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ihua (蔚藍海岸)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調解委員會主席的解釋與律師的解釋不同怎麼辦?
時間Sat Aug 17 18:14:15 2019
如題,當事人間發生土地佔用問題,進行調解,
調解書內容如下:
https://imgur.com/hHBxq4z
對造人在聲請人(地主)的土地,蓋了一個未保存登記之建物,
聲請人希望對造人拆屋還地,或對造人放棄建物之所有權利,由地主自行拆屋。
經過調解,成立條件如下:
一、對造人戶籍從建物遷出,並拋棄建物內所有物品之所有權。
二、對造人同意拋棄旨揭建物之所有,由聲請人自行處理。
三、兩造放棄其餘民事求償權。
現在問題來了,對造人他不願意配合房屋稅籍資料移轉給地主,請問地主有權自行拆屋嗎?
地主先詢問調解委員會主席,主席說地主可以根據調解書內容自行拆屋,
後來地主詢問律師,律師認為地主沒有稅籍自行拆屋,可能會有刑事毀損的問題。
請問調解委員會主席跟律師誰說的比較正確?
對造人說調解書內容裡沒有寫到稅籍資料,所以他沒有必要配合,是這樣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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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0.225.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566036858.A.CB7.html
1F:→ maniaque: 稅籍只是地方稅局在查稅收稅的基礎 08/17 19:00
2F:→ maniaque: 現在是對造不願意履行調解內容第一項嗎??? 08/17 19:00
3F:→ maniaque: 還是說稅籍不願意移轉或註銷? 08/17 19:01
4F:→ maniaque: 若已經同意拆房,就地主把房子拆了,然後做好所有紀錄 08/17 19:02
5F:→ maniaque: 把這個跟調解紀錄一起送去地方稅務局註銷稅籍 08/17 19:03
6F:推 KKyosuke: 調解紀錄不是有了嗎 = =? 08/17 19:07
※ 編輯: juihua (211.20.225.85 臺灣), 08/17/2019 19:42:23
7F:→ maniaque: K大,調解沒寫稅籍註銷/移轉,調解寫的是戶籍遷出 08/17 19:23
8F:→ maniaque: 所以才說地主先自拆,把拆的過程記錄 08/17 19:24
9F:→ maniaque: 最後再以地主身分通報稅務局把此房滅失註銷稅籍 08/17 19:24
10F:→ maniaque: 稅籍是用來徵稅用的,納稅義務人作為所有人的效力較低 08/17 19:25
11F:→ justicesword: 凡事皆有「可能」,看你有沒有付費 08/17 19:26
12F:→ maniaque: 若房屋實體之所有人已同意放棄,並由土地所有人拆除 08/17 19:26
13F:→ maniaque: 房屋既已拆除滅失,稅籍已無留存必要 08/17 19:26
14F:推 KKyosuke: 我的意思是有調解紀錄律師還怕什麼... 08/17 19:32
15F:→ KKyosuke: 是律師沒了解清楚整件案子還是怎樣 08/17 19:32
目前進度是,對造人已經自行清空建物內所有物品,水表電表均已拆除,是空屋狀態
戶籍也已經遷走,唯一問題是,對造人不拋棄稅籍,請問這樣算不算違反內容?
地主很怕沒有走完法律程序,不算擁有房子處分權,不相信調解主席所講的貿然拆屋
請問接下來應該怎麼辦? 重新調解嗎?
※ 編輯: juihua (211.20.225.85 臺灣), 08/17/2019 19:43:50
16F:→ maniaque: 請對造來辦理點交啊..... 08/17 19:45
17F:→ maniaque: 點交完成,實體部分就無法再主張了 08/17 19:46
請問m大,有沒有可能發生對造人因為債務,而被法院查封這間建物的情形
※ 編輯: juihua (211.20.225.85 臺灣), 08/17/2019 19:55:25
18F:推 KKyosuke: 你調解程序到底走完沒有 有調解紀錄嗎? 08/17 19:58
調解程序已經走完,送地方法院審查,應該有調解紀錄
※ 編輯: juihua (211.20.225.85 臺灣), 08/17/2019 20:08:13
19F:推 KKyosuke: 走完就沒啥好怕的 08/17 20:10
20F:→ a9301040: 稅籍又沒差… 08/18 01:57
21F:→ maniaque: 另外,照調解的內容,對方是 "拋棄物品所有權" 09/04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