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man1118 (玉骨冰心沐流塵)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我這樣是否算是侵佔
時間Thu Aug 1 22:21:11 2019
母親用我的名字開了兩個帳戶
一個專門用來買賣股票操盤(證券戶及一般戶) 目前約有兩百萬左右的未售出股票。
一個用來存定存,目前也約有兩百萬定存。
兩個帳戶雖掛我名下,但實際進出是母親,錢也來自於她。我的印章及存簿也在她那邊。
她有一些情緒問題,最近對於我跟老婆家暴,目前我已經申請保護令,等候開庭。
我上周將以上兩個帳戶的印鑑更換,取消她買賣股票的授權。存簿也辦理掛失。希望能把
這些錢拿回。
但我諮詢的律師告誡我。說我這樣的行為已經算是侵佔罪了,因為母親才是真正的使用者
。要我快寫存證信函給母親說我沒要拿這些錢。
想問問大家,我真的拿不到我這些錢嗎?不能主張是她贈與嗎?
因為她寫訊息揚言要告死我,假如我沒有錢防身,怎麼辦?我當然需要這些錢。
謝謝各位版眾不吝指教。若是有建議台南能夠諮詢的律師,也不吝私訊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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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Kyosuke: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08/01 22:26
沒錯,我不要臉。一個二十幾年長期被精神暴力的人來說。剩下的也是要錢而已。若是法
律上我真的沒辦法拿,我也認了。謝謝指教。
※ 編輯: rockman1118 (101.9.149.102 臺灣), 08/01/2019 22:30:22
2F:→ spmark: 相信你的律師吧 08/01 23:17
請問這樣侵佔的法源依據是什麼?有相關判決參考嗎?謝謝
3F:推 saur176: 拖六個月...08/01 23:24
所謂的六個月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起?從我更改印鑑開始嗎?所謂六個月是指她發現後六
個月都沒有提告?
※ 編輯: rockman1118 (101.9.149.102 臺灣), 08/01/2019 23:29:28
4F:→ JustSad: 不相信律師,還想吞錢。08/01 23:31
5F:推 higger: 就算是侵佔但畢竟是你媽媽~要和解應該不難~吧? 08/01 23:42
6F:→ spmark: 法源?你文章不是寫得很清楚了嗎 XD 難道錢是你放進去的嗎08/01 23:52
7F:→ spmark: 你要主張他贈與?是他的意思大,還是你的意思大?08/01 23:52
想請教您,根據國稅局贈與而言,資金流動從A帳戶到B帳戶就算是贈與,假如大於220萬
還要被課稅不是嗎?為何這樣不算是贈與?那一般父母將資金轉給小孩,小孩使用了,不
也是侵佔嗎?
請問贈與的條件為何?
我不是有意要與您爭辯,而是真相就在辯論中。謝謝
※ 編輯: rockman1118 (101.9.149.102 臺灣), 08/02/2019 00:22:26
8F:→ vincentix: 自己都說那些錢不是你的了…08/02 00:14
9F:推 darkMood: 上法律版詢問怎麼樣讓侵佔變合法我也是傻了,哈......08/02 02:36
10F:→ spmark: 真相不在辯論中,而在你原文自白中 XD 08/02 09:48
11F:→ spmark: 你想討論的是怎麼分辨是否贈與吧? 08/02 09:49
12F:→ spmark: 我覺得等你被告了,去法院,法官就會跟你說非常清楚了08/02 09:50
13F:→ spmark: 有金流只能證明有金流,你們要證明的是資金是誰的、誰在用08/02 09:52
14F:→ spmark: 很明顯你媽在操作,你是還要爭什麼.... 08/02 09:52
15F:→ spmark: 你的經歷,只能說一碼歸一碼,別為了其他事情惹禍上身08/02 09:53
16F:→ maniaque: 而且,證券商那邊也會證明這帳戶的實際使用者是誰.... 08/02 10:40
17F:→ maniaque: 今天不管什麼理由,把這錢拿來買車?? 說真的,只能祝好運 08/02 10:41
謝謝您寶貴的意見。順道一提我要買車的錢是我自己的,也與她無關。而我當然沒有那麼
多現金,得貸款。
※ 編輯: rockman1118 (101.9.149.102 臺灣), 08/02/2019 11:12:25
18F:→ maniaque: "那你需要 不是你的錢 的錢 要做什麼??" 08/02 11:43
19F:→ JustSad: 他想拿來防身啊!(媽媽看到錢就不會打他了?) 08/02 12:25
20F:→ Hermess: 我侵佔這筆錢是為了防身。我為什麼要防身?因為對方要告 08/02 12:34
21F:→ Hermess: 我侵佔。 08/02 12:34
22F:→ Hermess: 我去貪污是為了繳貪污被抓到時的保釋金。 08/02 12:36
23F:→ JustSad: 到底是在忙什麼…… 08/02 12:55
24F:推 opp9876: 法官只要問老母 是贈與嗎 老母答 否 你就GG了 08/02 16:27
25F:→ opp9876: 一開始就意思表示都否定 要談啥贈與 侵佔罪GET ! 08/02 16:30
26F:→ opp9876: 侵佔罪差不多成立了 律師是在幫你脫身 但法官不是吃素的 08/02 16:32
27F:推 opp9876: 贈與的條件 老母同意 而且有表達YES 你的條件完全不成立 08/02 16:37
28F:推 bassmaster: 樓上...... 08/02 19:37
29F:→ bassmaster: 好想按2== 08/02 19:37
30F:推 v3su: 朝聖。不只侵占。也觸犯強制罪 “取消她買賣股票的授權。” 08/04 14:24
31F:→ v3su: 建議問一下您的律師,您這觸犯強制問題是大是小,因為您是 08/04 14:27
32F:→ v3su: 整個以強暴(更換印鑑)妨害她使用買賣股票權益 08/04 14:27
33F:→ v3su: 另外。照您這樣,屆時母親往生,您不用打遺產官司,因為有這 08/04 14:29
34F:→ v3su: 個例子存在,法官不會判決遺產屬於,除非屆時您母親自己同意 08/04 14:29
35F:→ v3su: 遺產歸屬 08/04 14:29