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zo (推噓無馱)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問題] PTT帳號遭砍除如何向法院救濟?
時間Sun Sep 15 23:58:55 2019
各位好,最近看到許多人的PTT帳號遭站方砍除且禁止對內申訴,就想討論有沒有對外救
濟的可能。
姑且不論砍除原因為何,在砍除前,我認為可能可以提起「確認帳號資格存在資格之訴
」。而在砍除後則可依民法第184條1項前段,請求回復原狀。
但是侵權責任,會遇到帳號是否為前段所稱「權利」?契約責任,也會遇到例如契約要
如何定性等問題。此外,能否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似乎也有疑義。
不知各位版友看法如何?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21.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68563137.A.C96.html
1F:→ darkMood: 你繳黨費了嗎? 09/16 00:08
2F:→ JustSad: 宗師復活! 09/16 00:14
3F:→ a9301040: 很難打。這個要釋憲等級,準備跟幾十萬,還要找到正確 09/16 00:25
4F:→ a9301040: 律師 09/16 00:25
5F:→ yesohya: 樓上是說同樣的情況 陳長文贏了之前的都輸了這種? 09/16 00:41
6F:→ a9301040: 差不多,這個要寫很難寫…訴訟階段在私法自治下勝訴率 09/16 00:51
7F:→ a9301040: 接近零。但是憲法訴訟要對第三人私人主張基本權利,這 09/16 00:52
8F:→ a9301040: 個功力不夠寫不好 09/16 00:52
9F:推 spirit119: 我也要告隔壁鄰居砍樹 害我吸到的氧氣變稀薄 所以不准 09/16 04:13
10F:→ spirit119: 砍 嘻嘻 09/16 04:13
11F:推 basebo11: 定暫時狀態? 09/16 09:21
12F:→ maniaque: 暫時狀態? 當事人要負舉證責任,讓法官認定..... 09/16 09:24
13F:→ maniaque: 但,背後有金主肯出律師費嗎? 科科~~~ 09/16 09:24
14F:推 Lailungsheng: 就talk5566板友的例子,我覺得沒有疑義跟空間,原 09/16 12:50
15F:→ Lailungsheng: po覺得呢? 09/16 12:50
16F:→ bassmaster: 高義就喜歡墳頭蹦迪,這次只是踩空失足跌落墓穴而已, 09/16 14:08
17F:→ bassmaster: 喜歡看戲的人包括我當然都為他婉惜,但是規定就是規定 09/16 14:08
18F:→ bassmaster: ,看他遺言也是早料到了,誰知道一堆人比他還不豁達。 09/16 14:08
19F:→ nazo: 對,其實我覺得少了高義就變得不有趣了 09/16 15:33
20F:推 cyclone055: PTT是有跟你收費嘛… 09/16 16:34
21F:→ JustSad: 高義是誰= =? 09/16 16:56
22F:→ JustSad: 台中板叫她景子,而且好像有板友見過本尊? 09/16 17:02
24F:→ Lailungsheng: 不一定是他或她 09/16 17:21
25F:→ JustSad: 感謝說明,因為我有中斷幾年沒逛批踢踢XD 09/16 17:32
26F:→ JustSad: 行事做派+好像有台中人見過她,不同人可能性比較高。 09/16 17:34
27F:→ JustSad: 抱歉,我的情資錯誤,剛剛看台中板好像…… 09/16 17:39
28F:→ JustSad: 要被退註或砍除帳號了XD 原來見過本人也是製造假象 09/16 17:40
29F:→ talk5566: 啥? 09/16 18:42
30F:→ talk5566: 應該有一百個台中人看過我了,我沒有躲起來啊 09/16 18:43
31F:→ nazo: 我們懷念樓上 09/16 19:28
32F:→ JustSad: 如果不是懷疑你,因為一句50元收,就砍帳號= =? 09/16 19:28
33F:→ JustSad: 我不知道妳是不是高義,但我覺得若不是真的很衰欸! 09/16 19:44
34F:→ nazo: 看來使用者條款真的給予站方很大的裁量空間,基於服務的無 09/16 19:44
35F:→ nazo: 償性,要獲得勝訴恐怕真的困難 09/16 19:44
36F:→ JustSad: 無法申訴,只是一句不論是不是玩笑話= = 09/16 19:44
37F:→ JustSad: 一碼歸一碼。 09/16 19:46
38F:→ JustSad: 除非有宿怨或批踢踢高階管理員介入,否則…… 09/16 19:47
39F:→ JustSad: 不太可能無故就最嚴厲處分,忠孝回鍋就得瑟很久…… 09/16 19:47
40F:→ JustSad: 與不受歡迎的使用者連結、具體事證,站方才可能祭大鍘。 09/16 19:49
41F:→ nazo: 話說一百個台中人是指曠世奇派事件嗎~可是躲在箱子裡就變成 09/16 20:40
42F:→ nazo: 薛丁格的高義了XD 09/16 20:40
43F:推 pk0943: 問題是能告ptt嗎? 09/18 07:55
44F:→ JustSad: ptt沒收費營利要告什麼?無償提供服務? 09/18 09:47
45F:→ a9301040: 可以告啊。不用懷疑你跟ptt間有契約,這個有單方變更約 09/18 16:21
46F:→ a9301040: 款問題。但還是不會贏 09/18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