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das0702 (垃圾車太炫)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是否要辦理拋棄繼承
時間Tue Sep 24 14:14:13 2019
奶奶於七月多過世,留下大概現值幾百萬的不動產遺產
第一順位為父親及姑姑們
原本是要直接過戶給內孫,但是這樣第一順位全部都要拋棄,且會產生出第二順位的繼承人過多的問題
後討論直接由一個姑姑全部繼承及過戶,之後處理資產後再來處理分配的狀況
問題來了,父親因為欠國稅局不少錢,是不是需要去辦理拋棄繼承,不然會被查稅導致被強制執行呢?
(就算分配後父親也不會經手及繼承到任何資產)
繼承的姑姑後續處理財產是否會產生行政流程的困擾?
(父親不會主張要有他的那份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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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pirit119: 令尊要去辦理拋棄 09/24 14:56
2F:→ maniaque: 權利可以拋棄,協議則屬實際支配,故意配給其他繼承人 09/24 14:57
3F:→ maniaque: 則國稅局可以追.... 09/24 14:57
4F:→ a9301040: 姑姑贈與他人會有贈與稅,然後她如果不給就是她的啦 09/24 16:17
5F:→ a9301040: 如果人品不錯就沒有後段問題,只有贈與稅 09/24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