 目前補休+特休還有95個小時可以用
: 換成一天上班8小時,還有11天的假(薪水)
: 如題,我這個月18號(星期五)離職
: 本人是月薪制週休二日,按照常理
: 假日不算工作日,六日應是贈送的
: 但人事卻跟我說
: 看你跟主管約定到哪天(18號),所以從18號開始無論六日,就是算一天的補休
: 這很奇怪吧,六日本來就是休假,怎麼可以用六日來扣我的假?
: 我自己試算:
: 10/18最後一天,有11天假,是可以躺著領錢持續到11/4
: https://imgur.com/a/hdskp2x
: 請問哪個才是對的?
: 可否引用法條讓我參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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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70015255.A.359.html
1F:→ sindyevil: 月薪制的日薪是除以30日 時薪是除以240時啦10/02 19:38
2F:→ sindyevil: 台灣的例休本身就是有薪。10/02 19:38
你說例休有薪
結果日薪30000/30=1000
計11天*1000=11000反而變少了
怎麼解釋?
3F:→ CCWck: 不是這樣算10/02 19:50
如果不是我這樣算,
那難怪有人會覺得權益受損
4F:→ JustSad: 反而變更少,不正是資方老闆希望的,要解釋啥= =?10/02 22:42
5F:→ a9301040: 你算錯了10/02 22:49
6F:→ q135q135: 你算錯了+110/02 22:51
多謝指教
我們公司就是這樣算給員工的
不會給員工吃虧
※ 編輯: TaiwanDPP (180.217.177.113 臺灣), 10/03/2019 00:07:22
7F:→ CCWck: 這樣每個月一樣請假一天,扣的錢會不一樣多10/03 00:44
8F:→ CCWck: 你的算法也有道理,但政府不是採用這種方法計算10/03 00:45
9F:→ CCWck: 你們願意多給當福利,不代表原po可以以此算法向他老闆請求10/03 00:46
10F:→ JustSad: 你搞錯的不只是一般公司計薪方式,還有相關監督機制。 10/03 07:33
11F:→ JustSad: 簡單說,公司計薪方式並不會公開+員工未必相同=告訴乃論 10/03 07:34
12F:→ JustSad: 員工沒投訴檢舉,公司就算違規也沒辦法稽查。(中小企業10/03 07:35
13F:→ JustSad: 重大違規、或時效性議題例如一例一休,才有稽查重點。10/03 07:37
14F:→ JustSad: 新法上路能不能修正這個亂象還有待觀察,我覺得很難。10/03 07:38
15F:→ JustSad: 你的算法是月薪除以工作日,日薪跟時薪較高。10/03 07:40
16F:→ JustSad: 大部分雇主都不會採用這一套計算方式,才能省加班費。10/03 07:40
17F:→ JustSad: 外商、不加班企業、或少許稀有的佛心老闆,比較可能。10/03 07:41
18F:→ JustSad: 除非新法有嚴格規定計薪細節,否則以前是老闆說了算。 10/03 07:43
19F:→ JustSad: 一例一休前,多少人的假跟加班時數被公司吃了都不知道10/03 07:44
20F:→ JustSad: 有親友在台電,他說:一樣的工作、出勤、內容。10/03 07:45
21F:→ JustSad: 以前累到半死不能休,加班費還好。 10/03 07:46
22F:→ JustSad: 新規定要輪休,比較有精神也有休息時間,加班費多一萬。 10/03 07:47
23F:→ JustSad: 超出時數就計加班費,以前是超出時數加班費等同沒收。 10/03 07:48
24F:→ JustSad: 所以新法上路是有可能用工作日計算,但加班費會更驚人。10/03 07:49
25F:推 KKyosuke: 你這樣算的話假日是沒有薪水的10/03 09:32
26F:→ cyjonas: 原po算法不能說錯,只能說不是法定標準。但這算法優於法10/04 11:53
27F:→ cyjonas: 令規定,完全不違法啊10/04 11:53
28F:→ a9301040: 這不是廢話嗎,老闆要多送你錢,他爽都可以,問題是這10/04 12:42
29F:→ a9301040: 個算法沒有法律上求情權基礎。10/04 12:42
30F:→ a9301040: 就好像我跟你說遣散費的算法等於平均工資乘上exp的n次10/04 12:42
31F:→ a9301040: 方,n等於年資。沒有意義10/04 12:42
那請問反過來推算呢?
例如這個月員工事假10天
用我公式套上去
※ 編輯: TaiwanDPP (180.217.177.113 臺灣), 10/04/2019 14:32:21
32F:→ sindyevil: 貴公司計算方式優於法定,所以不會有人追究,但是有薪例 10/04 15:42
33F:→ sindyevil: 休或者時薪高於法定等都是可容許,要個案歸個案確認. 10/04 15:43
34F:→ sindyevil: 如果你事假扣薪的金額高於法定公式計算,就是違法,沒有 10/04 15:44
35F:→ sindyevil: 懸念阿~ 10/04 15:44
36F:→ CCWck: 事假你這樣扣就準備被告 10/04 19:58
那問題來了。如果員工請了22天事假
30000-[(30000/240)*(22*8)]
30000-22000=8000
所以沒上班白領8000嗎?
37F:→ sindyevil: 要先討論公司為何可以容許讓員工請到22天事假吧 10/04 20:17
38F:→ sindyevil: 且例休給薪某種程度式降低加班費計算的基數 10/04 20:17
39F:→ sindyevil: 有一好就沒二好 這句話對勞資都適用 10/04 20:18
拿22天來做對照啊
這樣不是明顯漏洞嗎?
※ 編輯: TaiwanDPP (220.141.139.68 臺灣), 10/04/2019 21:00:23
40F:→ sindyevil: 不是 10/04 21:31
41F:→ yesohya: 1.通常請長事假會把中間的例假日也算進事假 10/05 04:55
42F:→ yesohya: 2.月新制本來就是例假休假不上班也有錢領所以領的到部分10/05 04:55
43F:→ CCWck: 月薪制就是假日要給薪 所以才會一堆公司要求星期一報到10/05 05:40
44F:→ CCWck: 春節年前不招新人也是一樣 想閃春節放假的薪資10/05 05:41
45F:→ CCWck: 國曆二月多的是 上班十幾天拿整個月薪水的10/05 05:42
46F:→ JustSad: 月薪制就是休假有給薪水,否則就叫日薪制。 10/05 08:44
47F:→ JustSad: 你日薪跟月薪的觀念混淆,當然聽不懂大家說的。 10/05 08:45
48F:→ sindyevil: 目前只有少數狀況才會把例假休息日排除,比如產假和已經 10/05 20:49
49F:→ sindyevil: 請過一個月以上的病假且再次連續請假情形才將例休改個 10/05 20:50
50F:→ sindyevil: 別假別處理而排除有薪假. 10/05 20:50
51F:→ sindyevil: 內政部74年6月12日臺內勞字第323858號函釋10/05 20:50
52F:→ sindyevil: 且不僅將例休已有薪假計給,勞動節+那內政部12日紀念日10/05 20:52
53F:→ sindyevil: 也是有薪假,有點期待貴司勞檢時該怎樣跟勞檢員嘴.10/05 20:52
現在我在說請事假也有薪水的問題
如果正常上班,例假有薪水是合理
簡單來說,如果我是員工
盡量請事假再去跑foodpanda 絕對是賺的
54F:→ JustSad: 事假有薪水= =? 10/06 07:25
事假不計薪水
雖然可以不准假
但是勞工沒上班也只能事假或曠職
當天不計薪水
如果員工請了
22天事假
30000-[(30000/240)*(
22*8)]
30000-22000=8000
沒上班白領8000
假設員工每週一、三、五請假,
約12天
30000-[(30000/240)*(
12*8)]
30000-22000=18000
上了10天班領18000
55F:→ a9301040: 有工作過嗎?10/06 10:28
有工作過,沒當老闆過
56F:→ JustSad: 你的算式有問題啊= =10/06 11:34
你根本沒在看
57F:→ JustSad: 1,遲到三次或請假一天,該月無全勤。10/06 11:36
這是公司規定還是法條?
法條無全勤薪水
58F:→ JustSad: 2,月薪三萬,每個公司底薪都未必一樣。10/06 11:36
跟底薪什麼關係。
現在在說月薪制的日薪算法
59F:→ JustSad: 3,有些公司請假超過15日,該月算請一個月。10/06 11:37
也是公司規定不是法條
60F:→ JustSad: 所以你所謂請假22天爽領8000的劇情不可能發生。10/06 11:38
按照240小時的算法就是可能出現
※ 編輯: TaiwanDPP (180.217.131.218 臺灣), 10/06/2019 14:27:29
61F:→ JustSad: 繼續鬼打牆吧,懶得說了……10/06 18:16
62F:→ sindyevil: 總之,勞基法本身就是特別法,不用用普通一般的概自行解10/06 20:18
63F:→ sindyevil: 讀,在台灣或歐美,HR都算是專業人士,自己不懂可以問專業10/06 20:18
64F:→ a9301040: 不懂也可以去勞工局問XD10/06 20:38
65F:→ cyjonas: 回一下原po:若你准了勞工請22天事假(法定只有14天),那10/07 09:29
66F:→ cyjonas: 依目前法令規定8天例休的薪水要照發,不上班爽領8天沒錯10/07 09:30
67F:→ cyjonas: 另一個狀況比較常發生,員工請病假22天(有薪病假一年30天10/07 09:30
68F:→ cyjonas: ),該月薪資等於8天全薪+22天半薪,一樣一天班都沒上。 10/07 09:32
事假不見得要准假...
員工直接line說小孩生病要請假。
人直接不來上班。
14天早就超過了
不准假也只能資遣
但員工需要這份工作也不忍心
69F:→ CCWck: 不給請事假,曠職一天也還不能直接解僱10/07 19:59
70F:→ CCWck: 曠職你還是要算扣多少薪水10/07 20:02
是的,所以按照這位員工的狀況
去年事假14天曠職43天病假30天
現在薪水計算方式如果是這樣
變成不得不請他離開了
71F:→ sindyevil: 家庭照顧假還是要准啦10/07 22:26
家庭照顧假好像跟事假重疊
72F:→ yesohya: 那也才7天XD 妳們可以協商不用月薪制啊 10/07 22:32
可能要研究這塊
第一次遇到男生請假那麼多的
又不是單親...
73F:推 yesohya: 沒重疊 只是比照事假(不)給薪 10/08 02:07
https://i.imgur.com/x2LTPQm.jpg
※ 編輯: TaiwanDPP (36.227.102.101 臺灣), 10/08/2019 07:58:39
74F:推 cyjonas: 如果員工直的事假請完特休也抵完,原po有幾個方式處理啦 10/08 13:47
75F:→ cyjonas: 1.優給事假天數 2.若天數比較長可辦留職停薪 3.像前面版 10/08 13:47
76F:→ cyjonas: 友說的重簽勞動契約改日薪制 4.超過14天部分不准假視為曠 10/08 13:48
77F:→ cyjonas: 職,連續三天得予解僱 (不過這當然是比較硬的作法也可能 10/08 13:49
78F:→ cyjonas: 有爭議,若要這麼做,工作規則裡請假流程或曠職認定最好 10/08 13:49
79F:→ cyjonas: 寫清楚) 10/08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