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板


LINE

看板 LAW  RSS
※ 引述《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之銘言: : ※ 引述《juihua (蔚藍海岸)》之銘言: : : 如題,當事人間發生土地佔用問題,進行調解, : : 調解書內容如下: : : https://imgur.com/hHBxq4z : : 對造人在聲請人(地主)的土地,蓋了一個未保存登記之建物, : : 聲請人希望對造人拆屋還地,或對造人放棄建物之所有權利,由地主自行拆屋。 : : 經過調解,成立條件如下: : : 一、對造人戶籍從建物遷出,並拋棄建物內所有物品之所有權。 : : 二、對造人同意拋棄旨揭建物之所有,由聲請人自行處理。 : : 三、兩造放棄其餘民事求償權。 : : 現在問題來了,對造人他不願意配合房屋稅籍資料移轉給地主,請問地主有權自行拆屋嗎? : : 地主先詢問調解委員會主席,主席說地主可以根據調解書內容自行拆屋, : : 後來地主詢問律師,律師認為地主沒有稅籍自行拆屋,可能會有刑事毀損的問題。 : : 請問調解委員會主席跟律師誰說的比較正確? : : 對造人說調解書內容裡沒有寫到稅籍資料,所以他沒有必要配合,是這樣嗎? : : 謝謝! :   首先,我要說的是這個調解書內容寫得很爛!因為並沒有辦法真 : 正解決聲請人想要解決的問題。 :   房屋之拆除,為事實上之處分行為,未經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 之建物,僅所有人或有事實上處分權之人,方有拆除之權限。而房屋 : 戶口設籍之人或占有人,非必為房屋所有人或有事實上處分權。故不 : 能僅憑戶籍設於系爭房屋,或占有該房屋,即認該人有事實上處分權 : ,而命其拆屋還地(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1101號民事判決要旨 : 參照)。 :   本件土地所有權人目前並非系爭未保存登記建物之所有權人或事 : 實上處分權人,依上述最高法院判決要旨,並無拆除權限。又調解書 : 上並無明文約定允許土地所有權人拆除系爭未保存登記建物。土地所 : 有權人如果自行拆除該系爭未保存登記建物的話,可能會觸犯《中華 : 民國刑法》第353條第1項毀壞他人之建築物(要注意喲!這一條是非 : 告訴乃論之罪)。 :   我是認為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申報違章建築,請政府人員以公權 : 力來拆除,比較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當初在調解時,對造人希望不要花錢拆屋,所以答應拋棄建物之所有, 由聲請人自行處理,聲請人想要住還是要拆都可以 然後對造人就擅自拆掉水表及電表,連門牌號碼都拆掉(不知怎麼拆的) 現在聲請人想要住,屋內沒有水電,想要恢復水電跟門牌也沒有權利 原因在於對造人只答應拋棄建物之所有,沒答應拋棄稅籍 對造人利用稅籍資料對建物進行事實上處分權,架空聲請人的所有權 聲請人不能住也無法處理,請問聲請人接下來要怎麼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254.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67563476.A.53E.html
1F:推 taoist9999: 我最後兩行有寫,申報違章建築,請政府來拆。 09/04 11:10
最近要賣土地,之後所有問題交給新地主處理,新地主可以重新調解嗎 ※ 編輯: juihua (122.254.15.9 臺灣), 09/04/2019 12:08:44
2F:推 maniaque: 住,不一定要有門牌,沒門牌還是可以住 09/04 12:15
3F:推 kery1120: 基本上你要賣一個被人占用房子的土地~除非新地主已經接 09/04 13:07
4F:→ kery1120: 受並知悉相關風險~不然你之後也只會被新地主告而已 09/04 13:08
5F:→ kery1120: 申報違章建築是可以~但是以我們政府目前拆違建的效率呢. 09/04 13:08
6F:→ kery1120: 搞不好到下一代還沒排到期日來拆除... 09/04 13:09
7F:→ maniaque: 另外,照調解的內容,對方是 "拋棄物品所有權" 09/04 13:09
8F:→ maniaque: 不代表產權移轉給你 09/04 13:10
新地主知悉,當初調解有說產權移轉,但這句話卻沒寫進去,變成後來的問題 新地主說他要重新調解,或提告對造人 ※ 編輯: juihua (122.254.15.9 臺灣), 09/04/2019 13:15:20
9F:→ maniaque: 而且,第二條寫的是 "聲請人自行處理" 09/04 13:13
10F:→ maniaque: 對造人無義務再配合你的需求,做其他的動作,不是嗎?? 09/04 13:13
11F:→ maniaque: 你要水要電要門牌? [自己想辦法] 啊.... 09/04 13:14
12F:→ maniaque: 不然,就去辦補照,或者是拆掉重新請建照,不就得了? 09/04 13:14
13F:→ maniaque: 請搞清楚,聲請人 "要住,隨時可以住" 09/04 13:15
14F:→ maniaque: 你要請水請電,都有方式可以申請非住宅用水及用電 09/04 13:15
15F:→ maniaque: 至於門牌,就看本事了.... 09/04 13:16
16F:→ maniaque: 這年頭,沒有錢辦不到的事情,唯一辦不到的情況 09/04 13:16
17F:→ maniaque: 應該就是 "錢不夠多" 09/04 13:16
18F:→ maniaque: 個人認為,不要再期待,稅籍會無償轉給你啦 09/04 13:17
19F:→ maniaque: 產權移轉?? 看起來,頂多就是無主物先占, 09/04 13:18
20F:推 kery1120: 新地主既然知道也接受還要自己解決~那你還煩惱什麼? 09/04 13:18
21F:→ maniaque: 沒有用啦,調解已經成立,你要憑啥廢掉調解結果?? 09/04 13:19
22F:→ maniaque: 不都講了,錢的問題 09/04 13:19
23F:→ maniaque: 換言之,個人從文章串來研判,感覺到的是 09/04 13:21
24F:→ maniaque: 原PO(假如是原地主)希望取得房子全部的權利,然後加價賣 09/04 13:21
25F:→ maniaque: 給新地主(讓新地主可以入住,有門牌,有水有電) 09/04 13:21
26F:→ maniaque: 新地主還有權可以去翻占用人跟原地主之間的調解結果??? 09/04 13:22
27F:→ maniaque: 上面寫的 [調解成立] 難道寫假的?? 09/04 13:23
28F:→ maniaque: 第三條 兩造放棄其餘民事求償權 寫假的??? 09/04 13:23
29F:→ maniaque: 想要連房賣,就把錢吐出來一些吧.... 09/04 13:24
當初就是為了賣地才調解,原本要對造人拆屋還地 調解書內容寫成這樣,調解秘書承認寫得不好,讓對造人有漏洞鑽 變成我們要花錢拆屋 ※ 編輯: juihua (122.254.15.9 臺灣), 09/04/2019 13:33:02
30F:推 KKyosuke: 調解書寫壞了...所以這就是不委任專業人士的問題啊 09/04 13:34
31F:→ juihua: 可是法院可以再上訴,調解寫壞了卻不能申訴 09/04 14:01
32F:推 yesohya: juihua內容是妳親筆簽名同意的 調委並不兼具帶寫如同 09/04 14:11
33F:→ yesohya: 專業律師一樣精美條文的公用 妳需要 調解時要自備啊 = = 09/04 14:12
34F:→ juihua: 有問過2個律師,都說法律實務上調解書寫這樣沒問題 09/04 14:29
35F:→ juihua: 2個律師還特別強調說稅籍一點都不重要,才放心的 09/04 14:32
36F:→ juihua: 2個律師還非常肯定地說,建物要住要拆都沒問題,有法官核 09/04 14:36
37F:→ juihua: 定 09/04 14:36
38F:→ juihua: 對造人不履行的話,還真的沒想到該怎麼搬 09/04 14:39
39F:→ yesohya: 不是花錢寫出來的法律意見書都聽聽就好 XD 09/04 14:49
40F:→ taoist9999: 有付費諮詢嗎? 09/04 15:38
41F:→ juihua: 剛去區公所問第3位律師,獲得的解答跟之前的2位律師一致, 09/04 17:01
42F:→ juihua: 都說調解書的內容沒有問題,意思很清楚,且經過法官的審 09/04 17:01
43F:→ juihua: 核,聲請人擁有完整的建物所有權即事實上處分權,該建物已 09/04 17:01
44F:→ juihua: 經是聲請人的財產,聲請人可住可拆不違法,若對造人不註銷 09/04 17:01
45F:→ juihua: 或配合移轉稅籍給聲請人,就是沒有履行調解書的第二項內容 09/04 17:01
46F:→ juihua: ,聲請人或新地主可直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提告,律師 09/04 17:01
47F:→ juihua: 建議我們先寄存證信函給對造人,要求對造人配合移轉稅籍 09/04 17:01
48F:→ juihua: 比較快。 09/04 17:01
※ 編輯: juihua (122.254.15.9 臺灣), 09/04/2019 17:45:34
49F:推 a9301040: 就聲請看看強制執行 09/04 18:41
50F:→ a9301040: 區公所就諮詢免費你自己自然怕怕。如果你花大把銀兩委 09/04 18:44
51F:→ a9301040: 任律師,傷腦筋的就不是你。 09/04 18:44
52F:推 maniaque: 挺好笑的,調解秘書承認寫得不好?? 阿謀哩~~~ 09/04 19:57
53F:→ maniaque: 要是今天有人拿把西瓜刀在我前面,就算他錯我也說他對 09/04 19:58
54F:→ maniaque: 原PO你自己才好笑,難道你看都沒有看,就簽名了??? 09/04 19:59
55F:→ maniaque: 是你自己要多餘的權利行使,不是嗎??? 09/04 20:00
56F:→ maniaque: 你對稅籍有問題? 拿這一份去告行政機關地方財稅局啊 09/04 20:01
57F:→ maniaque: 你對門牌有意見,拿這份去告戶政事務所啊 09/04 20:01
58F:→ maniaque: 對水對電有問題,就拿這份調解記錄去告管水管電的啊 09/04 20:02
59F:→ maniaque: 產權拋棄,又不代表稅籍有義務無償贈送給你 09/04 20:04
60F:→ maniaque: 稅籍是地方財稅局管的,你可以打行政訴訟強制移轉稅籍 09/04 20:04
61F:→ maniaque: 人家是 拋棄 而非 移轉 09/04 20:05
62F:→ maniaque: 你大可拆了房子之後,把相關證明備妥,送去稅務局註銷稅籍 09/04 20:11
63F:→ juihua: m大,您的論述我也早就請教過律師們,基本上這一直都是我 09/04 20:19
64F:→ juihua: 最關心的重點,律師們的解答是斷章取義 09/04 20:19
65F:→ juihua: 對造人拋棄建物之所有,由聲請人自行處理,3位律師對這段 09/04 21:38
66F:→ juihua: 話的見解一致,原本第1位律師擔心會有毀損罪的問題是因為 09/04 21:38
67F:→ juihua: 沒看調解書,在看過調解書後,也認為沒有毀損罪的問題了 09/04 21:38
68F:→ juihua: 律師們說因為行政機構比較保守,一定要看到稅籍移轉四個字 09/04 21:47
69F:→ juihua: 才敢辦理,或是要你去行政訴訟,法院判決下來後依照法院判 09/04 21:47
70F:→ juihua: 決辦理 09/04 21:47
71F:→ juihua: 調解書的內容真的寫得不好,因為它太容易讓人斷章取義 09/04 21:51
※ 編輯: juihua (122.254.15.9 臺灣), 09/04/2019 21:56:49
72F:→ a9301040: 反正你只有幾個選擇,原地打轉、跟對方重談調解、逕強 09/04 22:00
73F:→ a9301040: 執、另起訴、給專業賺…XD 09/04 22:00
74F:→ juihua: 感謝各位熱心的法律前輩提供意見,讓後學收穫良多 09/04 22:11
75F:→ taoist9999: 只能說免費的最貴。 09/05 00:02
76F:→ taoist9999: 當初付費找一個真懂不動產物權的律師處理的話,會比較 09/05 00:04
77F:→ taoist9999: 好。 09/05 00:04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BuyTogether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