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das0702 (垃圾车太炫)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是否要办理抛弃继承
时间Tue Sep 24 14:14:13 2019
奶奶於七月多过世,留下大概现值几百万的不动产遗产
第一顺位为父亲及姑姑们
原本是要直接过户给内孙,但是这样第一顺位全部都要抛弃,且会产生出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过多的问题
後讨论直接由一个姑姑全部继承及过户,之後处理资产後再来处理分配的状况
问题来了,父亲因为欠国税局不少钱,是不是需要去办理抛弃继承,不然会被查税导致被强制执行呢?
(就算分配後父亲也不会经手及继承到任何资产)
继承的姑姑後续处理财产是否会产生行政流程的困扰?
(父亲不会主张要有他的那份资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9.91.51.16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569305657.A.C06.html
1F:→ spirit119: 令尊要去办理抛弃 09/24 14:56
2F:→ maniaque: 权利可以抛弃,协议则属实际支配,故意配给其他继承人 09/24 14:57
3F:→ maniaque: 则国税局可以追.... 09/24 14:57
4F:→ a9301040: 姑姑赠与他人会有赠与税,然後她如果不给就是她的啦 09/24 16:17
5F:→ a9301040: 如果人品不错就没有後段问题,只有赠与税 09/24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